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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部分阅读
    般干耗下去,御风的体力也会在这紧张的防备里,一点点被狼群给耗尽!

    “御风,朝着方才被我抽落的狼,冲出去!”清笛伏低身子,紧紧揽住御风头颈,贴着它的耳朵,温柔又坚定地发布命令——方才被她抽落的那头狼,便是整个狼群中被她撕开的豁口。www.luanhen.com

    生机一线,全看这一搏!

    御风闻令也昂首一声长嘶,仿佛士兵做好了准备!

    “好,我们走!”清笛夹紧马腹,用力一击御风的屁股,御风便如闪电一般疾射了出去!

    可是,漆黑的天地之间,却有另外一道闪电,远比御风还要快!

    电光火石之间,清笛只觉自己身子骤然腾空!——却不是被御风飞奔的身子带起,而是打横从御风背上被活活扯起!

    漆黑夜空里,她只来得及看清御风依照原本的方向,腾空越过那被鞭击过的狼,四蹄发力,直直穿过群狼,如风而去!

    可是御风走了,却忘了带走她!

    一切发生均在电光石火之间,快得根本来不及看清一切的细节。转瞬之间清笛便跌落草原,而终于冲出狼群的御风也发现了背上一空,顾不得背后群狼追去,便猛地掉转了马头,还要再冲回来!

    “御风,走,走啊!”

    清笛急得大叫!倘若御风再回来,便也会因为筋疲力尽而葬身群狼之口!

    “回去,带公子来!”清笛不顾一切摇手阻止御风,“只有他能救我,带公子来!”

    唯有如此,御风才肯离去……

    御风前蹄扬起,一声长嘶,终于转身,发疯一般朝着行营的方向狂奔而去!

    望着马儿的背影,清笛的眼泪无声滑落下来——最后的伙伴都已离去,这里只剩下她一人,独自面对群狼!

    清笛却没时间流泪,抹干了面颊,将手上的马鞭“叭叭”抽出声响来,转身面对群狼,“还有谁要来么?”

    面前的诸狼都已经看到之前清笛鞭抽狼颈的凶狠,一时之间犹疑着;倒也给了清笛一丝喘息的机会,让她恢复体力。

    却就在此时,身后猛起一声狼啸,清笛都来不及转身,腰部便被饿狼前肢抱住!

    巨大的冲力将清笛扑倒,清笛只觉身子失去控制,被那冲力推着,沿着山坡仓惶滚落而去……

    六月正是草原上碧草生长最为旺盛的时节,一路滚落下去,清笛只觉整个身子都被碧草淹没……

    终于不再滚落,身子已到平地。狼毛的腥膻之气就在鼻息之前,清笛闭着眼睛,却攥紧了马鞭——方才颠簸里,尽管手臂被撞击,她也没让马鞭脱手。她明白,马鞭此时已经成了她唯一自保的武器!

    狼的喘息越发急促,灼烫的气息都喷到她面上来,清笛尽管闭着眼睛却也能判断出,他已到了她面前一尺以内!

    此时挥鞭,恰可最重击中狼颈!

    清笛拼尽全力,挥鞭便击!

    半空之中,仿佛敲响一声空雷,蓦然之间,山野之间群狼齐嚎!

    清笛一惊,分神之际手腕却被狠狠攫住!

    一声邪佞狼嗥在耳畔漫溢,狼嗥散出是一声邪肆微笑,“还往哪儿逃!”

    天际空雷,群山狼啸,可是那些声音却都比不上耳畔夹着喘息的这一声邪肆微笑!

    清笛猛地睁开眼睛,用力想要从黑暗里看清眼前的眉眼,“你,你……”

    “嘁……”那人慵懒笑开,却依旧不肯避让,反倒将全身放松,自在地都扑在清笛身上,“敢说不认得我

    ,我现在就吃了你!”

    全部的惊恐一下子再也没有了落脚之处,所有的防备都是白白用力,清笛此时虽然知道自己再没有了危险,却没有欢喜,反倒大声哭了起来!

    “混蛋,怎么会是你!原本是狼的,那么多狼!”当时绷紧了神经,努力不让恐惧占据身心;这一放松下来,后怕反倒滚滚而来!

    哪儿有人类不怕狼的?哪儿有独身的女子不怕围攻的狼群的,啊?他竟然还在得意地笑!

    “你胆敢这样吓我!”清笛拼力撑起身子,照着他手臂的方向,便狠狠咬了下去!

    这世上只有狼会咬人么?人若逼急了,一样会!

    160、长云暗雪

    所有的恐惧全都化作奇异的力量,方才的疲惫都再不觉得,清笛只觉浑身力量充盈而起,全都灌注到了牙尖儿,便全都咬向眼前人去!

    那一咬,几乎是疯了一般,全然控制不住蓬勃的力道——直到牙齿迸裂皮肉,直到,舌尖儿染上了血腥的味道……

    天边空雷滚过,被乌云层层遮住了的夜空,仿佛被挑起了重重帘栊,渐次露出月色星光。

    视野周遭一点点明亮起来,清笛也终于一点点看清了眼前人的眉眼——

    该死的,不是那个死孩子,又是谁!

    认得他,原本不需要眼睛;可是此时眼睛里看见的,着实还是让清笛小小一惊!

    眼前的,哪里还是自己认得的那个少年?甚至说,都不是个人——眼前的,分明是一头狼!

    眼前的小六,竟然周身披着雪白狼皮!怪不得方才他猛地朝她扑来,清笛都直觉他是一头狼!

    “你!”

    清笛真是不知该继续愠怒,还是该笑开。这一松口,便也没办法继续咬下去,“你作何这般妆扮!”

    天际仿佛拉开大幕,整片的乌云全都尽去,天地一片月色清辉!

    如银月华里,雪狼少年展颜而笑,“我听见有人说,要向这草原示威!”他转头,邪佞盯着她面上渐起的红晕,“那我既然为草原之主,自然也要代表草原应战!”

    “呸!”清笛又气又笑,“谁封你为草原之主?再说,你哪里是独自应战,你根本是人仗狼势,用一群狼来吓我一个人!”

    “这算什么应战!”

    小六没反驳,只高高仰首,环望草原周遭,“这草原不只是静默的青山、随风摇曳的碧草、潺潺流淌的河流……这草原上的生灵才是这草原真正的主人。你想要对草原示威,就要先征服这草原上世世代代繁衍的生灵!”

    “我不怕。”清笛眯起眼睛来,“想要这样就吓怕我么?你太小看我了!我会战斗到最后一滴血!”

    “战斗?”小六手肘撑着地面,邪邪转头,“我知道你有勇有谋,只是倘若你揣的只是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的心,那么你永远不会取胜。”

    “嗯?”清笛愣住,这才第一次主动转了身,去找他的眼睛,“你想说什么?”

    “爱上这里。”小六神色温柔下来,脉脉而荡,仿佛银白月光,“就像爱上我一般,从最初的抗拒、怀疑,到放开所有的防备,爱上这里——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一人一马……”

    “怜儿,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你也爱上这里,这里也将是属于你的家园。你我厮守一生的家园……”

    家园……清笛一怔。这里将是属于她的家园?那么她自己的家园呢?

    眼前夜色浮涌,清笛仿佛又看见了烽火、狼烟,看见了铁蹄、弯刀……这里将成为她的家园,那是因为她的家园已经被践踏,被毁灭!

    她从南而来,带着家仇国恨,带着媚心之计,她本是来毁灭这片土地!可是初来乍到的夜晚,他却要她爱上这里……

    是要她放下仇恨?放弃报复?

    如何能?

    “今晚,你不该来。”清笛偏转了头,不再看他,“你明知道,从这里始,我已是你的庶母!”

    方和缓了的气氛,陡然又是一紧!

    “庶母……庶母只是南朝连城公主。只可惜,我从来就不认得这位公主!”少年伸出手来,打横一把握住清笛的柔荑,“而你,是怜儿。”

    “我的,怜儿!”

    心底仿佛被重重刺了一针,伤口不大,却有鲜血汹涌而出……

    清笛这一刻疼得几乎无法呼吸,却依旧只能清冷而笑,“好,也许你可以不顾什么劳什子的连城公主——可是我知道你敬爱你的父亲,难道你可以不在意你父亲的感受!”

    “他是契丹皇帝,难道要受到自己儿子的辱没!他纵然是你父亲,他也首先是一个男人!”

    他的指尖冷下去,绝望一颤。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你我都不要再记得对方。发生的一切就都尽数忘了吧。野狐岭既是中原汉地与北方草原的分界之地,那么你我的关系便也从此地起,一刀分得干净!”

    清笛冷冽起身,不顾一身疼痛,不再回首望小六,只冷声言,“纵然你契丹,男女大防不严;可惜我连城却是汉人,礼教入心。7k7k001.com我决不会再记着与你曾经的私情,而置契丹可汗的颜面而不顾。”

    “我会谨守妇道,从此只当晚辈看你。”

    草原寂静,山风斜掠,草声飒飒。

    “你,再说一遍。”他依旧半躺在草中,甚至连话语声都是轻缓。不是命令,仿佛祈求。

    “不必了。”清笛转身朝行营方向走,“夜深了,六皇子也该回去安歇。明日一早迎亲使者将到,接下来还有诸遭事宜,还有的累。我也乏了,这便告辞。”

    清笛拖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往回去。实则她早已筋疲力尽,更是心底绝望,可是她必须要坚定地走下去,坚强地留给小六一个挺直的背影!

    她与他之间,原本就是孽缘。既然她杀不了他,她也至少不能再继续爱他……

    留他一条命,却就此折断了那一份情。

    “嗷——”就在清笛昂然向前的路上,猛然一声愤怒狼嗥!一头通体月白,体形庞大的雪狼,寒凛凛截立在清笛面前,挡住清笛的前路!

    狼眸碧绿如深幽仇恨,狼口呲开,仿佛随时等待一口咬断清笛的喉管!

    “舅舅!”身后的小六惊得发声大喊,“别伤她!”

    “舅舅?”清笛也惊住,回头望小六,再转头望眼前的巨狼。

    161、人狼为j

    狼王眯了眼睛,一步步走到清笛眼前来。

    清笛个子娇小,虽然狼王四肢着地,也几乎眼睛与她平齐。狼眸幽幽,恨意不掩。

    清笛自然惊恐,却不肯后退,只死死盯着狼王的眼睛,“原来你们不仅是同伙,还是亲戚!”清笛高高扬起尖尖的下颌,绝不示弱,“我只听说过狼狈为j,倒是还头一回见着人狼为j!”

    清笛桀骜回望狼王。可惜狼王没听懂她的人言,低声朝她背后的小六嚎叫,碧眼里满是疑惑。

    小六原本心痛欲绝,可是听见清笛这句话,却忍不住险些笑出来。

    “舅舅,她说你我勾结干坏事,没有一个好东西。”小六便解释给狼王听,以人言结合狼嗥。

    狼王眯了眼睛,再上下打量清笛一番,这回直接朝她长短嚎叫。仿佛在正式与她对话。

    清笛听了半晌,还是只好转头望小六,“你舅舅说什么?”

    小六面上压抑得越发痛苦,极想笑,却又不能,“舅舅说,你浅薄无知。以人类那微末的智慧来擅自揣度狼族的习性,真是愚蠢。”

    “什么!”清笛恼了,“它凭什么这么说我!”

    狼王盯着清笛,再长短而叫,面色极其倨傲。

    清笛咬住唇,转头瞪小六,“通译!”

    小六终究忍不住露出笑意来……世上人有千百种,但是面对着舅舅却能这般回应的,只有她一个。旁人或者落荒而逃,或者惊声尖叫,有谁明明害怕与厌恶着,却还能重视对方的兽语?

    “舅舅说,狼族里是有狈的存在的。不过狼狈并不为j,而是彼此扶持,共渡难关。”

    “狈的前腿极短,自己并不能行走,需要狼来背负;而狈的智慧却极高,通常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军师。狼族不肯放弃不良于行的狈,实则是不能放弃亲人与同伴,你们人类怎么会懂?”

    月色一弯,照亮少年邪魅面容;长眸中依然有忧伤流转,红唇却已忍不住地勾起,藏满了淘气。

    “呸!”清笛被刺得面色通红,“区区走兽,还敢蔑视人类!你,你等着吧!”

    清笛说罢竟然推开狼王就走,愤怒之下竟然忘了人类本能对于豺狼的恐惧……

    狼王显然也没想到眼前的人类丫头会这样快就克服了恐惧,而且上来就把它给推一边去了,意外加上愠怒,便是朝天又是一声长啸!

    狼王发怒,自然是群狼应和。一时间天地之间狼嗥成云!

    清笛恼羞成怒,索性大喊,“你们,都给我闭嘴!”

    “噗……”小六再也按捺不住,笑出声儿来。狼群这么久以来,当没受过这样的训斥,更何况这训斥来自弱小又孤单的人类女子。

    清笛听见小六的笑,面上越发挂不住,转身朝向狼王撒气,“看在你是他舅舅的份儿上,今日我便不与你算账。日后你若再胆敢带着狼群欺侮我,或者是欺负我汉人,我定然以马鞭招呼你!”

    说罢转身而去,娇小的身影披满月华星光!

    而她面前,远处,传来了铺天盖地的马蹄声——显然,是凤熙带着接应的宋军到了。

    狼王愣在当地半晌,转头又望了小六一眼,这才仰天长啸——命令狼群退去。

    而月光轻拢,小六那傻孩子却依旧站在原地,遥遥望着那人类丫头的背影。

    狼王走过去,张口咬住小六的手腕,扯着他向后退去。

    小六失神轻笑,转头望狼王,“她是无人能比的,是不是?”

    狼王恼得呲了呲牙,眼神滑过不耐烦。

    “怜儿!”

    “姑娘!”

    清笛用力不转头回望,只踯躅踏过碧草,走向行营的方向。远处凤熙一马当先,骑着御风发疯一般奔来;紧随他后头的,竟然是不会骑马的翡烟!

    御风冲到清笛身畔,将长长的马颈全都凑过来,贴在清笛肩上。它咴咴地喷着气,大大的眼睛里竟然似乎含了泪……

    “嘿,小子,我没事。”清笛也含泪笑着拍着御风的鼻子。

    凤熙只站在她面前,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上上下下一眼一眼地看她,仿佛连呼吸都不曾。

    翡烟更惨,几乎直接是从马背上滚落下来,上来抱住清笛就是大哭,“姑娘,吓死奴婢了!你可好?你可受伤了?”

    “我没事。”清笛也回抱住翡烟,“都怪我任性,累你们担心。今夜是我最后一回,日后再不会了。”

    凤熙这才终于相信眼前的怜儿是真实的,粗重喘息着说,“我看见御风发疯似的奔回来,背上空无一人,而它腿上、身上都有狼爪抓过的痕迹——怜儿,你知道不知道,倘若你出了三长两短,我下一步就会带人杀光这草原上所有的狼!”

    清笛也惊了下。她知道凤熙倘若狠起来,绝不是表面上白衣如玉的形貌,可是见他此刻戾气,还是让她心底微微一惊。

    “哥哥,我没事。”清笛轻轻晃了晃他手臂,“你看看眼前的我,没事。”

    “公主千岁,末将护驾来迟,还望公主责罚!”后头的送亲官员以及武将也都赶到,全都跪倒一地。

    “今晚是本宫自己的疏失,与各位无关。请各回营帐,好好休息,以迎契丹侍者明日到来。”清笛昂首而言。虽然曾为罪臣之女、青楼女子,可是这一刻身在草原月华之下,却是贵气天成。让所有臣子心悦诚服。

    凤熙遥遥望着怜儿,望着那个曾经一起长大,天天打架的女孩儿,此时却有一刻的恍惚——她仿佛已经融入了这片草原,她骨子里的某种气质已经暗暗绽放。

    便如这草原里盛开的银莲花,虽然没有水中莲花那般娇嫩,却兼具莲花之秀丽与草原之野性!

    她丝毫没有水土不服。

    162、笳鼓喧喧5更,答谢加更

    日出晨起,清笛早早便叫翡烟帮她梳妆。送亲的仪仗里原本也有随嫁的宫女,可以专为伺候清笛一应起居,却都被清笛回绝了。

    好在她这个公主原本就是假的,这回和亲也没什么人真正在意,所以送亲的朝臣与内侍们也并没有多做苛求。

    清笛明白,今日起,她便要以最佳的风貌来面对整个契丹的审视。相对于公主的衣装,能最让她舒服、能最帮她体现出风貌的,反倒是自己素常穿惯了的衣裳、梳惯了的发髻。

    倘若只循着仪轨,穿戴属于公主礼服的那些劳什子,她会被压垮,又哪里还有精气神儿来面对契丹人的挑衅!

    “姑娘,你快给奴婢讲说讲说,昨晚遭遇了狼群,姑娘是怎么安然逃脱的?”

    菱花浅映,翡烟望着清笛的面容,小心地避开不快,只说昨晚的事。

    “我有马鞭在手。”清笛便也笑开,面上挂着十六岁的女孩儿家该有的稚气与狡黠,“我马鞭一挥,它们便都吓跑了!”

    “果真如此?”翡烟分明不信,却也找不到其它理由,“听人言说,草原的狼群是最不好对付的,它们成群进攻,就算比它们还大的野兽,都早晚被它们围困死!姑娘就这么甩甩马鞭,它们就不敢来了?”

    “小妮子,你还不信?”清笛笑开,面颊上终究染了赧红。她自然不能告诉翡烟,昨晚遇见了什么离奇的事体,又是遇见了什么人。

    自己都知道这谎话编得一点都不圆满,断然骗不过翡烟这颗小脑袋瓜子去;可是她自己却也找不到更好的说辞,竟只能让这巨大的漏洞继续这么漏着——全因,想起昨夜便尽是心慌意乱……

    他竟狼皮而来,他竟将那狼王称作舅舅!他竟——竟然是真的狼崽子!

    初次于草原中见他,他竟又是另一重面貌——他究竟还有多少面貌,是她所不知的?

    “好啦,我的公主殿下,奴婢可不敢再问了。”翡烟就笑,“公主这脸颊红的呀,倒是不用上胭脂了,最是自然不过!”

    清笛冲着菱花镜瞪了翡烟一眼,“你倒是学会贫嘴了。”

    翡烟一吐舌,“姑娘,听说最好的胭脂可是来自草原的燕脂……只因为只有草原高山上的花儿才能红得那么纯粹,那么拼尽了所有力气似的;倒是都说咱们汉地的花儿都开得过于温吞。”

    “这话,倒也说得。”清笛听着也愣怔一下,不由得想起昨夜野性潋滟的小六。他不是人,他是披着狼皮的动物,他是这大草原上万物生灵的一种;不是高高在上的所谓万物灵长,而是与草木走兽平等的生灵。

    “草原上环境恶劣,比不得咱们汉地富庶。游牧之人都靠上天垂怜,若得水草丰美便是一年丰盈;倘若上天不肯开颜,那么他们的牲口就会损失极大,有的连自己的口粮都没有……草原上的花儿与草原上的人一样,为了活下来,没有半分外力可以倚仗,只能拼尽了自己的所有;活着一日,便灿烂一日。”

    清笛说着都不禁叹了口气。

    如果草原与汉地之间,没有那么多攻伐征战,彼此之间没有隔着那么多仇视和尸骨,该有多好。彼此赞赏对方的优点,而不只是一提到对方便是咬牙切齿。

    都是苍天之下平等的百姓,每个人都为了生计而拼搏,却还要——自相残杀。

    “启禀公主,契丹的迎亲使者已是到了。就在帐外,伏乞拜见公主。”内侍徐传富入内通报。

    清笛截住自己云游的心神,知道真正的考验已然开始。

    “中贵人,契丹派来的迎亲使者是哪位?”清笛亲自将最后一缕发丝绾好,拈翠花钿来,朝着镜子试验花样儿。随后呵融了呵胶,将花钿黏在眉间。

    翠色朱红,冲撞之中更显仪态万方。

    “回公主,正印使者乃是契丹二皇子……配印使者为契丹大国舅帐太保萧殷。以下从使为……”徐传福一一将契丹使者队伍成员报来。果然是训练有素的黄门内侍,竟然能将偌大队伍中的人名说的一个不漏。更难得的是,这其中更有诸多契丹人名,听来都是拗口,徐传福竟然说的口齿清晰。

    原来来的都是熟人……清笛一笑,“请正副二位使者入帐。”

    既来之,则安之。也许耶律玄舜和萧殷巴不得她避而不敢见吧?真抱歉了,她会令他们失望。

    门口黄门内侍高声宣进,帐帘高挑,耶律玄舜与萧殷耀武扬威而入。

    纵然已是六月天气,耶律玄舜的锦缎衣袍上依旧出着一圈风毛,玄色貂毛随着行走的带起来的风,飒飒而动。

    “连城公主,别来无恙。”耶律玄舜走到近前,并不行礼,反倒面上漾起戏谑。他的目光贪婪地从清笛面上转了一圈儿,继而沿着她修长的颈子滑下她周身,肆意饱览。

    “放肆!”翡烟看不过去,冷声提醒,“见过大宋连城公主千岁,还不下跪!”

    “小丫头。”耶律玄舜一笑,“可惜这儿是契丹地界。她是南朝什么劳什子的公主,我却是契丹嫡皇子!谁尊谁卑,还用说么?我没要她向我跪拜,已是给足了她脸面!”

    萧殷也狂傲地笑,只盯着清笛的脸,“别给脸不要脸。”

    “你们!”翡烟气得浑身俱颤。她在江南礼仪之邦长大,何曾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

    清笛伸手扯住翡烟,暗示安慰,只含笑望二皇子,“抛开公主、皇子的身份。二皇子倒是该叫我一声庶母的。我们不说国尊,只论家事,二皇子这一点礼数总该还有吧?”

    163、莫作独醒

    耶律玄舜原本是带着强者倨傲而来,还以为清笛见了她,就算敢见,却也一定惴惴;哪里想到清笛不卑不亢,一句话便将他推到崖边,无可反驳!

    萧殷咬牙瞪着清笛。

    耶律玄舜倒是缓缓笑开,挑着眉尖儿睨着清笛,“庶母……好,儿子这便见过庶母。还望小庶母来日多多疼爱儿子……”

    萧殷愣了下,先扭头去望耶律玄舜;却见耶律玄舜面上拢起狎色,便也会意而笑。

    清笛就当没看见。来日方长,且待来日再看。

    号角浑厚,声荡天地。清笛弃了宋国宫车,坐上了契丹带来的迎亲毡车。

    从前便也听小六说过,毡车便是契丹人移动的家。无论贵贱,所有人都是在毡车中度过自己的一生。即便是帝王之尊,每有重大国典要回归京城皇宫,可是到了夜晚还是要回到城外的毡车中歇息,足见毡车已是融入了契丹人的血脉之中。

    皇家毡车巨大,下头以八匹马拉拽,便宛如可移动的毡帐。清笛端坐其中,知道就算不愿,却也从此都要将一日日的时光,都交付给这异族的毡房。再没有从前的青瓦飞檐、曲廊画苑。

    “姑娘,这毡帐倒似许久未曾清洗,闻闻这里头一股子腥膻气!”翡烟自幼在江南长大,对于北方的一切都不适应,更何况是草原上的迥异。

    “翡烟,只管抬眼望窗外吧,别只顾着眼前的方寸之间。”清笛扯着翡烟的手一同坐下。

    “嗯?”翡烟不明所以。

    窗帘掀开,外头大片的翠色扑入视野中来。碧空、青山、绿草、清水……天地辽阔而清透,无一丝污渍。

    草原上更是处处都开满了花儿,那一蓬蓬、一簇簇红的、粉的、蓝的、黄的、白的。遥遥望着,便仿佛翠色的绒毯上织满了的繁复的花纹……

    那些花儿都小小的,虽然不知名字,也看不清细致的形状,却点染了草原天地,让大片的青翠之间平添万重风情。

    “哇,好美!”翡烟由衷赞叹。

    清笛漾起微笑。也许心中带着排斥的心境而来,便会时时刻刻只看得见眼前周遭的不适,就仿佛翡烟方才执拗于毡帐中的腥膻气;越是在这样的时候,也许反倒越该放开心怀,抬头去发现辽阔草原的壮美景色,以欣喜来代替心中的憋闷,才是最佳的自我安慰之道。

    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带着笑颜,活下来。

    清笛转头望窗外,将视野拉得更远。心思便也不由得随着视线而飘飞起来,飞出了毡车,飞向了大草原的高高云天——便禁不住想起,昨夜雪狼少年说,要她爱上这片草原……

    初时只以为他是要她放下仇恨,此时想来,却已有另一番领会。

    “我还以为契丹人都只会茹毛饮血,却没想到他们倒也还会附庸风雅。那名字倒也好听。”翡烟自顾在旁边聒噪,嗓音甜丽的,倒也欢快不少。

    “嗯?什么名儿?”清笛这才收回心神来。

    “鸳鸯泺、燕子城啊!”翡烟扬起娇俏的下颌来,“听着,倒不比咱们汉地的名字粗糙,反倒还多了份轻灵之美。”

    是了,翡烟说到的是她们即将到达的地方——乃是契丹皇帝夏捺钵之地。

    “鸳鸯泺的得名有两个因由。”清笛便也将心思放远,只去想那片即将到达的地方。不论那里的人会是什么模样,那片天地倒是她所神往的,“头一个是因为鸳鸯泊乃是南北两片水泊,两水相依相偎,共同汇成古老的湖泊,所以以鸳鸯名之;其次则是因为那片古湖上鸳鸯栖游,所以就叫鸳鸯泺了。”

    “哇……”翡烟听得神往,“如此说来,那燕子城便也是同样的好意头吧?我听见鸳鸯,便自然想起‘梁上双燕’。姑娘,这也是成双成对,恩爱相守呢!”

    成双成对,恩爱相守……清笛轻笑阖上了双眼,

    倘若只是印证这一场南北两朝初次的和亲,倒也应了不错的口彩;只是若要深问内心,又哪里有什么成双、相守?

    “静箫那蹄子,干了贱人的事儿,还就知道哭哭啼啼哀求,真是脏了我的鞭子!”

    燕子城,月牙儿郡主的营帐,贴身侍女双羚一大早便拎了鞭子进了月牙儿的寝帐,面上愠怒未消。

    今儿是南朝公主抵达的日子,自然要所有人都迎接的,月牙儿便也只能一大早就梳妆打扮——她尤其要在今天现出自己最美的容颜来,岂能输给那人去!

    所以纵然心内对静箫揣着不满,她今儿却也还没工夫去亲自教训,却没想到双羚倒是先去办了此事。

    “那蹄子又怎么了?”月牙儿对着菱花梳妆,斜了眼睛去瞟双羚。

    双羚站在原地还气哼哼地,“实则要是光看那蹄子,奴婢还不怎么生气,反正她们汉女不都是那个样儿?遇事便哭得梨花带雨,像是受尽了委屈一般——我就是生气六皇子的态度!”

    “怎了,六哥护着她?”月牙儿啪地扔了手里的绒花,转过头来。

    “到没有。”双羚撅着嘴,“六皇子不过是从她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她一眼——只不过,六皇子一直在笑着!”

    “

    他在笑?”月牙儿眉毛都是一挑。她已经有多久,没看过六哥真正的笑颜?

    “正是!奴婢先时并未敢当着六皇子的面教训静箫,是一直瞄着六皇子走远了的——结果六皇子一壁走一壁微笑,到了后来甚至还唱起了牧歌!”

    月牙儿阖上眼帘,攥紧了手指,“他是从静箫帐篷里走出来的?”

    “是呢!想来定然是静箫那浪蹄子昨晚上让六皇子适意了,所以六皇子才会欣喜若此!”

    164、帝王之爱

    金龙大帐,契丹皇帝耶律真元却全无一丝喜色,只枯坐帐中。

    韩志古告进,向耶律真元施礼。

    耶律真元忙拦,“韩卿平身,站着回话吧。”

    韩志古总司汉儿事,所以此番与南朝和亲的一应事体都是韩志古亲自负责,他此来正是向皇帝禀告相关筹备之事。

    “韩卿辛苦。有你操持,朕凡事便都放心。”耶律真元强笑赞许。

    “微臣惶恐。”韩志古却长跪不起,“微臣为契丹议,力主这一番与南朝和亲之事。微臣带领一众汉臣,当堂与契丹臣僚辩论,令陛下左右为难——但是扪心自问,微臣此举全为契丹,绝无半分私心,绝不敢如契丹臣僚所诽议,说微臣只为迎合圣上,贪图权势……”

    “韩卿请起。君之公义,朕心甚明。”耶律真元亲自下了玉阶,来扶韩志古。

    韩志古却依旧不肯起身,“臣为国为民,考虑了诸班利益,自问对得起任何人——却独独愧对了皇上……”

    “韩卿何出此言?”耶律真元便在韩志古面前,坐在玉阶上,两人平面而视。

    “皇上……”韩志古眼中已是含泪,“微臣虽然是汉人,身份又是皇族私奴‘宫分人’,但是从应天大明地皇后起,皇室便待微臣甚厚。皇上更是将微臣视作兄弟一般,让微臣总司汉儿事,迎娶后族萧氏女……这是不世的荣宠,微臣敢不誓死效忠,肝脑涂地?”

    “韩卿,这是你自己一身绝学,又勤勉为公,应得的。”耶律真元也不由得动容,“朕也从不将韩卿当做异族,只当手足。”

    契丹虽然国境益发广大,治下汉人数量甚至渐渐超越了契丹本族,但是对于契丹皇室来说,最为棘手的就是汉人的不肯归心。韩志古的存在,无疑让他心中宽怀不少。

    “可是微臣独独只能暂时忘掉皇上您的心……自打贞懿皇后故去,皇上的心便似乎也随着去了;这多年来后宫再不见任何一位嫔妃有喜,便足见皇上与贞懿皇后的伉俪情深……”韩志古已然垂泪。

    “可是微臣还是狠了心为皇上再谋划此次和亲一事。微臣明白,皇上实则心中最苦,最怕因为此事而对不住贞懿皇后……”

    小六娘亲在小六攻取霸州之后,因这一件大功,而终于被追谥为“贞懿皇后”,以皇后尊号得与耶律真元百年之后共享帝陵。

    提起贞懿,耶律真元面上的哀戚便再也控制不住。他长叹一声,拍了拍韩志古的肩头,“韩卿啊,朕虽然心中不愿,但是朕实在是明白你的心意。所以朕不怪你;相信九泉之下的贞懿,也不怪你。”

    “不过她倒是一定会生气的。”耶律真元眼前浮现起她那张含冤带怒的小脸儿,一点情绪都不虚掩的。耶律真元笑起来,“她怨,她自然会来找朕。若能在梦中再与她相见,朕倒也愿意之至。”

    “她这么多年始终不肯梦里来见我,便是要我因着对她的想念,而好好看顾我们的儿子……可是她哪里明白,一日日见着小六,我便一日日想她更甚……”

    耶律真元猛地转过头去,不愿在臣子面前落泪。韩志古的眼泪却是滚烫地落了下来。

    “皇上,万事都已筹备妥当。前方来报,南朝连城公主的仪仗也已到了城外。皇上请准备迎亲吧……”

    “好。”耶律真元一笑起身,抹掉面上泪痕。

    百战立国,一朝为君,手握天下却永失心中所爱。这就是千古帝王所必须要肩上担起的遗憾。

    “启禀公主,这便到了。契丹大可汗率领臣工后妃,已于前方迎候。请公主于此处下车。”毡车外有礼官提醒。

    “好,我知道了。”清笛敛尽思绪,掸掉裙袂微尘,淡然起身。

    下车,遥望眼前的燕子城。

    城廓高起,虽然没有汉地城池般雄浑,却反倒胜在轻灵小巧,与这鸳鸯泺的秀丽山水倒是融为一体;全然没有印象当中草原民族的粗野,反而略有江南山水一般的意蕴。

    很好,她喜欢。

    看过山水城廓,这才放眼去望遥遥殿堂前云集的黑压压的人群。

    乐工已是高奏礼乐,花冠而博带,一看便知都是从汉地掳掠而来。契丹但凡自己做不到的,便伸手抢来便是。

    礼乐如此,疆土如此,臣民如此。女人,亦如此。

    只可惜,她不是被他们抢来;她是自愿到来。一步一步,她都看得清自己脚下的路;所以即便此时孤身面对千百人,她也丝毫不怕。

    汉人的血,曾经染红脚下这片大地。她会踩着那些早已干涸了的血迹,一步一步走上契丹最高的殿堂,俯瞰曾经作威作福的契丹贵族。终有一日,让他们全都俯伏在她脚下!

    “公主请上马!”契丹礼官牵过一匹白马来,立在清笛身前,只躬身微微一礼。阳光从清空明晃晃地洒下,照亮了那人面上藏着的一抹讥讽。

    可能在契丹人看来,单是骑马这一道程式,便足够让她惊慌失措。恰是最佳的“下马威”。

    清笛倒是一笑淡然,扬手便接过那礼官手中缰绳,伸手轻轻抚触马鼻,柔声

    招呼,“嘿,你好。”

    那马儿似乎愣怔了下,随即马鼻子喷气,显示驯顺之意。

    清笛一笑仰头,桀骜环视远处契丹诸人,便准备上马——却,猛地怔住!

    马背上有绣金彩鞍,却独独没有上马的马镫!

    这叫她如何上去?

    165、唯你为重

    对于清笛而言,骑马倒是小事一桩。就算没有马镫,她也有把握爬上马背去。小时淘气,她也曾爬上没装马鞍的马背上去,骑着没有鞍的马也能跑上几圈。

    可是眼前情势毕竟不同。

    倘若自己这样爬上马背去,姿势自然难看。当着这么多契丹贵族的面,便注定出丑。

    她自己出丑没关系,可是她身上此时牵系着大宋的脸面,她不可以让大宋国颜被契丹胡人讥笑!

    清笛一时难住。马儿见她几次三番不肯上来,难免急躁,打着响鼻,马蹄踢着脚下泥土。清笛只得拍着马颈,试图安抚马儿。

    借以回头,远望凤熙。

    凤熙等南来的男性官员全都被远远隔在城门处,只有随同陪嫁而来的宫女站在她身后不远处。可是这些宫女在宫里除了会莺莺燕燕,哪里懂得这鞍马的门道?人数虽众,又有谁人能帮她脱了此时的困窘!

    宫殿前的场地空阔,众人的目光都齐聚在红毡之上的孤单女子身上。看她虽然努力镇定,却似乎对那白马毫无办法。一人一马兜转了半晌,那女子都没办法上马而来。

    这原本是契丹草原迎亲的规矩。契丹先祖便是骑着白马、青牛而来,于是迎亲入门自然有这样一道程式:新娘要骑着白马走入夫家大门。

    这一项仪式对于契丹女子来说,简直是再简单不过;可是竟然连这都做不到,眼前这个宋女还凭什么赢得他们的尊敬?

    若将她独自扔在草原上,她除了会哭着求助上天,恐怕只会等着饿死,或者白白让野狼吃了吧!草原人最鄙视的,便是这般柔弱而不肯抗争的生命。

    “郡主,果然好主意。”立于阶下的月牙儿身畔,贴身侍女双羚窃窃耳语,“隔着这样远的距离,任凭外人都看不出内中门道来,只以为那女人不敢上马!”

    月牙儿却并不放松,“我在杭州见过她,我看得出她绝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更何况,她终究是六哥看上的女人,又怎么会是普通的丫头?”

    双羚颇有不甘,“跟随郡主这么些年,婢子还是头一回听郡主夸赞旁的女人!尊贵的月牙儿郡主,怎地会涨别人威风?”

    “你好糊涂。”月牙儿回身瞪了双羚一眼,“便如草原上狩猎,如果不能正视猎物的擅长之处,你又如何战胜它们!”

    “奴婢失言……”双羚面上一红,再不敢多嘴。

    月牙儿转回头来,再去看立在玉阶之上的小六——却猛地一惊,小六已经不在了原来的位置!

    “郡主,六皇子这是,这是干什么去?”双羚也随之惊呼起来!

    顺着双羚手指的方向,月牙儿忙推开几个兄长,奔到前头去——只见青天碧野、红毡绵延处,正有青衫少年,奔走如飞!

    而他冲向的方向,正是那个贱人!

    “六哥!”月牙儿哪里还顾得上这是什么场合,扬声惊呼!

    场面肃穆,天地皆静。却猛然间炸响了月牙儿的呼声。清笛也是一惊,急忙回身去看——

    原本众人扰攘,她并不能一眼从人群中找出那少年来。可是此时,殿阁巍巍为背景,高天青山为衬托,那少年却脱出人群而来!

    清笛怔住,只能呆呆回望。

    从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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