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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奶妈疼你分节阅读8
    一握了,而且抱着的时候,胸部那么柔软地贴着对方,这销魂的感觉,怎么能让除他之外的别人体会呢?可恶的是,还是她主动的。哼,活着不易,可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让她受苦?

    他重生咳了一声以示存在,当正经历友情之抱的二人分开,才沉着脸,大步走进屋里。

    “乘人马车准备好了吗?”他问景鸾。

    “让我坐马车?”方初晴很惊喜。因为沈澜是带兵开拨,沿路各州府会供应粮草,所以照理说不应该有马车这种奢侈品存在的。

    “我的贴身小厮骑马,不能离我左右!q”沈澜生硬地回答,“你会骑马吧?”

    他这是废话,因为他看过她骑马。在重生前,她骑过游乐园的旋转木马,可重生,她自然就成了马术高手了,那天上马时连她自己都难以置信。

    明天,她就要去北境了!可那马车是要给谁坐的?

    第四十一章节亲兵甲

    这是方初晴第一次跟着军队走,混在军容整齐的士兵中间,跟在主帅的马后,望着夹道欢送的万千百姓,享受着英雄般的待遇,方初晴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虽然她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但那感觉却很真实。

    不过,她还是好奇队伍中那辆华丽又神秘的马车,它的存在显得和这支铁血军队不太协调,因为它不像其他辎重物品一样远远坠在队伍的最后,而是被重兵包围在队伍中央,看起来给这支王牌铁军的纪律肃正感打了折扣。关键是,车里有谁?为什么沈澜显得那么紧张呢?

    每天,他都鬼鬼崇崇的走到车边去,悄悄拉开一点车帘,低声说些什么,不过因为拉开的缝隙小,其他人根本看不到里面。而车里的“贵人”从不出车,一日三餐和饮水都由沈澜在亲兵送进去。每天晚上送进洗漱的东西,第二天早上还端出马桶来去倾倒,洗涮,似乎车里的人见不得光。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北军的纪律有多么严明,因为这么多士兵将领,没一个表现出好奇来,除了方初晴。她很想打听打听,但出城几日来,沈澜给她的永远是背影。她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而且人家还不爱搭理她,除了支使她干活儿的时候。就算晚上两人睡一个帐篷,沈澜的话也很少,似乎出了和政城,他与她的关系一下子就疏远了,甚至根本是不认识的,虽然之前亲近的时候貌似也不太正常。

    沈澜在府里时是个在起居饮食上极挑剔的主儿,可一行军,却是个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的主帅,虽然听说带兵的人封王,他是大江国开国首例,但他的行动坐卧一点不讲究,本来方初晴还以为主帅会住那种超豪华的大帐,占地足有两三百平,篷顶高到变态,即使只是住一夜在就开拨,大帐里也摆上饰物,包括刀具、打猎志的兽、金闪闪、明晃晃一堆耀眼的东西,地上铺着厚厚的,奢华的羊毛地毯。四处火烛明亮,将军大人手扶长须,挑灯读兵书,旁边有美人红袖添香。

    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放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复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的。她是贴身的贴身,就的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肉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肉,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她她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的,她不用插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阴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时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伙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是哪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众,也因为人多,相互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气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机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的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洗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

    可那些空中飞人却似乎完全不怕,也似乎并不想多杀伤普通士兵的性命,而是集中向那辆神秘马车冲了过去,就好像定点跳伞那样,目的性明确。

    “保护马车!”一片嘈杂混乱中,沈澜低沉好听又威严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可以方初晴看来,他发出的命令似乎晚了半拍,因为那些空中飞人已经完全降落在神秘马车的车顶和四周了。

    到这时候,就连她这种完全不懂行军打仗的废物点心也睦出来了,今天晚上搞偷袭的人不是为了对北军造成伤害,事实上以他们的人数来说,错过了越高滩前面的山口就再不能成事。

    刺客的目标就是那辆神秘马车中的人!

    刚才树林中出现的人马肯定只是起骚扰作用,是为了吸引大军注意力的。估计目前已经被歼灭了,因为北军实在太强大了,敌国的正规军也不是对手,何况只是偷偷摸摸潜伏进来的小股部队?

    对方肯定知道这个结果,但还是做出以卵击石的事,那边甘当诱饵,这边还玩自杀式袭击,显然是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马车上的人杀死。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当这种人疯狂袭击时,真的很可怕,再借着夜色和突然性,也真的很难阻挡。这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充分说明马车的人实在太重要了,值得用这么多人命去换!

    可是从道理上讲,沈澜这种身经百战的主帅发出的命令怎么总是晚上半拍呢?这不可能,除非他是故意放水!但这又是为什么呢?如果马车中的人是大人物,他为什么不拼死保护?哦,他拼了,表面上拼得也很尽力,可她却总感觉他在敷衍似的。

    装满药材的大车下,方初晴缩成一团,一边观察场上局势,一边胡思乱想,半点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她看得出来刺客必败,她没有危险,但那辆马车就不然了。那些刺客根本不顾身后的杀机重重,无论手里有什么,全往那辆马车上招呼。长刀、重剑、暗器、身上背的毒药包、更多的是类似于标枪似的投枪……

    不到片刻,那马车已经变成刺猬一样,别说马车中坐着人,就算是一只虫子,此时也被扎出无数个透明窟窿了。方初晴还隐隐听见女人的尖叫及惨叫声,极为凄厉,但她不确定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再然后,惨叫声和刀剑刺败肉中、骨头折断的声音又传出很多,最后,这个世界清静了,整场刺杀事件异常惨烈,刺客全部毙死,但持续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方初晴所亲见的场面,战斗的时间更短。

    “打扫战场。”沈澜高高地骑在马上,向方初晴这边走来,像是巡视着自己猎场的君王。

    “要检查尸体,调查刺客的身份吗?”一名属下问。

    “不必。”沈澜冷酷地说,“到下风口就烧掉,免得污染了我大江国土。”

    “要加警界吗?”另一名属下问。

    “也不必,寻常预警范围即可。”那两人领命去了,张扬也不动声色的跟上,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刚才看到沈澜几不可见的使了个眼色给自己的亲卫队长。咦,有阴谋。

    她趴在地上,像一只小乌龟一样,直到看到四只巨大的马蹄出现在自己面前,才仰望去,由于角度的原因,脖子差点折断,才看到高高在上的沈澜的脸。

    “随我来。”他扔下三个字就走。

    方初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屁颠屁颠地跟在马后面跑,一直来到那马车前面,看到有可疑液体,貌似血水从车中流出来,害得她一阵干呕,差点把晚饭吐出来。

    她生长在和平稳定的中国,不习惯看到杀人的场景,虽然之前因为莫名其妙的被刺杀,见过血腥场面了,但她还是不能适应。虽然她不会当场尖叫失控,像某些恐怖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讨人厌,但晚上睡觉时必会噩梦连连,好几天才会好。

    沈澜下马,“不是好奇马车中的人是谁吗?本王就让你看看不服从的人会死得多么惨!”

    我不看!我不好奇了!方初晴很想转头就走,但如果表面胆小的话,她就会输给沈澜了,以后还有什么立场在他面前倔强?所以她咬着牙,走上前去,表现得像是要帮助右师王大人清理现场似的。

    鼓足勇气掀开车帘,可是却没敢睁开眼睛。

    “你打算闭着眼下,在这儿站多久/”耳边传来声音,不知何时沈澜靠近了,近到他的胸膛差点贴在她背上,因说话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后脖子里,令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惊之下,她瞪大眼睛,车里的场景立即映入她的眼帘。她愣了,先是被吓得半死,而后又气个半死,加起来整个死透了,然后又被恶臭熏醒了,恶心得不行。

    “如何?”沈澜似笑非笑,脱下中衣,赤膊上车,盖在“死者”的头上。因为“死者”身上穿着把脚都遮盖住了的长裙,所以整个“人”都掩盖住了。

    学澜抱起“死者”,所用的力度刚刚好,看起来这个大体的女人就该是这个分量。他脸上的表情也很精彩,没有伤心,但有着被破坏了任务和被冒犯了尊严的恼怒。

    “冲洗毒粉,烧掉这辆车,不准靠近!”他随口命令,之后抱着“尸体”,快步走回自己的主帐。方初晴这个亲兵甲牵着他的马跟在后面还好他的兵器挂在马鞍上,不然刀子拿不动。

    一进帐篷,她就愤怒地问,“你这是玩什么花样/”

    “我看你是皮痒,需要打几军棍冷静一下。”沈澜把“尸体”丢在地上,坐到桌边喝水。

    他光着上身,皮肤上布满着汗珠,因为坐着,裤子绷紧,勾勒出健美的大腿肌肉,这模样被帐篷内微弱明灭的油光灯一打,就像是魔鬼……专门诱惑良家妇女的魔鬼。

    方初晴哼一声,别过头去。表面上是不服气,实际上是不想这美景占据了她处女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节草人

    马车中的人是一个草人,扎得非常好,四肢俱全,身段婷匀,穿着美丽的女人衣裙,脸上还粘上了眼睛和鼻子,头上甚至戴着假发。

    本以为车里的人是活人,结果看到一个草人就够惊吓的了,可这草人脖子上还恶作剧似的挂着一个大白布条,上书:我是方初晴!

    看到这些,某人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但她随即就看到了令她更气,而且比较恶心的东西。

    车里放着两只大桶,一只已经打翻看来里面装的是红色液体,因为有浓烈火的腥味,感觉至少是真正的血,比如猪肉鸡血类的东西掺了颜料和水。天这么热,那桶液体已经到了就要生蛆的边缘。另一只桶里面全是饭菜,已经馊掉了。

    可怜的马,天天要拉着一只拉圾箱四处走。原来每天沈澜的饭菜,就是直接倒在桶子里,然后第二天一早,他的亲兵就来倒马桶,里面的东西其实全是因为闷热而坏掉的饭菜。马桶和饭桶是同一个,惨淡得那些亲兵倒马桶时,好像端着世界上最臭的东西。

    “谁想出来的主意?”

    “我。”沈澜难得的笑笑,看起来比较得意,“但草人是皇上亲自扎的。”

    “用得着挂布条吗?这又是谁干的。”

    “……”

    这么说布条的事是沈澜干的。

    这也太不着调了!大江国果然倒霉,因为皇上和右师王是一个大变态加一个大阴人,她从第一开始的印象就没有错过。

    “干吗用真血,多恶心哪!”

    “做事务必仔细,不能给人留把柄,这是我的原则。”沈澜站起身来,“你以为,那个非让你死的人会不会一直远远的跟着观察?我们离开越高滩后,他又会不会来检查呢?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会分辨不出真血和颜料的区别吗?不过,到底是猪血还是人血,过一天半天就看不出来。”

    “所以,我还得有坟墓?”方初晴简直无语了。

    沈澜赞许地点点头,好像是夸她聪明,“那么多差点被砍成碎片的尸体,其中总有女人,代替你应该不难。”他慢悠悠地说。

    “原来张扬是去寻找合适的尸体去了,找到后偷偷挖个坑,在士兵打扫战场的掩护下,浅浅埋下。等明天你在真正的尸体上郑重葬了草人就行了。想必,刚才马车中有女人尖叫,也是你安排的手下在马车附近装出来的吧?”

    “猜得对。今晚我会把草人变成草席的,这样就算要杀你的人挖开坟墓,扒出尸体,也会以为这些草是覆盖尸体用的。”

    “哈,很好,计划周密,想到了各个细节。”方初晴咬着后牙说,“可是那人要杀的不是我,是桑青!”

    “桑青?不是图玛吗?沈澜一愣,随即想到桑青可能是图玛的化名。

    “这么做是为了救你。”沈澜看方初晴气鼓鼓的样子,不禁解释道,“你并没有死的事实是瞒不了多久的,可在没有彻底消灭幕后人对你折生命威胁时,你假死一阵就能获得暂时的平安,也能为我也争取一些时间。其实,我们也冒了风险,因为万没想到,对方居然以高空袭击。虽然结果是一样的,他们必须杀死你,但若不是你发现现得早,北军的伤亡数字会增加,现在应该在个位数,可如果毒粉的面积扩散就说不定了。”话说完,又觉得自己可笑,他沈澜做任何事,跟任何人解释过吗?

    “我知道你是为我,所以……我半夜不会偷摸地杀掉你出气。”方初晴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走。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就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江无忧和沈澜为保护她而设下的局,就连平时“虐待”她,也是为了让她不惹人注目,更像个平常的小兵罢了。为了保护她,皇上和右师王可说是绞尽了脑汗,这份情,她承了,只是她嘴硬,还有点难为情,所以不肯承认或者说句感谢的话罢了。

    “去哪里?”沈澜问,感觉有些啼笑皆非。

    就她还打算趁夜偷袭他吗?长年刀口上舔血、每天在地狱门口绯徊的日子锻炼了他,令他能在熟睡中也能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她真的动手倒好了。他可以立即把她拉倒在床上好好审问一下。顺便支一点“私刑”。在那种还必须况下就怪不得他了吧?

    想到这儿,他突然感到了阵燥热。他已经当和尚半年多了,这在之前是无法想象的。开始是因为晴翠的事要解决,他又不想碰那个女人。之后就是方初晴出现,阴差阳错的总有事发生,害他一直素着。

    “我去河里洗澡,这你也要一起来吗?”方初晴甩一句话。

    沈澜很想去,不过他听出方初晴的脚步声不是往水滩边去,而是去了另一侧,那边是放货物和马匹的地方,她大概是去看桃桃和萌萌了。

    今天是那两匹小马遇到的第一次混乱情况,不知有没有受惊吓。方初晴果然是爱马之人,但图鲁真的这么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图玛死吗?今天连这种自杀式的攻击都用上了。这样说来,他还真得和他在图国的内应联系五了。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刺激得图鲁客以冒险。

    想到辽儿,他瞄了一眼地上的草人,忽然又感觉热得不得了。于是方初晴没去,他倒跑到冰凉的河水里泡了半天。士兵们远远看到,还以为王爷是保护贵人不周则心生郁闷,互相提醒着要小心,别这个时候触到霉头。

    第二天,全军为死去的“贵人”举行了简单又隆重的葬礼,然后继续行军。当晚的露营地的附近有一座小山,山顶有一个湖泊,沈澜说那里可以洗澡,但方初晴想来想去还是没去。

    一来她不习惯在野外沐浴,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黑灯瞎火的,万一湖里有水蛇一类的东西又要怎么办?言情剧中的女主角都是在洗澡的时候被偷看光的。而之前她还看过一个电影,就是有一条水蛇钻到女主角的短裤里,要男主角帮她抓出来。如果她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难道要沈澜帮她?停,不能想,实在太不纯洁了。

    二来……听张扬说,明天就能到达要塞前最后一站歇脚地,那边有一间客栈,条件还不错的。

    那既然如此,她就再忍耐一天,明天到客栈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多好。越是天气热,洗过热水澡才越凉快呢。然后,她要好好睡一觉,再大吃一顿热乎可口的饭菜。www.luanhen.com这几天因为身上脏,她连觉也睡不好,总觉得身上结了盐茧了。

    第四十六章节龙门客栈

    她计划得不错,可第二天傍晚到了地方才发现,那是个很破旧的客栈,还是用大块土坯、泥坯砖盖成的,连瓦房也算不上,占地倒是不小,绵延一片,远远看去,配着四周空旷的地带和疯长的荒草,感觉不是鬼屋就是传说中的龙门客栈。

    她失望得要死,这个地方能洗澡吗?而当她看到客栈的老板娘亲自迎出来。立即断定里确实是龙门客栈,虽然牌匾上写着“温柔乡”三个字。

    老板娘二十七、八的样子,身段普通,有搓衣板的嫌疑,相貌也只是平常的漂亮,不过她特别会打扮,又特别会走路,能通过衣服、发弄和化妆、步态突出自己的优点,简单的一件裙服让她穿出了风情万种的感觉来,让人忽略她的平胸窄臀,只注意她那一条柔软的柳腰,吊梢眉,桃花眼,一颦一笑都泼辣直接,却又有欲说还休之感,非历尽千帆的女人,达不到这种境界。

    这说明一个问题,女人的气质是多么重要啊,同学们。

    但这里不是妓院吧?哪有客栈叫这个名字的?再说那老板娘的风骚劲儿不比金香玉差,上来就抱住沈澜的胳膊,一路走,还一路在沈澜的身上“无意间”挨挨擦擦,说话的嗲功也一流,“王爷……”

    天哪!那娇嗲的一叫,差点害得方初晴失禁。而那一番顾盼生姿,加明眸善眸,再加含嗔带喜,打死她八百次重生,也学不来的。

    “这回进京怎么这么久啊。我们边民没有王爷坐镇,直怕图国就打过来呢,真想死人,不如在小店多歇息几日吧?算你们半价房钱还不成吗?估计兄弟们也馋坏了,我这儿可有新近的好肉。”

    不是方初晴思想复杂,可这些话怎么听怎么觉得有暗示性。可恨的是,沈澜虽然还是冷冰冰的不说话,但也没阻止那个女人对他上下其手,又倚又蹭的。

    可是……她干吗生气?沈澜被人吃豆腐,反正豆腐又不是她家的,管他去死!

    但尽管这么想,心里却还烛极度不舒服,看到什么都觉得有气,刀不不得把这破店给拆了。可这家温柔乡外面看着虽然旧,里面的确建筑结构却结实,别说她这小胳膊小腿,就算来个龙卷风,也未必卷得走。

    “花罗,我们只住一夜。你现在快去备帐,然后去烧点洗澡水来。”沈澜大马金刀的坐在饭堂风,大概前哨已经通知北军即到,此时店里一个顾客也没有。

    花罗乖顺地应了一声,立即叫来几名手下人去打扫安排房间,并烧水做饭。而因为之前有龙门客栈的先入印象,方初晴还以为这里跑腿的小利巴儿全是脏兮兮的古怪男人,观察了下才发现这里连小二都是女的,不过有的长得漂亮,有的五大三粗,不比男人身板差,相貌也是各有特色,好像哪国人都有。

    “这是哪来的一股酸味呀。”吩咐完,花罗姿态极美的吸了吸鼻子道。

    躲在后面的方初晴羞愧地低下了头。太丢人了!她自打出生到现在也没这么抬不起头来过。这酸味是从她身体上散发出来的,可这能怪她吗?全军十几万人,个个都可以跳到沿路的河里洗个澡,唯有她每天只是随便擦擦,这半个多月下来,在这样的暑热天气里,她没把自己脏死已经是奇迹了。?给我这个贴身小厮单独开一间房,其他人四人一间,多了出房子给前面受伤的士兵住……沈澜以马鞭指了指方初晴。

    花罗这才看到三个高大亲兵后面还跟着一个小个子,头垂得都要贴在地面上了,不禁笑道,“还不知道王爷换了一个亲兵,怕年纪不大吧,身量还没长成似的。”她说得亲昵,似乎对沈澜身边的人很熟悉。

    老子伸展出来胸是胸,腰是腰,绝对比你高,不过现在委屈自己,困着身子罢了。方初晴对花罗半分好感全无,暗中腹诽着。

    只是别说沈澜了,和其他三个亲兵相比,她的个头也确实小巧了很多,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花罗也没说错,她无从反驳,只能保持沉默。

    可花罗却以为她是害羞,于是走上前来,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拉着方初晴的手道,“别怕,到姐姐这儿就没那么多军中规矩了,哟,这小手还真绵软,可惜黑得像挖了煤似的。快上楼来,依我看,你倒应该先洗个澡,王爷却不用太着急。”说着,轻笑了起来,那声音连方初晴个女的都觉得好听,更别说涌进店里的军官伴随,个个身子酥麻了半边。

    到现在,方初晴更是严惩怀疑温柔乡客栈的业务并不那么纯洁了。在这样一个恋荒之地,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女人开了个客栈,还能平安无事,肯定有背景呀,也肯定有人罩着呀。要说起这个地方谁最大,当然非沈澜莫属了。

    这个客栈只有军官和伤员能住进来,伤员倒罢了有个别军官和店里工作的姑娘眉目传情,一幅干柴烈火的样子,而从二楼上那差不多五米宽的大阳台看出去,就见士兵们的帐篷好像山里的野蘑茹一样在空地上遍地支起,炊烟袅袅,给这片荒漠带了动人的烟火气。

    方初晴被带到二楼一个房间,片刻又有人送来了大木桶和热水。她立即拴好了门跳进桶里,舒服地叹了一口气。终于呀,终于她可能洗澡了!不过,还是不能洗得太尽兴。因为这里的房间门板都似乎不太结实,墙壁也是,似乎一推就会倒下去似的。

    她麻利地清洗长发,随便涮了一下身子,才出浴桶,就听到有人敲门,说是王爷吩咐,再给她送一桶水来,看来沈澜对她的肮脏程度有一定的了解。

    她立即开门,然后飞速钻进被子时,只露出脑袋在外面,然后才应声。

    门开处,有两个西域女人抬进一只装满新水的木桶,再把方初晴才洗过,已经变色的“旧汤”抬出去。临走的时候,那两个女人之中比较瘦的那个笑道,“这小哥洗干净了倒真是俊,若是个姑娘,就是我们北境第一美人了。”说完,还朝方初晴挤了一下眼睛。

    于是方初晴在温柔乡立即得到了几个经验。

    第一,不要一听“西域女人”四个字,就以为都是舞娘,而且都有那种令人喷血的身材。刚才那两只就像犀牛一样,瘦点的、说话那个,体重估计得有一百公斤左右,怪不得温柔乡不需要男人,就她那样的,等闲十个、八个男人近不了身。

    第二,她作为一个纯正的异性恋者,刚刚被一个女人调戏了。还好她是“小厮”,可以伪装成潇洒少年郎,娘一点无所谓,这才没被人看穿。

    第三个经验相当正面,那就是西域女人很有眼光。比如……说她是北境第一美女云云。

    第四十七章节偷窥

    对于客栈,方初晴有三个愿望:热水澡,可口的饭菜,还有舒服的睡眠环境。

    而温柔乡满足了她其中两个愿望:超出想象的香汤沐浴、货真价实的西域口味美食。唯独第三项,不但没有实现,还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具体的说……是彼此破坏。这一夜,她和沈澜都没睡好。前半夜,她骚扰他,后半夜他骚扰她,总之两人都没睡成。

    不要想歪,不纯洁哦。

    实际的情况是,温柔乡客栈的老板花罗太爱钱,为了出房率高,就把几间稍大的客房隔成了两间。倒霉的是,作为贴身小厮的方初晴和右师王大人所住的房间就属于这一种。偏偏,房间的隔断是以木板造就的,很薄的那种木板。这种情况下,隔间效果就非常不好,不能说不好,简直就是接近于没有,能挡着眼睛却挡不住耳朵,不管是什么,隔壁都能听得真真的。包括咳嗽、走路、喝水、还有那个那个。

    至于是那个是哪个,大家自行理解吧。

    不知道之前的顾客是怎么熬过这样的漫漫长夜的,总之方初晴是无法理解。粗犷很好,但这样……脸皮就有点厚了。身为客栈的老板,花罗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情况,可她就大大方方敲了右师王大人的门,然后“欲”进行“深刻而坦诚”的交流法。

    说话的声音倒小,方初晴这边只隐约听出一男一女说话,但嗡声嗡气的听不清楚,不过某些事是不需要听清的,越是模糊越是暧昧。

    然后方初晴不禁怒火奔腾,因为某些狗男女这样做是不对的。男女情事当然别人无权干涉,但影响到周围人就不对了,私事也能睡上升为公共事件,只顾自己痛快,这也太没有公德了!她跳将起来,想去砸门,却又觉得不妥,脑海中只有两个字……阻止!破坏!绝不能让他们成事!其实不然这是很多个字,但她头脑发热,数不表了。又其实,从事情出现到现在,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估计某人再猴急,也不可能有这样快的动作,可她的忍耐却已经崩溃了。

    正热锅上的蚂蚁般,突然发现天助她也,那个隔断薄木上有个洞,位置比较高,但站在床上的角度正好。于是某晴犹豫了一下,最后邪恶推倒了正义,不良行为征服了不好意思,公德什么的,她刚才还谴责别人,这会儿却扔到脖子后面去了。她从床上一跃而起,发现她的身高不足以完成侦察活动,于是把枕头也垫在脚下,顺着那个小洞看了过去。

    入眼的,是某王身体中段后部的白花花。

    没想到是这场景,方初量受了惊吓,脚下一软,摔下了枕头,继而掉下了床,发出很大的声音,。而那边沈澜眼看就要进入世界中心,训练有素的身体却忽然发出警报,然后就听到隔壁呼的一声响。

    他半抬起身,身下的人却腻声道,“王爷……”不断磨蹭着他的身体,自动寻找合适的角度,热烈邀请他攻城掠池。

    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很难把持得住的,何况,花罗是他的露水姻缘之一,也是唯一一个能长期保持关系却不会烦他的人。何况,他憋了好久了,感觉再不释放非得死人不可,何况,如今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低头看着怀中人酡红的面颊,理智再度飘远,火热的身体正欲寻找出口。可是,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又来了。这

    很败他的兴,毕竟他不想表演活春宫给人看。

    凭着敏锐的感觉,他蓦然发现对面木樯上有一个洞,大洞,大到有半个鸡蛋大小。

    “隔壁是谁?”他问,声音嘶哑着,饱含着浓浓的情欲。

    “管她是谁,王爷快来,快来……我受不了……”花罗已经忍不住了,一翻身占了上位。

    沈澜的身上全是热汗,欲火焚身,恨不得立即屈服,可就在这时,突然有人轻喊了一声,“有刺客!”

    他一骨碌坐起来,把身上的女人掀翻到床上。但凝神数秒,又迅速裹上衣服,从窗子上望了望大营,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倒是从那个洞中,他瞄到有一只眼睛眨了一下。

    他怒了飞身上墙。正好墙下有一张桌子,以他的身高来说刚刚好顺着那个洞看过去。他听到极轻的一声惊呼,然后又是呼的一声,他贴上眼睛,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个人躺在床上装睡,因为仓促,连被单也没盖好,只蒙着头,看不到脸。但那一把长发,里衣下起伏的致命曲线,一下就暴露了偷窥狂的身份。

    他恼火极了,因为,没想到这种事被方初晴看到,更国为她居然偷看,实在太没品了!而他隐隐约约不的似乎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刚才抱着花罗时,还出现过幻觉,花罗那媚色如春的脸变成方初晴那明艳纯真又坏坏的模样。

    他实在是太久没碰女人才会这样吧?肯定是的。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发泄一下,那女人又为为什么来打扰?难道她就是上天派来坏他的好事的?她又不让他痛快,可又不肯跟他……咦,他貌似也没问过她。

    “王爷,你快来呀!堵上那个洞不就完了。”花罗气湍吁吁地叫,声音风骚得很。

    沈澜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涪,愤怒、气恼、尴尬、欲望、想闯到隔壁去……这些感觉都有一点。他犹豫了下,有点赌气似的,撒下一点衣襟,把那个洞堵得严严实实的,然后走到床边,抱着花罗,在她身子上又亲又啃,内心里有故意跟某人做对的情绪。

    可墙那边的方初晴并没有像沈澜想象的那样气恼妒忌。也许有一点,也许刚开始时,确实莫名其妙的产生了这种情绪,可现在她的心完全被恶作剧的情绪所占据。搞破坏,是她唯一想做的,如果能气得沈澜暴跳就更好了,多解气!她听到了花罗的话,咬着嘴唇想了几秒,然后迅速翻出江无忧送的那把匕首一样的金钗,爬上枕头,三两下把障碍物捅开,继续欣赏活春宫。

    其实她很尴尬,而且心底有一抹她故意忽视的不舒服,而这样能折腾沈澜,重要的是能让他做不成事,那么不管这行为多卑鄙无耻,她也毫不犹豫地做了,没想过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这么孩子气?这么恶作劣,这么不可理喻,只是不想让沈澜和任何女人成功“合体”。

    她发现这回沈澜没有脱掉那件随意套上的衣服,所以她也就没再看到什么会让她长针眼的部位,不过他的举动……还有花罗光不出溜的身体,忽然让她恶作剧的心态突然转换,换之为异常的恼火,所以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发出“哼”的一声。

    第四十八章节军法

    这个声音虽小,沈澜却听到了。

    当一个男人办事时被打扰的话,很难再有继续下去的兴趣。况且自知道方初晴就在隔壁,他表现得虽然无所谓,但其实分外的不自在。是奇怪又新奇的感觉因为他向来我行我素,何曾管过别人怎么想?现在,他却很不想让这小奶娘知道他和其他女人的事,好像做贼被抓了一样。

    他迅速起身,装得很愤怒的样子以掩盖心虚,同时又暗骂自己。老子好没娶妻又没定亲,更没强抢良妇女,素了半年多了,找个你情我愿的女人,干嘛跟欠了谁一样?

    他穿上中衣中裤,又围了一条被单又遮盖某些还没“消肿”的部位,不理会花罗在一边细语软求,径直到隔壁房去兴师问罪,以主动发脾气的方法来掩饰尴尬。

    而薄薄的门板很脆弱,虽然从里面拴着,也没禁住他一脚。

    方初晴看沈澜气势汹汹的闯进,就知道大事不妙,慌乱中也没地方躲,只好围紧被单,缩进床里,嘴里说着,“你……你别过来。”

    咦,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怎么跟影视剧中恶霸欺压民女的情节一样?

    而一般情况下,恶霸也不会幡然配悟、放弃侵害,好在沈澜并没说什么“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理”之类的,而是上前揪住方初晴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

    方初晴像一只小乌龟一样两肢乱动,在空中无力的划着,另两肢抓紧衣服,生怕由于自重和地球引力而使得她脱衣而出,也和沈澜“坦诚”相见。他今天看了一个裸女已经够了,她绝不会在他的女人数目上添上无聊无关紧要的一笔。

    “放开我!”她挣扎。

    “先说说你谎报军情的过错。刺客在哪里?指给本王看!”盛怒之下,沈澜虽然把方初晴放下了,但一手握着她的脖子。当然,他控制着力道,怕弄疼了她。可是她的皮肤为什么那么滑腻,手指下的颈部的肪动居然有动人心魄的感觉,这让他掌心发烫,又蓦地松开。

    “我还不是为二爷好!”方初晴理直气壮,“我不懂军法,可是我行军中找女人,比在行军中喝酒的罪过还大吧?”

    沈澜愣了,没想到方初晴这样说。细究起来,他这样做确实违规了,虽然这只是带部队回驻扎地严格来说并不算行军,可身为主帅他本应该以身作则。倘若连他也不能严格招待军法,还怎么要求手下的兵将?前几年和花罗在一处时,没一处是在带兵回营的情况下。

    今天,原是他错了。

    “张扬、王强、林海涛!”他想了一下,毅然站起身叫道。

    方初晴被他眼神里的绝然吓了一跳,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难道他恼羞成怒之下要修理她吗?她以前是听说过欲求不满的男人、特别是中途被人打断的男人火气很大,可他也不至要把她军法处置吧?

    “二爷、王爷、主帅大人。”她一连气的叫,“我是不该谎报有刺客,我那不是情急之下才这么做的嘛!我是怕您犯了错误,就心想还不如我犯。可现在您不能恩将仇报对不对?就算我行为不当,但动机总是好的吧?”

    “必须军法侍候,不然何以服众?”沈澜沉声道,看也不看方初晴一眼,身上的肌肉绷得死紧。

    方初晴一听就要哭了,继续求道,“主帅大人,皇上亲自把我托付给您,就是让您老人家保护我的,结果坏人没把我怎么样,你却要把我打个半死,这样自损,实在是令亲者痛,仇者快,太不理智了。反正我刚才说的自豪感只有两……不,三个人知道,能不能宽容我这一次,下回真不敢。”她抓住沈澜的手臂。

    沈澜二话没说,抱起她,给扔床上了。

    方初晴就像屁股下安了弹簧一样,立即又跳下来,可怜巴巴地道,“我错了还不行吗?我承认。可是你能不能不打我,让我受良心谴责怎么样?要知道心灵的惩罚才是最最残忍的啊。”

    “回床上去,想让都看到你吗?”沈澜终于有了点反应。

    啊?方初晴却愣了一下,大脑一时有点短路。假如要惩罚她的话,干吗还顾忌这些?难道他不是要让她挨军棍?那这是……

    沈澜见她不动,再度把她扔到床上,还把床帐给放了下来。真是的,她只穿着中衣,那身段都掩饰不住,还有一条裤腿一直卷到了膝盖以上,露出了白生生的小腿。这模样能让别的男人看吗?到底这女人

    是哪儿来的,为什么一点不介意呢?偏偏,她又很正派,不是要以这些来诱惑人的。

    当他脑子里正像塞了无数干草似的乱成一团的时候,他的另三个亲兵已经到了。

    “在行军期间事犯淫邪,该怎么处置?”他问。

    张扬等人是知道今晚花罗老板娘去主动侍候王爷了,因此被他问得一愣,三个面面相觑,没有人敢回答。王强眼尖,看到床帐放下了,而这间房明明是方初晴的,他不禁暗吐了下舌头,心想难道是小方姐姐做了什么?不能够啊,她是女的呀!

    方初晴的真实身份,别人不知,沈澜的三个亲兵是完全知情的。而这时,另两个人也看向了床,一头的黑线加冷汗,因为方初晴把脑袋探了出来。

    “快说,难道背不出来吗?”沈澜说得平静,可是更显得威严可怕。

    林海涛每一个抗不住了,嗫嚅道,“视情,打三十到五十鞭子。”

    “什么情况呢?”沈澜再问。

    “看……有没有巷……”张扬连向方初晴使眼色,让她快出来认罪。

    方初晴听到这儿,终于有点回过味来了,连忙缩进床里穿衣服。耳边只听沈澜道,“本王犯了此条军法,你们去准备,天一亮即刻行刑。”

    三个亲兵吓了一跳,连忙各自后退一步,施礼道,“王爷,末将不敢。”

    沈澜皱起眉头,“军法如山。在军中,就算皇命也大不过军法,任何人犯之,同罪。你们有何不敢?”

    第4十九章宇宙定律

    张扬道,“王爷这事……也不算淫邪吧?毕竟是花老板仰幕王爷风采,自荐枕席,全是一片拳拳劳军之意,哪点犯了军法呀?”

    林海涛道,“再说这也不是行军途中呀,咱们是回营嘛。况且,别人也不知道……”

    王强最为机灵,从另一方面剖析道,“王爷,末将以为此举甚为不妥。当着十万将士之面对主帅施以刑罚,只怕有损王爷在军中的威信哪。为了一点不足挂齿的小事,而动摇了军心多么不值得。一面是微不足道细枝末节,一面是我北军稳定,孰轻孰重,王爷三思呀。”

    方初晴在帐子内听到几位“同僚”说的这些话,不禁叹为观止,没想到他们都是这么会说话的。

    不过细想想,他们的理由虽然荒诞,但也有些道理。沈澜是一个健康又强壮的成年男性,应该会有很强烈的需要吧。在这个封建年代,男人三妻四妾都正常了,他这样的人有个把情人,似乎也没什么。

    再说,北军的将士们成天累月的生活在艰苦的北境,每天面临着战争的威胁和生命的危险,所以更会把握活着的每一天。听景鸾说过,北军的将士就这样,只要在放假的时候,就会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钱、女人、热血、享受,每一样都分外尽兴。他们需要发泄和隐藏死亡的感觉,因此也显得比其他人粗野而不守规矩。

    但是,她今天不知中了什么病,就是不喜欢看沈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才出来捣乱,那理由也编得牵强。没想到沈澜却很磊落,要自我惩罚,只为了那个有些勉强的罪名。

    “错了就要认,不管别人知道不知道,也没有理由。”沉默了数秒,沈澜下了命令,“再说,军法是我定的,自然就更应该遵守。如今因犯规而受罚,天经地义的事,对全军将士倒是一番警示,何来动摇军心一说?去做准备吧。三十鞭。”说完就回屋了。

    那三个人全傻了眼,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见方初晴从床上跳下来,忙围上来问,“到底怎么回事呀?”

    方初晴做了个噤声的姿势,又指了指隔壁,心里隐约有些高兴。三十鞭,这意味着他没失身,嘿嘿。

    张扬立即明白了,低声道,“难道是你听到什么,然后举报了。不对呀,你总不能向王爷举报王爷犯了军法,而且这有什么啦?难道美人送上门还不要?又不是在战时。”

    林海涛也道,“是呀,小方姐姐,你不能这么对王爷的。他为你可是操碎了心,今天不过是放松一下,你真是的。”

    王强干脆对方初晴怒目而视。

    方初晴一摊手,撒谎道,“不是我!不是我!我都不知道王爷干吗突然闯进我这里来。”她乱编,忽悠得三个小帅哥一愣一愣的。“我本来睡得好好的,王爷就把我的门踹下来了。据我分析,可能是正在……那啥时突然想到全军十万将士都孤枕难眠,所以良心发现,这才自我谴责的。又一腔郁闷,难以发泄,于是踹掉我的门。你们难道没看出来,王爷他有多么自责吗?其实你们担心什么,不过三十鞭子,王爷身体倍儿棒,武功倍儿高,这种程序的惩罚不算什么。”

    三人齐齐地瞪了她一眼。

    张扬叹了口气道,“你没在军中待过,根本不知道。那鞭子是特制的,牛皮凛子,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倒刺儿。抽一下就皮开肉绽,五十鞭子抽死过人。”

    啊?!方初晴愣了。之前她还以为沈澜只是行事磊落,做了好姿态,没想到是真打呀。天,三十鞭子还不得抽个半残?太痛苦了呀。

    “能不能……能不能下手轻点。”方初晴支支吾吾的。“反正也是你们行刑,手底下活儿轻儿着点不得了吗?那个……行刑时要不要扒掉衣服呢?”

    “多新鲜哪。不脱衣服,怎么看得出皮开肉绽?’”王强发愁道,“在行军中,女人和酒会误事,因此对犯了这两条的,惩罚会比较严厉。王爷既然决定自罚,就肯定不许我们循私的。不然,以后还怎么服众?‘”

    “那……谎报军情是什么罪?”她小心翼翼地问。

    “死罪。”林海涛杨也没想就说。

    方初晴出了一向身冷汗,心里下回可绝不乱说了。可是沈澜既不循私,只是对自己严格,可实际上却饶了她。可她呢?挤况得人家要自挨鞭子。人家有女人是人家的事啊,与她何干?又不是她的男人,又没犯法!唉,今天这事做的。

    想到这儿,她突然想学习沈澜敢做敢当的样子。于是扔下三个亲兵,闯到隔壁去,劈头盖脸地就道,“王爷,求您收回成命。因为……因为很没有必要。我其实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在外人面前,她和别人一样称呼沈澜的封爵。

    “回屋去!”沈澜就说了三个字。此时他已经整装完毕,花罗也穿戴整齐了。

    方初晴偷瞄了这二人一眼,就见沈澜已经恢复了平时威严骄傲又平静的平子,看来十分坚定,而花罗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姿态和神情都很职业。

    “王爷,请您收回成命。”方初晴很固执。

    可沈澜一点也不领情,任她怎么恳求,也分毫不退让。最后更是扔下她,走了。

    方初晴不知怎么办才好。她不想让沈澜受伤,因为……因为……一想到就会有点心疼。怎么办呢?

    “真没想到人这小兵哥,原来是个姑娘,还是个美人呢”花罗突然开口,吓了方初晴一跳。

    “你搅了我们的好事,我猜是因为妒忌,所以……你是女人。”花罗解释了方初晴的疑问。

    “老板娘可真会猜,可是难道男人不能喜欢男人?”方初晴强词夺理,但没有否认什么,别人已经发现了秘密,再装下去就太傻了。

    “你喜欢王爷?”花罗再问,说道每一句话都像使剑,句句不离方初晴的要害。

    但花罗这样却激起了方初晴有些悍勇的心态,她扬起下巴,用近乎傲慢的语气,慢悠悠道,“喜欢他难道不可以吗?异性相吸是宇宙的不灭定律。还是,你觉得他不值得喜欢?”

    花罗没再说话,却忽然对方初晴产生了浓烈的举。因为刚才右师王大人的反应反常,似乎很在意这个小亲兵。不然怎么会在男女大欲的最关键时刻,为了这个小亲兵的态度就放弃了?男人那样可是很难忍受的。也只有动了真情的男人才会如此吧?可这个小亲兵到底好在哪儿呢?就好在她直来直去的说话,一副杀人放火也光明正大的样子?

    第五十章节北境要塞

    天才亮的时候,沈澜在十万北军的注视下,自罚了三十鞭子。每一鞭都货真价实,令躲在一边观刑的方初晴的心也跟着一起抽抽,从第一鞭的皮开肉绽,到最后一鞭的血肉模糊。

    这一次刑罚极其震撼,看着那些兵将伞兵脸,方初晴终于明白沈澜为什么坚持要这么做。

    首先,沈澜性格中有极其刚硬和骄傲的一面,他不屑作弊,所以就算别人没有看到,他犯了的错,也会自动领罚。对自己也不手软,所以他带的兵才这样可怕。

    其次,他要借这个机会强调军法的庄严性,让所有的兵将都好好看看,哪怕是制订者犯错误了规,也一样被惩罚,没有情面好讲。这种情况非但没有动摇他的统治力,反而啬了他在军中的威信。

    第三,方初晴觉得他似乎是有一点自责和自虐,她没什么依据,从理智上说也不大可能,但那种感觉就是很强烈……好像……他后悔在她面前做了那种事。

    他受刑时没有吭一声,完了就随便包扎了一下,没事人似的带兵开拨。依方初晴年城他处理伤口时就算是再受一遍刑,为了尽快动身,军医在他的新伤口上用了消毒的药液,估计跟洒酒精差不多,疼得他握紧的拳头都发白了。

    而在当天黄昏时分,大军终于抵达了北境要塞,沈澜纵马进城,受到驻守官兵的热烈欢迎,神态自然稳健,似乎没受伤一样。可别人不知道,方初晴做为贴身亲兵却很了解,他一路上身子绷得笔直,脸上的汗水从没有断过,回到要塞时嘴唇皮没有半点血色。脱掉外甲一看,绷带和中衣全被血和汗浸透了,好像全身的血全流尽了似的,非常可怕。

    “叫军医来,我先帮王爷清理下伤口。”方初晴心里哆嗦着,手却强抑着不颤抖。

    王强和林海涛领命而去,而张扬则帮她拿了干净的水和绷带来,看着他用剪刀把沈澜的衣服从背部剪开,小心翼翼地使衣服碎片和伤口分离,倒没注意刚才居然是方初晴发布命令,而右师王居然没有阻止。

    “我毁了王爷一件衣服。”方初晴见沈澜虽然不吭声,但背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收缩,就知道他肯定疼得很,因此故意说话,想转移他的注意力。可沈澜从昨天到今天的话相当少,只说了一句“衣服我多的是”,就不再言语。

    好不容易把伤口清洁了一遍,才军医也来了。方初晴本想看他处理完伤口,甚至吃了东西睡下后再离开,但沈澜却打发她回房去休息。而她的房间仍然就在他的隔壁,大概是为了就近保护。

    北境要塞是一座坚固的石头城,位于两座高山的绵延线之间,两侧的崇山峻岭是天然的屏障,耸立在小小隘口的石头城墙厚达数米,更是高得可怕。正因为如此,江无忧之前曾说这是攻不破的要塞。在要塞背后,是广阔的江国后方,虎时,补给可源源不断地运送过来,而且运输线没有被破坏的可能。

    可惜,图国和江国的边境线很长,北境要塞只是拖住了东路的咽喉,西路却是一片平原之地。而且在塞以外,还有广袤的服沃土地。如果放弃这片平原,江国即可安枕无忧,可是哪个皇帝会割让自己的土地呢?所以图江两国连年磨擦,经常进行小规模的战争,但江国的优势在于,战略纵深很大,万一外围失守,死守着北境要塞,即能阻挡图国大军长驱直入到和政城,除非,有人从江国的内陆进攻。那样北境要塞腹背受敌,想念很快就会沦陷。

    而一到要塞,方初晴就感到了此地的民风与和政城大不相同,分外彪悍大气,从衣食住行上就看得出来,房子也全是石头的,外表粗砺,但其实要当结实保暖,面积也大,就拿她的房间来说,足有五十多平米的样子,她从和政城带的十数品箱子全堆进去也没问题。家具全是原木的,似乎还泛着树木的清香,布制品全是粗布,摸起来厚实粗糙,颜色是大红大绿的,总之住在里面,就好像待在堡垒中一样能让人有安心的感觉。饮食方面联营不很精致也没那么多花样,但味道却不错,非常原生态,绝对管饱,是肉食主义者和炖煮菜系拥护者的天堂。

    有一条从山上流下的河流到要塞一分为二,分为左岸和右岸,沈澜和方初晴住在左岸。唯一不方便的是,在塞中全是守兵及家属,如果想买东西或者体验风土民情就得到十几里外的一个名叫长物镇的地方去。那时原镇民成分复杂,哪国人都有,热闹非凡,像是小事情的自由贸易城邦。

    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住的地方被沈澜下令提前布置过了,因为所有的家具摆设全是新的,而且增加了不少女人用的东西。她住了些日子后没发现有任何不适应或者不方便的地方。就连要塞中稀有的水果和蔬菜,每天也没断了供应。开始时她还以为此处物产丰富,后来才知道有些吃食用品只有她才有的。

    这让她非常不好意思,感觉被特殊化了,有一天跟王强聊天时,王强却说,“这有什么呀,小方姐姐是皇上的特殊信使嘛,再说,又不是免子,谁稀罕那些草叶子、草果啊。”

    方初晴已经恢复了性别身份和“职务”身份,每天穿着女兵的衣服,也算英姿飒爽。百这些当兵的管蔬菜水果叫做“草”。他们是凶猛的食肉动物,而个别女人是食草动物,每提此事,他们的神情都分外鄙视。

    沈澜的伤养了半个多月,期间高烧一次,方初晴因为感觉自己在这件事上也有一点责任,所以衣不解带的照顾。其实军中有军医,也不用亲力亲为,但沈澜身边的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相互间挤眉弄眼的交换神色,干脆都撒手不管了。

    不过方初晴倒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较之以前退步了很多,甚至友好气氛都不在了。只有在沈澜睡着的时候她才感觉自在,否则就很尴尬。

    而沈澜,话少得相当于哑巴,虽然他以前在沈府也没这么沉默过,他好像有心事,总在犹豫着什么一样。

    这一天,又阴又闷,天空似乎都压在了头顶一样。方初晴根据天色,想起了景鸾的嘱咐,立即跑到沈澜的住处。沈澜才操练回来,六月的暑天里,浑身都让汗水湿透了。

    见了他,方初晴立即道,“泡个澡吧!”

    第五十一章节理疗师

    沈澜皱了皱眉头,严重怀疑方初晴是没事找事。大热的天泡哪门子的澡?

    方初晴很耐心地解释道,“这是为了二爷的旧疾宿伤,咱们临来的时候景鸾特意嘱咐我的。”

    “什么意思?”

    “就是说二爷身在福中不知福。”方初晴耸耸肩,努力忽略两人之间那奇怪的尴尬感觉,“景鸾念着二爷的旧伤,经年累月地研究出治疗的方法。可偏偏,这次他有事要留在京里,所以就拜托我做二爷的理疗理由,这样慢慢调理,能减轻二爷旧疾复发时的痛苦。等咱们回了京,他再施以针灸之法,或能根治二爷身上多年的疼痛。”

    “理疗师又是什么东西?”沈澜的眉头此时已经拧成了一块大疙瘩。

    “理疗师就是帮您泡澡的!”方初晴不耐烦解释了。哼,明明为他好,他还老大不情愿似的。

    “我不需要。”

    “你非需要不可。”情急之下,连那声二爷,方初晴也不叫了,“我佩服你能挨痛、够坚强,好汉子流血不流泪,可是如果能治好,你却偏偏要留着那钝刀子割肉似的痛苦解闷玩,那证明你的脑袋让马踢了!”

    说完,在沈澜暴怒前已经闪到一边,继续道,“还嫌我从京里带的东西多,其实一半都是理疗用的药材和物品,我是多么大公无私舍已为人哪。”

    “麻烦死了。”沈澜还是倔头犟脑的,但态度明显松动了。

    于是方初晴就借坡下驴,很正经地道,“这也是为了大江国着想,只知道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一头狮子带着一群羊,能打败一只羊带着的一群狮子。所以说,当主帅的人最重要了。而一个健康的主帅是全军的福气,这么说你明白了吧?你的身体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北军、属于皇上、属于大江国。为了这个你必须保护自己的身体,就像你爱护你的马,你的盔甲和你的武器。甚至……你也属于我,在我受到追杀的时候因此我有义务保护你的身体。”

    这番话拍人马屁于无形,境界很高。于是某个被拍的人很舒服,抗拒心就小了。狮子嘛,怎么着也得有点狮子的觉悟,不能跟小羊计较,而且……要是她说最后一句时,去掉后半句就好了。

    而看到沈澜的脸色完全平和下来了,方初晴暗吁了口气,男人哪,总是得哄着,明明为他们好,还得一筐好话供着,就算无思无我来,也不会比沈澜更难侍候。还右师王呢,某种程度上真不如两个宝宝。停停停,再这样下去,又该想宝宝们了。

    既然得到了默许,方初晴就忙活了起来。先是派张扬去烧热水,然后叫王强和林海涛帮着抬木桶。那木桶是特制的,不仅让身材高大的沈澜能舒服地坐在里面,还是特殊木料所制也是对疗伤有好处的。她带来的那许多箱子中有一只超大的,放的就是这木桶,一路上小心的保护着,金贵着呢。

    把木桶摆在沈澜那间超过七十平米的臣室兼书房的正不如,方初晴费力的把一笸箩各色药草垫在木桶的底部,再搬起大块的暖石压上。这种石头灯似于会自动发热的磁石,沾了水就变得温暖,也是景鸾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说起来,景鸾对沈澜忠诚真是没话说。

    她忙活得满头大汗,帮着把热水往桶里倒的三个亲兵却很纳闷。王强一向多话,忍不住贫嘴贫舌道,“只要不是冷到不行的天气,我们都洗冷水澡的。可现在是伏天里却要炮热水澡,还是药浴。小方姐姐不是要谋杀我们北军的主帅吧?”

    “我要是谋害他,也是奉旨。”方初晴白了这小亲兵一眼,抬出自己皇上信使的身份。

    他们哪得懂欣赏景鸾这番心血呀!出沈府时,景鸾千叮万嘱地说,在夏季,只要阴天就要让沈澜泡热药浴,天气越恶劣,药效就越好。等入了冬,就每隔三天泡一次,但天气不好时就绝对禁泡。今天要不是看着天阴得这么厉害,沈澜背上的伤也完全好了,她还不会那么上窜下跳呢。

    三个亲兵听她这么说,不约而同地瞄了自己的主帅一眼,想看看小方姐姐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王爷有什么反应。但见他们的主帅大人正凝神细思,似乎没注意刚才的对话,不禁万分敬佩。唉,王爷真是忧国忧民的忠臣良将,时时都在思索卫国良策,而他们满脑子闲是闲非,实在太惭愧了。

    因为意识到自己与主帅之间在思想上的差距,三个人立即沉默了。但如果他们知道伟大的右师王大人在想什么,只怕恨不得血溅五步才痛快。

    今天方初晴穿的是女装,刚才弯腰往木桶深处放药草和暖石时,裙子后面就短了一截,露出了雪白的袜子和同样雪白的下半截小腿,北军总统帅折目光就一直流连在那里,要不是定力足够,差点上去抓住那可爱的脚踝。只是因为他垂着目光,又因为他平时装得正经,别人就以为他是为国为民,殚精竭虑来着。

    “愣着干什么?趁热吧。”方初晴把手伸进浴桶里,试着水温,感觉不会把某人烫一身泡来时说。

    沈澜没动,而是盯着方初晴看。两人大眼瞪小眼了好几秒,沈澜才道,“你要参观本王入浴吗??还是要亲自侍候?”

    啊!方初晴这才意识到自己傻了,难得的脸上一红,转头对张扬道,“你守在这儿,不泡足两个小时不许王爷出来,同时要注意水温。水一凉下来,立即倒出一部分,再兑进热水,但是草药不要动。就像冲泡茶叶似的,懂不懂?”

    “你就坐在门外,帮本王剥瓜子。”张扬表示明白后,沈澜补充了一句,把方初晴气的。

    但沈澜很满意,所以他大热的天泡烫人药浴也没有怨言,出水后看到自己古铜色的皮肤变成粉红色的也忍了,只因为他喜欢让方初晴侍候。

    其实他很讨厌有人围着他,所以在沈府内,他只用小厮而不用丫头。可不知为什么,他特别喜欢方初晴为他忙这忙那,那让他感觉很舒服,甚至……感觉内心有温暖的东西拱动着。那种温暖他从很小的时候就渴望,可不管是他的亲娘,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太太以及苏味都不曾给过他。

    他的奶娘倒是很疼爱他,就像他的亲娘,但她却总把他当成小主人,所以总有些隔阂。而从没有人让他感觉心窝处一点一滴变得热乎乎的,除了方初晴外,虽然有时是他强迫她的。

    这感觉不知在何时生根发芽,但却是从皇宫雪夜那天开始膨胀清晰,他记得特别清楚。

    第五十二章节萌芽

    夏天之雨,于是隔三差五的,方初晴这位自封的理疗师就要帮着沈澜准备药浴。她以为沈澜会一直闹别扭,反正他就是个别扭的男人嘛。可奇怪的是,他的态度很奇怪,居然很配合。

    除了,他在外未归的时候。

    而沈澜的生活也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每天只要守着要塞就行了。事实上,他在北境的生活相当辛苦忙碌,相比之下回到和政城还要上朝听政,回到沈府还要管理家庭生意,倒像是休假一样了。听说北军四十万,每年有十万大军随他回家休整,那些普通士兵离家的时间还长,四年才轮到一回。

    到这时候她才明白在现代时为什么把守卫边僵的解放军自然数为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了,因为没有他们保卫着国土。广在人民哪有平安的好日子过。就像大江国,假如没有北军威慑、抵抗图国的侵略,和政城哪能如此繁华?可惜朝中有一大批人不惜福,不仅看不起北军,还要跟他们的首领沈澜作对,天天使奶谋诡计要扳倒他。

    身为信使,方初晴把看到的一切写在了给皇上的密信里,还建议让京中那些高官们,每年分批送自己的子女来到北军中任职,好好锻炼一下,让他们知道边防军是多么辛苦和伟大。那些老臣是没救世主,至少年轻一代要明白点事理,这样大江国就会有开明的未来,凡事都要从娃娃抓起嘛。

    别说,江无忧倒还真给方初晴回了信,正正经经的表示会认真考虑这个建议。

    除此之外,方初晴没什么事做了。无聊之下,她开始调查起北境的民生情况,而且自然而然的担负起照顾北军主帅日常生活的责任。

    沈澜每天早晚两次亲自带兵操练,可能正因为刻苦练兵,所以北境军在战时的伤亡率较之敌国和其他友军都要低得多。早饭后,他要批阅从各处送来的邸报、文件。这工作会持续到出晚操时分所以他的中饭就是随便在书桌前将就的。晚饭后,没完没了的军事会议就要开始了,半年来积压的政务,繁杂的军中事体、令人头疼的边民管理、游骑兵与图军的交手……很多事要讨论。

    有时候,他甚至还得搭上半夜或者干脆通宵。

    而这还算好的,假如他外出巡边,就会几天不回来,风餐露宿,倘若遇到图国侵扰的部队,打个一、两仗也是有的,那就在外逗留的时间更长。

    这种时候,方初晴就会想念他,很想念,甚至在梦中都梦到他马蹄带起的风,吹拂着她的脸庞。

    这让她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内心,因为看起来……似乎……她是喜欢上他了。女人就是这样,她不会管对方是好是坏,只要对她好,天塌焉也没关系。而沈澜……仔细感觉一下的话,对她真的与众不同,容忍她很多事,这就证明他对她是很好的吧。

    可从理智上讲,两人的身份地位差异巨大,她的自尊又要求她绝不会几女共侍一夫,况且沈澜从没有过什么表示,所以这份感情根本没有发展下去的必要与空间,结局想必不会很好。

    可是人,真的能管住自己的心吗?能战胜理智的就不是真正的感情了。不过方初晴是个典型的鸵鸟的性格,不逼刀到死角,她一般得过且过,总对自己说:明天再解决吧。

    所以,她对沈澜的感情的萌芽就在这种营养不良的环境下,极为缓慢的生长,慢到当事人都感觉不到,自动忽略掉了。

    关键是,笼罩在她身上的危险什么时候解除?旁敲侧击的,她不断向沈澜打听她这身体的前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居然能令对方运用死士攻击军队的方式来杀她。可沈澜总是不说,被逼急了,就说他这样保密是奉旨,等他禀明皇上再做决定。

    方初晴知道他是敷衍,因为他那样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又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怎么会在意皇上怎么想,怎么做?明明是他自己不愿意说罢了。

    其实沈澜不说,是怕刀知道了实情后,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来。可沈澜不明白,这样捂着盖着,方初晴好奇之下,可能做出更可怕的事。

    总之时间就这么日复一日的过了,夏天、秋天、入冬……

    方初晴照顾沈澜成了习惯,而沈澜也习惯了她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偶尔还发点小脾气,强迫他做一些麻烦的事,比如什么按时吃饭、什么营养均衡、什么个人卫生,什么睡眠质量……反正是一堆婆婆妈妈的东西。不过他得承认,表面上他虽然不耐烦,但内心却很享受这一切。眼看就活了三十年了,这段日子居然是他过得是舒服、最平静的生活,让他生出一股懒洋洋的情绪。

    而习惯真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东西,因为习惯了她在身边,他在外时就会觉得身边空落落的,然后就会想念她,后来发展到只要闲下来,每时每刻都在想,恨不得快马加鞭,回到要塞中看她做点心、剥瓜子、反抗他的命令。那时,他才会安心。

    “王爷回来啦!”这天,方初晴正在厨房里试着做麦芽糖,留守在要塞的张扬高兴地喊了一声。

    方初晴心里一揪,差点烫了手。

    秋收后。图国军队又照例来打秋风了,直到入了冬也没消停,所以近日来沈澜一直在外奔波,这次走了十几天,前几天探马来报说,沈澜的亲卫队无意中遇到了图国副帅贝卓带领土完整的军队,双方交战,沈澜大胜,还把贝卓给俘虏了,正在回要塞的路上。

    一时之间,方初晴看着试做不太成功的麦芽糖,有点不知所措。这是给沈澜做的,因为他嗜甜,她必他生虫牙或者糖尿病,所以总是亲自做些甜得不过分的东西,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因为受了伤,才这么往回赶吧?

    这想法吓了方初晴一跳,她立即跑出厨房,正看到沈澜大步走进来。四目相投,莫名其妙的胶着了几秒钟,然后两人都装得没事人一样,方初晴更是随便打了个招呼就要走。

    但是沈澜却开口了,“准备下,跟我到长物镇去。”人下令,而且又带着那种微微的厌恶语气功。

    方初晴最讨厌他这态度,有心想拒绝,可她从没到过传说中的长物镇,于是没出息的忍了,点头道,“什么时候走呀?”

    “明天。”明天?可今天还没到中午,干吗说这么早?耍人呀!方初晴气呼呼的,从沈澜身边走过时还故意撞了他一下。并不知道因为那一点的身体接触,沈澜却差点伸臂把她抱在怀中。

    他太喜欢她……呃,喜欢她身上那甜甜的糖果味了。

    第五十三章宝石送佳人

    据沈澜讲,之所要带方初晴到长物镇上去逛逛,是要感谢她这么多日子来鞍前马后的侍候,名为皇上的秘密信使,其实跟他的贴身丫头差不多了。而之所以这么急,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要带兵巡边去,自然要抓紧机会。

    另据这些日子来方初晴对边境地带民生情况的解,长物镇相当于一个自由贸易地区,虽然接壤的三个国家:江国、图国和宋国之间没有正式的、官方的贸易来往,但因为有巨大的利益存在,很多人还是在这时偷偷做买卖,感觉上和走私差不多。

    其实,这三国的官方对这各情况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大家心照不宣,却不能太明目张胆了。而且有很多种重要的战略物资是绝对禁止交易的。比如说图国的战马和矿石、江国的药草和武器等等……

    三国中图国的武力最为强大,但地处偏僻,土地和气候不宜种值,打起仗来来去如风,有噗像中国古代时期彪悍的匈奴人。而且图国国土被崇山峻岭环绕,有无数凶险异常的隘口,所以人们马踏他国易,其人国想要进攻他们可就难了。

    这片大陆的五国之中,宋国孱弱,被图国骚扰最多,不过图国一口吞不下宋国,又要借宋国的道侵略马国和陈国,所以对宋国只是抢掠,却并没有大为打击,被欺侮的最惨的反而是不接壤的马国和陈国。从这一点上看,图国的外交策略还真有点中国战国时范雎为泰国设计的那种远交近攻的意思。

    其实江国之前也在图国的铁蹄下哭泣来着直到江无忧和沈氏兄弟成长起来,江国就成了唯一一个能与图国对抗的国家。但就算如此,沈澜也就落个不败而已。毕竟战火从没有烧到图国的土地上,两军对战,永远是在北境要塞外的江国地盘里。在自己家和别人打,无论如何也算不得胜利。

    像去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像去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冷,大雪封山,图国和铁骑没办法步同关隘,结果其他四国都过了一个安生年,就连沈澜也在就里多待遇了些日子。可今都这时节了,却还一点下雪的意思也没有,看起来将是个暖冬,于是四国的神经都紧绷着,沈澜也相应比较辛苦。“

    从这一点上来看,图国简直是这片大陆的祸害。可不知为什么,方初晴心底却有些隐约的骄傲感,当然她不敢说出这感觉,毕竟她是在江国的保护之下,她想,可能是桑青的

    遗留意识在作怪,毕竟桑青是图国人呀。

    “不要东张西望。”第二天到镇上,方初晴正开心着,沈澜又来泼冷水。

    他们轻装简行,着便衣,只带了张扬和王强两名亲兵。不过沈澜不许方初晴穿江国姑娘的服饰,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套西域女人的衣服给她穿。不要误会,不是那咱轻纱蒙面、露出半截玉臂和小蛮腰、身上环佩叮当的漂亮裙子,而是中东妇女穿的那种从头到脚都罩起来的大黑袍子。还好,他没让她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但现在他又不让她四处参观,那来长物镇还有什么好玩的?

    “我要回去了。”方初晴赌气道。

    “你不要一直吵着要来?”沈澜皱着眉。

    一边的张扬和王强对视了一眼,心道:这二位到底知不知道这情形是多么像两口子吵架呀!

    “你又不让我看,又不让我玩,还不让我东西,那我还来干吗?不如你把我关起来了事。”

    “你道我不敢吗?”沈澜一皱眉,不过在看到方初晴撅起小嘴时又泄气了,“我是怕太引人注目,于你不利。你若不怕,随便好了,但是不得离开我左右,不然生死不保。”

    方初晴白了他一眼。

    到底是谁引人注目呀!长物镇上西域女人不少,她绝不会特别吸引别人的眼球。可他呢?就算穿奴仆的衣裳也带着上位者的派头,那容貌、身材、气质是隐藏得住的吗?大江国本来就风气开放,边境的自由贸易区更是如此。他们一路走来,已经有无数女人向他抛媚眼了。现在现在还有脸说她?切!

    “我要到那家店看看。”最后,到底还是玩心占了上风,毕竟自重生以来,方初晴就是在沈府、皇宫、要塞里被关着,既然好不容易出来,哪能赌气虐待自己?现在她看到一家西域风情的首饰铺子,立即双眼发亮。其实她连钱也没带,但相信有人会会钞的。

    “这有什么好看的。”沈澜不情不愿地跟方初晴进了首饰铺子。那掌柜的眼毒,一眼就看出沈澜是大人物,立即跑过来亲自侍候,那热情劲儿就甭提了。

    方初晴享受着久违的上帝感觉,踮着脚跟沈澜咬耳朵道,“我是为买点金的东西戴在身上压惊。咱们来时路过越高滩,你不是假装我被杀掉了吗?还弄了个草人。我最近总是做噩梦,越想越不吉利,只好出此下策了。说起来,这件事你也要负一点责任。”

    沈澜摸摸耳朵,被方初晴呼出的热气弄得心痒痒的,为她这亲昵的举动而开心,却不知方初晴重生的日子久了,心态渐渐放松,行为举止现代化了。男女之间这种程度的接近,在她眼里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的。

    “看这个大官人和夫人这样恩爱,自然要送些与众不同的珍贵东西方能显出心意。二位看这个缠丝双扣手镯,上面镶有五色宝石,手工精湛,是不传之物。有道是宝石送佳人,这样的极品,才配得上夫人的身份哪。”那老板在一旁察言观色,从沈、方二人的行为和神态上肯定是小夫妻两个,丈夫固然伟岸,那小妻子虽然全身包在黑袍子里,但那张脸明艳动人,想必是受宠的,因此极力推销贵重首饰。

    沈澜神色一窒,却没有反驳,也没有表明他和方初晴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不说,方初晴自然也不想多事。再说这样一来,待会儿付帐时,他更是赖不掉了。嘿嘿。

    “要买吗?”女人对宝石都是没有半点抵抗力的,于是她巧妙地问沈澜。只要沈澜一点头,就算是他送的了,就算回去算后帐,她也撇得清。哈,那老板还真能说,人家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他干脆来个宝石送佳人,这种人不发财就奇怪了。

    第五十四章节西域好姑娘

    其实这是她的小人之心,以沈澜的财力而言,把这铺子买下来送她也没问题,此时见她高兴,也就痛快答应。于是方初晴得寸进尺,东挑西拣了好一会儿,只要是看中的东西就转头看沈澜,沈澜一点头,她立即就买下,就这么着逗留了一个多小时,那老板都恨不得给女财神下跪了。

    不过方初晴懂得适可而止,感觉差不多了就拉着沈澜去逛绸缎店、成衣店、鞋店、书局、铁匠铺……然后看了杂耍戏和西域歌舞表演,晚上在镇上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才回到预先就订好的高级客栈。

    谁也没意识到,这次出行像是两人之间的第一次约会。

    而男人,永远是不善于逛街的动物。这一天方初晴兴高采烈,却把沈澜等三个累得够呛,感觉比行军打仗还辛苦。沈澜还好,张扬和王强更惨,因为方初晴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全是这歌俩给背着,所以到了客栈,立即就洗洗睡了。

    方初晴却仍然兴致勃勃,喜滋滋地把买的东西全查看了一遍。结果满足的物欲刺激了她的食欲,明明晚餐吃得挺饱的,这会儿却又饿了。看看表,才晚上九点,于是决定下楼吃点宵夜再睡。虽然这样做可能发胖,但偶尔为之应该无妨,反正今天很开心嘛。

    她没叫醒沈澜第三人,也没打算到客栈以外去。毕竟人生地熟的,对她生命的威胁也没有消除,她不想冒冒失失去偷偷逛街,虽然长物镇的繁华超出了她的想象,都这么晚了,客栈前头的夜市还热闹非常,但不给人招惹麻烦是她的第一宗旨,所以就打算在客栈大堂随便吃点东西得了。

    到楼下一看,食客不多,稀稀落落的不过六、七个人,她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把身上那件麻烦又绊腿的黑袍子拢了拢,叫了一笑灌汤包、一碗小米粥、外加一小碟糖醋花生慢慢吃着,心里计划明天要怎么玩,因为沈澜说可以在长物镇待三天。

    正自得其乐,忽然听到不远处有小孩子的哭声。也不是大哭,就是呜呜咽咽的,似乎很委屈,听得方初晴的心立即揪了起来

    离开无思无我这么久了,她想他们想得厉害。只是,她没诉说,因而就压抑在心里。好在她每天让自己忙着搜集北境的风土民情,忙着照顾沈澜的饮食起居,强迫自己不去罹,可现在一听到那稚嫩的哭声,立即把她所有的心思全勾起来了。

    循声望去,就见在客栈大堂的另一个角落坐着一个中年妇人和一个小姑娘,正对着她,因为角度的关系,刚才倒没看到。那妇人四十来岁年纪,一脸的稳重朴实,不过眼神中间或闪过一丝光芒,一看就不是省事的厚道人。那小姑娘也就四岁的样子,粉雕玉琢的可爱极了,此时小脸都扭皱在一起,眼泪汪汪的,好不可怜。

    这一老一少是家仆带着年幼的小姐,从衣着举止上看得出来。百她们的桌上摆着的全是甜品汤点,还有另一付碗筷,似乎在等什么人。那中年妇女哄着小姑娘吃东西,可那小姑娘却死也涉不肯吃,只是依呀呀的小声抽泣。时间长了,那妇人不耐烦起来,表面上看倒没什么,但从方初晴那个角度能清楚地看到那妇人使阴招掐了小姑娘好几把,每回都掐不同的地方,看起来是怕留下伤痕。

    他令堂的,这恶奴!

    她一看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泛滥的母爱正没地儿发泄,此时见到有人这么对宝宝,立即就跳了起来,几步走到那一桌上,猛拍了那妇人一巴掌,骂道,“有你这么做事的吗?也不怕天打雷劈?”

    那妇人冷不丁的被人拍,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回过神儿来后也怒了,骂道,“你是哪里来的西域野女人,居然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真是瞎了眼!”说着,上前推了方初晴一把,正推在她的胸上。

    方初晴立即头顶冒火。喵的,她的美胸宝贝极了,今天却让这奴才的脏手碰了,就算对方是女人,她也绝不原谅!于是她顺手拿起桌上的筷子,唰的一下顶在了那妇人的左眼皮上,阴森森地道,{“信不信我马上让你瞎了眼。而且,我保证你都没地儿说理去!整个北境的兵是我的小弟,别说你一个奴才,就是你们家主子来了也白搭!”

    人哪,气势是很重要的。平时方初晴是乐呵呵的人,甚至算得上好欺侮,可真发起脾气来,颇有点光棍的意思,这一下就把那恶怒吓个半死,而且她平时在军中无事,偶尔和张扬他们也学两招,用筷子戳人眼是王强教的。这小子手底下辣,功夫也是那种速战速决的,特别适合一袭得手。

    那妇人吓坏了,立即服软道,“这位……姑娘……西域好姑娘,你到底是要干什么呀?上来就打人,我没招谁没惹谁的,不是也蒙了吗?有话好说,这当着孩子的面呢……再吓着我家小姐……”

    “你也知道这是孩子呀?这也是你一个下人对待小姐的态度吗?”方初晴气不打一处来,“让小孩子吃东西本来就难,你拿着你家主人的工钱就该耐心才是,为什么要掐孩子?”

    “我没有啊!”那妇人辩解。

    方初晴收回筷子,抽了她的脸一下,“我明明看到的,就算你手下有准,没留下伤痕,可做过的事也不能抹杀。你也太黑心了,这么小的孩子也下得了手?”

    她毕竟不是练家子,怕用力不当,当真戳瞎人眼,这才放手,那妇人虽然可恶,但还不至于有被挖眼的过错。不过她抽那一下是正经用了腕力的,那妇人的脸上立即出现了一道血红的印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打孩子?红口白牙的,又凭什么打人?”那妇人眼珠子暂时保住了,脸上火辣辣的疼,心中倒也生出些凶悍气,嚷嚷道。不过她绕过半边桌子,离方初晴远了点。

    这时伏在柜台上昏昏欲睡的掌柜的也发现有客人“闹事”,连忙上前平息。只是他认得方初晴是跟一位豪阔又帅气的大官人来的,不敢造次,一个劲儿地劝“西域好姑娘”不要生气。可因为掌柜的出现了,大堂内的几位食客也望了过来,那妇人倒撒起了泼,不断哭喊冤枉,说方初晴是抢劫的强人。

    第五十五章节乡镇企业家

    方初晴强压着火气,蹲下身子,握着那小姑娘冰凉的小手,温言道,“小妹妹,别怕,这个老婆子刚才怎么对你的,你告诉姐姐,姐姐帮你告诉妈妈,咱们打她板子,看她还敢不敢掐你。好不好?”

    小姑娘瞪着如黑如漆的大眼睛,脸上泪迹未干,却似乎给刚才的场面吓到了,一瞬不瞬地只看着方初晴,却不说话。

    任方初晴怎么哄,也不发一言。

    “哼,我家小姐是不能说话的,你能问出来,我倒服了你了。”那妇人见没人理会她,便一边幸灾乐祸地道。

    方初晴感觉心里像章几千根小针扎似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好可怜呀,这么小,这么弱,受了委屈也不能说出来。可恨的是这位小姑娘的父母,为什么不选个好点的家仆呢?孩子有残疾,就该格外用心看顾才是。怎么能随意丢给仆人?难道是后妈?天哪,这是大江国的小白菜。

    小白菜啊,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死了娘啊……

    她轻轻把这小姑娘揽到怀里,只觉得软软小小的一团,而那小姑娘立即就往她怀里拱,就好像找到了温暖平安的所在似的,和无思无我一模一样。

    “快放开我家小姐!”那妇人在旁边又叫又跳,“不然我家老爷来了,定饶不了你!先告你个拐带之罪,然后送到衙门去充军!”她嘴里虽然又骂又嚷,可被方初晴刚才表现出的狠劲儿给吓到了,一直不敢往前靠。

    经常来长物镇的人都知道,这镇子虽小,也只是个做买卖的地方,但却是藏龙臣虎,谁也不知道谁有什么背景。方初晴口气这么大,什么整个北境的天,什么是她的小弟……没弄清之前,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方初晴站起身,根本不理会那妇人什么“放下我家小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诸多威胁废话,也不理会掌柜的唠唠叨叨地叫她姑奶奶,让她别多管闲事,把孩子放下之类的言语,径直抱着那小姑娘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轻声细语地问,“你饿了吗?咱们吃点东西好不好?不吃东西不长个子哦。不长个子不没力气,被坏人欺侮了就不能打回去,就像姐姐刚才抽那恶奴一样。”

    小姑娘不说话,只看着方初晴,那眼神纯真无辜得令人的心全酥软了。于是,方初晴舀了一小勺小米粥,试了试凉热正好,喂到孩子嘴边。也怪了,刚才那妇人怎么喂都不吃的,此时这孩子却乖乖吃了,看那意思,似乎还想要。

    周围一片轻叹声,包括掌柜的在内,都觉出来肯定那妇人对孩子不好,所以孩子才哭闹。因此,对方初晴的话信了大半,相应的也就厌恶起那妇人来。

    “这么小的孩子,天也这样晚了,怎么能给她吃那么多甜食?这样她消化不了,再存了食,非得病一场不可。掌柜的,看你的样子也该有了好几个孩子了吧?怎么这个也不懂,点什么就给上什么呢?”方初晴一边继续喂着小姑娘,一边说。

    那掌柜的点头哈腰,心说可不客人点什么,我就给上什么吗?我也不是孩子爸,管那么多!再说,我虽然有五个孩子,可自己没带过。不过他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可一个字也不说。好家伙,看出来了,这位西域姑娘这么狂,肯定是那位同行的爷大有来头。吃八方饭的,他怎么敢得罪呀。

    不一会儿,在方初晴的软语温言下,那小姑娘吃了小半碗的小米粥。方初晴一摸孩子的小手,已经暖和过来了,也就不再喂了,怕大晚上的吃太多对宝宝的身体不好。

    “行了,你也别再跟这儿站着,希望没搅了你的生意。”方初晴看怀里的小丫头,眼睛一眨一眨的,看样子是困极了,干脆怀抱着她,哄着睡,“我的东西也撤了吧,帐就计在房钱里。”

    打发走了掌柜的,方初晴哼着小曲儿坐在原地,完全无视那妇人怨毒地瞪着她。就这么坐了会儿,她才突然感到有人在注意她,往门口一望,看到两个男人并排站在那儿。

    左边那个不认识,三十来岁,中等个儿,略胖,但长得不错,眉宇间还有些磊落气。衣气华丽、片尘不染,很有乡镇企业家的范儿,非常有钱的那种。

    右边那个帅到乱七八糟的,一件普通的布衣却随意就穿出了范思哲的感觉。

    但他阴沉着脸,看来情绪不大好。话说,他情绪经常不大好。要不怎么说他是大阴人呢。

    这两位看样子都在门边站了有一会儿了,不过都很安静,所以没有人注意到。

    而当方初晴注意望过来,乡镇企业家先动了,笑眯眯地走过来道,“谢谢姑娘照顾上女,齐山有理。”

    方初晴一愣,这位土款就是这位小姑娘的巴拨?不可能吧?他怎么能生出这种带着精灵气儿的女儿来?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她的父亲?万一是人贩子怎么办?”方初晴本能地舍不得这小姑娘,因而警惕地道。说着还瞄了一眼沈澜,不明白他怎么会出现在门外的,他不是应该在睡觉吗?不过,看到他站在那儿,她心下稍安。

    “问问孩子不就知道了?虽然我女儿一年前失语了,但脑子却聪明得很。”乡镇企业家齐山道。

    “这明明就是我家老爷,是我家小姐的亲爹,你还不把小姐还来?”那妇人这时又跑来多嘴了。

    大概也是感觉到这个叫齐山的可能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不禁惊慌,挂上一脸的巴结和奉承相。

    齐山头也没回地道,“立即在我面前消失,假如让我再看到你一眼,你后半辈子就讨饭过活吧!”他说这话时倒是很有气势,这个人都像变了一样。不得不说,很男人,很有派头,很令人刮目相看。

    那妇人连句辩驳的话也不敢说,灰溜溜儿地跑掉了。看得出,这个齐同他不是普通人。

    而他们这一闹腾,迷迷糊糊的小姑娘清醒了过来。她一见齐山,小脸上就流露出欢喜之意,伸出小手要抱抱。

    这到时候,情意已经很明显了,方初晴眼睁睁看着齐山抱有小姑娘,父女两个你亲我脸颊一下,我亲你脸颊一下,那个亲近劲儿就别提了。

    “雪儿,你还没谢谢这个姐姐呢?”齐山搂着女儿道,“乖宝宝,咱们要怎么谢谢人家呢?”

    小姑娘雪儿想了想,在父亲怀里挣扎了一下,忽然俯下身,在方初晴的额头上亲了亲。登时,方初晴的心都化了,没注意一边的沈澜却气得要七窍生烟。

    那掌柜的也来凑热闹,热情过度的大叫道,“是齐大官人哪?您能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呀!”

    第五十六章节古代非常男女

    后来方初晴才知道,乡镇企业家齐在北境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虽然只是一介布衣,但背景深不可测。在长物镇做的生意大且杂,最紧俏的货物只有他能弄来,和五国的权贵都说得上话,拉得上关系,绝对的八面玲珑。

    难得是,他的财产虽然和他的背景一样令人摸不透,本人却很专一,三十五岁的隐形大富翁却只娶了一个老婆,就算这老婆只给他生了个女儿,还是个指腹为婚的普通女子,他也没有动过纳妾的念头。

    可惜,一年多前他带着老婆和女儿在宋国玩,正赶上图军入侵,他老婆被误杀了,当时才两岁多的齐雪亲眼目睹母亲的死亡,受到了惊吓,再不能讲话。

    这次他来长物镇不是为了生意,而是一年来的惨痛生活经历让他沈以为没娘的孩儿不好带,而且对孩子也不好,所以特来相亲的,想给孩子找个善良的后妈,希望再出门做生意时,自己的手院是安全的。

    负责为他介绍适龄女子的是长物镇的镇长、他多年好友韩小元。其实这个世界虽然比中国明清时代要开放得多,结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的不多,相亲一说更是极为少见。但鉴于齐山是要给孩子找后妈,他又对雪儿如珠如宝似的,于是成亲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要亲自验看,还要女儿中意才行。

    这条件本来是很无理的,但谁让他有钱有势呢?谁让他膝下空虚呢?谁让他是不娶亲的男人呢?谁让他有活动能力呢?听说当初误杀他老婆的那个图国中级将领因搅拢邻国友邦之罪被处死。可是图国军队侵略邻国不是家常便饭一样吗?他们又何来友邦呢?只能说齐山本事大,能在虎狼之国给老婆报仇雪恨。

    明天是正式成亲日,今晚他本想带着女儿拜会老友的,哪想到齐雪到了客栈前,闻到了排骨年糕和一品甜汤的香味,死活不肯走了。于是齐山叫来一年多来专门侍候小姐一的婆子带孩子进店吃东西,自己则快马加鞭到老友那里告个罪,毕竟为商者讲的就是信用,失约是不好的事情。不过他终究是放心不下,半路又折了回来,这才看到一幕令他痛心的场景。

    千挑万选了一个老实忠厚的妈妈,哪想到终年打雁,却被雁啄了眼,他自恃阅人无数,哪想到居然看错了人。原来,这老婆子背后就是这样虐待自己女儿的。

    同时方初晴的见义勇为,还有对雪儿的温柔呵护深深打动了他,令他对这位西域……不,应该说穿着西域的衣服,却绝对是中土血统的姑娘产生了强烈的好感。雪儿认父后,他还和方初晴攀谈了一会儿,更加觉得这样的好姑娘不可多年,直到雪儿困得不行了,这才抱着女儿离去。

    而这时,沈澜已经气得快失控了。

    看来就得关着她,否则一出门就出了事。已经让她穿成那样了,居然还勾三搭四,跟个不认识的男人有说有笑,也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那个齐山他耳闻过,不过是蝇营狗色、追求注利的商人,只手遮天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小角色儿,这女人还有没有审美观?对他的时候怎么没说笑得这么开心过!

    亏了他记着她刚才的话,说什么让草人代死不吉利,要用金子来压惊。大晚上的,他拖着逛街逛得酸透了的双腿,又回到那间首饰铺子去,叫人打一条特殊的金项链给她,重量和形式就比照皇上送给她的那支匕首一样的金簪子,不怕费金子,也不怕样子丑,重要的是够大条。

    结果他看到了什么?看到她抱着别人的孩子温柔款款,对待别的男人言笑晏晏。真是气死了!

    “二爷,这么晚了,刚才去哪儿了啊?”方初晴追着沈澜上楼,一脸讨好的笑容。虽然她不知道沈澜为什么会生气,但一般他脑门上的青筋蹦出十字形时,聪明地决定还是暂避锋芒的好。

    难道是因为她独自出门了?可她不过是下楼吃夜宵,并没踏出客栈一步呀。

    “本王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沈澜扔下这么一句,砰的一下把门摔在方初晴面前,再不说话。

    方初晴站在门外,感到莫名其妙,但是知道沈澜这又别扭上了。他一不高兴就会摆驾子,在她面前自称“本王”,情绪正常时就以“我”来自称,这两个词汇犹如晴雨表,准确的表现出他的心情指数。

    “要不,我今天还买了一咱奇怪的软糖诶,给二爷拿点吃吧。配着六安茶吃,味道一极棒。”她哄道。

    可她这样说,沈澜更气。他又是不是小孩子,拿两块糖就能骗过他吗?再说一想起小孩子,他就想起刚才她对那个什么齐雪的态度。她这样太过分了,她只能疼爱无思和无我才对,为什么也爱别人的宝宝?

    “那……二爷就先歇着吧,明天早上我们还要出镇去玩呢。话说,我觉得我们还得到镇上的娱乐场所看一看,干脆后天再去?”她口中的娱乐场所是指赌场和妓院。

    这在电影电视中经常看到,但亲身经历一下想必好玩。假如只有她一个人,她再好奇也不会去,因为那些地方鱼龙混杂,比较危险,可是跟着沈澜就不同了,担保不会出任何事。

    甚至上属于她欺侮人,沈澜帮她打,别人欺侮她,沈澜更会帮她打。

    “明天就回要塞,哪儿也不去了。”听到她对未来两天的展望,沈澜倒吱声了,并且打开了门。

    方初晴鬼鬼崇崇地挤进屋,求道,“不要啦,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二爷也得尊重一下员工的福利嘛。我保证再不单独行动还不行吗?绝对保证!其实我今天也没往哪儿去,就是下楼吃点东西……”

    “尊重?”沈澜笑得阴阴的,“听说北境的天是你的小弟,谁还敢不尊重你?”

    老天,他连那句话也听到了,他到底站在门口多久呀?

    “这句话要分开来理解,其实最重要的是前半句。”方初晴一本正经地拍马屁道,“二爷就是整个北境的天,我有二罩着,遇事提你的名字就行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她这句话拍得沈澜舒舒服服的,令他的火气小了一半,另一半被他忽略了,转念也就默认了方初晴有关后两天浏览的计划。他想,不会那么倒霉又遇到那个齐大官人了吧?虽然这姓刘的在他眼里只是个小杂碎,可总在眼前晃来晃去也确实怪讨厌的。

    但,不捉弄人的就不叫命运了,而冤家总是路窄的。当第二天们来到长物效外著名的美景:碧水河和桃花堤时,正好看到齐在官人的游船泊在岸边,一女对多国的大相亲正在进行中。

    尢为可怕的,某晴对此非常感趣,异时空古代版非常男女呀!

    第五十七章节坦然放荡

    沈澜才想拉方初晴走,哪成想她就催马到了河边,连那马也一跳一跳的,看起来和撒欢儿似的。他很鄙视自己,已经入了冬了,桃花一朵没有,要不是因为暖冬,河面也该结冰了,他脑袋上让马踢了还烛怎么的,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

    而齐山正在莺莺燕燕的包围之中,虽然谈笑风生,但有点心不在焉,只感觉这些姑娘都没有昨天遇到的方初晴好。正郁闷着躲在一边的雪儿眼尖地看到了方初晴策马而来,高兴得呜了一声。

    这些姑娘都知道齐大官人是给雪找后妈,这小小姑娘是眼前大富豪的命根子,因此拼命巴结。此时听到雪儿哼了一声,还以为她哪里不舒服,或者想吃什么东西,立即围过来装慈祥(也有真心善的)地嘘寒问暖。可雪儿的小手却执拗地指着岸上,齐山循势望去,立即眉开眼笑。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方姑娘,天寒地冻的,不如到齐某的画船上聚。”他钻出船舱,英勤地邀请。

    方初晴很想答应,因为没见过古代相亲,实在好奇得很。

    要说她怎么一眼就看出这场冬日游河是大相亲活动,只能说只要是女人,天生就有这根神经。而且当她看到雪儿小小的身影,就更想上船坐坐了。

    她跟这小姑娘非常投缘,如果不是听说到一点齐山的家庭情况,她甚至怀疑自己的前身是跟齐山生了齐雪,不然为什么从心底就喜欢雪儿得不得了呢?

    可是……

    “不许去!”沈澜阴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再回头看看他的脸色,连哀求的话也干脆吞下肚里去。

    他在发脾气,虽然莫名其妙,但他的帅脸上笼罩着寒霜,明显写着“别惹我”三个字。尽管她并不怕他,但却怕真惹火了他,他不讲理地对齐山父女下手,还怕他把本来才三天的假期缩租,立即回要塞去。

    “别嚷嚷呀,不去就不去呗。”方初晴低声咕哝,依依不舍地掉转马头。

    沈澜见她顺从,心头舒畅了些,可才要离开,却听到船上传来雪儿的哭声,好像被抢走了重要的东西似的,倒叫他感觉很不自在。想他一个大男人,位极人臣,身居显要,地和一个才四、五岁的小姑娘争夺区区一个奶娘的注意力,实在太可耻了。

    还好,这时齐山携另一人追到岸边来再度诚心相邀。那人却是认识的,正是长物镇镇长韩小元。沈澜带兵,不管何时路过长物镇,韩镇长都尽力招待大军,倘若遇一打仗,物资人力也全力支持。别人的面子他可以不卖,对韩镇长却不好直接拒绝。而且他正好就坡下驴,免得那小姑娘哭得他心烦意乱。

    在得到他的默许后,韩镇长还引了齐山前来拜见。

    得知沈澜的身份,齐山吃一惊,但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随即就恢复了常态,不卑不亢,热情大方的招待两位贵客,礼数周到,让人挑不出半点错处来。其间,那些来相亲的妙龄女子并没有退避,见到沈澜那傲慢又尊贵的模样,想起听闻的那些事迹,不禁大为仰幕。倘若眼睛可以发电,现在沈澜头上一定笼罩着万伏高压。

    若论外貌,齐山跟沈澜差了不是一、两个档次。若论实力也是这样,所以也怪不得女人们临阵倒划,可若论和蔼得体,这种差距却是要倒过来了。

    “真受不了他!真是坦荡无极限!”方初晴怀抱雪儿,轻轻哼了一声。此处的坦荡,自然也是指坦然放荡也。她不喜欢看女人围在沈澜身边,虽然这些都是些良家女子,不会上动勾引吧,但媚眼飞得也够可以的。她倒没想过自己这样有多不讲理,沈澜根本什么也没做,只是和韩小元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而她凭白无故的和齐山相处融洽,沈澜不高兴时,她却感到不可理解。

    人哪,总是宽容自己。而她和沈澜正应了那句歇后语……乌鸦落在猪身上,只看到别人黑。

    一转头看到齐山笑眯眯地坐在自己身侧,立即不好意思地道,“对不起呀齐爷,今天搅了您的好事。”

    齐一挥手,表示根本不介意,低声道,“出门遇到朋友,可比什么都高兴。”他自动把方初晴的关系拉近了些,并且定义为“朋友”,令她消除戒心,“我算明白昨晚姑娘为什么那么说了,右师王可不是就整个北境的天吗?”

    方初晴看了那阴晴不定的“天”一眼,不置可否,耐心应付在膝上的雪儿把桌上的各色食品抓来,往她怀里塞。雪儿年纪太小,没有空间的概念,也不管方初晴拿不拿得了,只把心目中好吃的、好玩的全送给她,看来对方初晴喜欢极了。

    而雪儿这样,又令方初晴的心软了下来,低下头哄着这小姑娘玩。齐山则在一边低声软语介绍些长物镇的风土人情,由方初晴好奇的神色上判断出,她是初来此地的人。

    “姑娘来北境做什么?”他在聊的闲话中,“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方初晴一愣,“齐爷怎么知道我不是本地人?”

    齐山笑了笑道,“倘若本地有姑娘这样的出色人物,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不瞒姑娘说,我在北境经商多年,别的不行,但说起人头来,倒真是很熟悉的。”

    可是你没认出沈澜来。方初晴心里想着,却没料到齐山似乎会读心术似的,接着道,“不过右师王是当世的英雄,江国的脊梁,虽说官商官商,但右师王长年征战,为国为民,我则为糊口谋生而奔波,所以对右师王却只是内心景仰,没福气得见一面。这是……是托方姑娘的福了。”

    “齐爷何必过谦呢?经商之人,对国定繁荣所起的作用巨大,不比保家卫国的人差。”

    方初晴这番话只是阐述事实,可齐山闻听却大有引为知已的感觉,对她的印象更好,又见自己女儿与她这般投缘,心思动了好几动,连忙把话题扯开几句,再问,“姑娘还没说来北境有何贵干呢?姑娘对小女这样关爱,倘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请尽管开口。”

    有了沈澜,在北境想做什么事做不成呢?但人家是一番好意,不好直接驳回,因此方初晴干脆道,“我只是右师王身边的婢女,侍候好王爷就行,倒没什么可麻烦齐爷的。如果真有事,必不会跟齐爷客气。”

    第五十八章节后娘

    齐山微笑点头,但心中对这样的说词却不怎么相信。谁家的婢女有这样大方爽朗的气质?又是哪里的婢女敢骑马跑到主人的前面?不过,他相信眼前的女子和右师王没有什么关系,至少目前如此。否则右师王不会阴沉着脸,却不阻止他们在一边隅隅低语,这说明,右师王对方姑娘有兴趣,可绝对还没有上手。

    那么,他就有很大的机会了。像右师王那样的男人太过骄傲,而方初晴看来脾气也硬,如此一来,他们之间很难有进展,因为有的女人是必须哄着的,虽说右师王是整个北境的天,但他却不怕,因为不止北境头顶上有天,在其他天空下,他一样活得风生水起。

    “侍候右师王,自然是前生修来的福气。不过姑娘若是想获得自由,齐某自然愿鼎力相助。”齐山脑筋一转弯,又道,“说句不该,万请姑娘原谅……姑娘风华正冒,恐怕还未到花信年华,也要为今后打算打算。”在古代,华信年代是指二十四岁左右。

    方初晴不是傻子,眼见齐山在碧水河上搞大相亲,又听他旁敲侧击地打听她的事,就明白齐山大概是对她有点意思。可能是因为雪儿对她友好、甚至亲昵的态度吧,再说这肉身的皮相非常不错,被男人看中是正常的。

    这事要放在一年半前,她可能真的给自己一个机会,与齐山发展一段感情试试,毕竟这位乡镇企业家符合她重生后对未来老公的所有条件。何况齐山有钱又有义,何况鳏夫找妇,是天生一对儿,何况她那么喜欢雪儿……

    不过既然她已明白自己喜欢沈澜虽然只是一丢丢,但再接受起别的男人本就有些困难了。不是她坚贞伟大,是因为真正的爱情本来就是排他的。除非齐山长情一点,等她淡化了心头的感情再说。还有,她得让齐山明白她的身份,就算对方也是成过亲、有过孩子的人,但他有钱,未必看得上她这种残花败柳。

    于是她明明白白地说,“谢谢齐爷的一片好心,其实王爷已经赐了我自由之身。只是我是一个失夫丧子的不祥之人,后半生只图个温饱,了却残年,倒不愿意四处漂泊了。”

    齐山大吃一惊。

    不过他心里虽惊,表面上却不流露半分,只表现出痛惜之意道,“唉,这是天妒红颜,让姑娘摊上这苦命。但姑娘这样的品貌,将来必定再有佳缘。”说到最后一句,觉得交浅言深得太甚,连忙错开话题。

    方初晴对此不以为意,倒觉得齐山努力不让她尴尬,行为很君子。

    而他们两个在这边窃窃私语,相谈甚欢,那边的沈澜却气得都想要杀人了。没错,韩镇长一直与他攀谈,他的目光也一直通过舷窗望着河面,但他全身的感官没有片刻不是在注意着方初晴那边的。

    这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跟齐山有那么多话说?不是才认识不到一天吗?船上这么多女人都懂得分清男人的优劣,一古脑都他身边了,为什么这女人就看不出他有多优秀?才一会儿的功夫,他甚至没费一点儿力就赢得了所有女人世间心,可却偏偏失去了他唯一在意的。

    此刻,他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杀气,把周围的人都冻得够呛,都说这哪里是暖冬呀,明明是严冬,可方初晴却完全没反应似的。最后连张扬和王强都看不下去了,两人一对眼色,王强大声道,“启禀王爷,天色不早,咱咱们明天还要去马场,应该下午就动身,您看……”

    “哎呀,天气看来也不大好,别是要下雪。”张扬望着舱外的太阳,胡说八道。

    “如此,本王就告辞了。”沈澜站起来,暗骂两个亲兵早怎么不想出这招。

    方初晴正和齐山聊着陈国的香料和马国的茶,闻言抬头一看,见沈澜面色不善,也不敢得寸进尺,乖乖站起身,和齐山客气了两句,就要跟沈澜走。

    可她才走了一步,就觉得有两只小手臂抱住了她的双腿,同时雪儿那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能当我的娘吗?”、一句话,全船的人都石化了。

    孩子,永远是最直接了当的。他们的好恶,会用浅白又真挚的方式表达出来。所以,他们的话最发自内心,他们的要求也无法令人拒绝。可这情况……这情况……

    船上十几号人,此时却静得呼吸可闻,船外水浪的声音被放大了无数倍。没人料到雪儿会说这样的话,也没人知道要怎么回答。

    大家大眼儿瞪小眼儿,全部震惊无比。方初晴是吓的,那些来相亲的女人是气的。她们开始的目标是齐大官人,之后沈澜的出现吹皱了她们心中的春水,可后来发现右师王是攀登不上的大冰山,就又转到齐山这里,但是不过眨眼的功夫,怎么就风云突变了呢?

    而沈澜这时候倒不气了,因为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最强悍的男人,面对敌军的包围,依然镇定如恒的男人,却被最柔弱的一个小姑娘给僵在那儿了,根本连神经反射也完全瘫痪。

    好半天,也不知过了多久,倒是齐山第一个反应了过来。而他的反应是:掩面而泣。

    “雪儿,宝贝,你终于开口了。”他跪在女儿身边,哽咽道,“跟爹说话,跟爹也说说话,宝贝,快跟爹说话,哪怕一个字也行。”

    “你能当我的娘吗?”雪儿再度发言,却还是那句话,也依然抱着方初晴的腿。

    “不能。”沈澜终于忍无可忍,上前一把拉过方初晴,真的以令人闻风丧胆的右师王之尊,和一个小女孩抢起人来。

    雪儿“哇”的一声就哭了,这超级无敌的武器立即就把沈澜打得不知所措。

    他只觉得今天倒霉透了,用只有方初晴能听到的声音,恶狠狠地说,“快解决这里的事。难道你真要给人去当后娘吗?”

    第五十九章节欲哭无泪

    说实话,方初晴面对这一突发的情况也有些准备不足。

    不过,当她看到雪儿那张纯真无邪的脸,听到沈澜有些气急败坏的声音,立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同时大脑高速运转。

    她慢慢蹲下身子,把雪儿那把抱着她腿的小手握在掌心中,温柔地问,“雪儿为什么要让我当你的娘呢?”

    雪儿摇摇头。小孩子做事是没有那么多理由的,保是凭着本能的好恶。

    “那雪儿想一想好不好?等你想明白了,告诉我理由,然后我才能告诉你我的决定。”方初晴说得很认真,“不过你不要现在想,要等再长大一点,能帮助你爹算帐的时候再想,不然你年纪那么小,脑袋想坏了怎么办?你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吃饭、长高、变得聪明又漂亮。”

    “我就是想让你当我的娘。”雪儿奶声奶气,脾气倒很执着。

    方初晴对宝宝们的唯一经验就是:千万别拿小孩子不当回事,他们永远比大人想的要聪明。所以,她很耐心、很正经地道,“任性的小姑娘会变丑哦,而且也不会讨人喜欢。”

    雪儿一听,马上担心地问,“你不喜欢我吗?”

    方初晴重生地点头,“喜欢啊,喜欢得不得了,但是如果你能听话,我就会更喜欢你了。”

    “那……你别走。”

    “我不走啊。我只是要去做一些事情,大人都是要工作的。比如你爹,他是不是要出门做生意,可是并没有扔下雪儿不管是不是。”方初晴循循善诱,努力淡化雪儿对这件事的注意力,“最多我保证,很快就来看你好吗?”

    “真的吗?”雪儿犹豫了下,终于态度松动了,但还是很不放心。

    “当然是真的。”方初晴很真诚的承诺,也是很舍不得这个才见过两面的小丫头,“还有,姐姐悄悄告诉你,大人们是很小气的。你不能只想着姐姐,要多想想你爹,不然他会伤心的。看,他刚才还掉眼泪呢。”

    雪儿一听,扭过小脖子看向齐山,见自己的爹泪迹未干,连忙跑过去。齐山也蹲下身子,雪儿忙着抹他的脸,嘴里还讨好地说,“爹不哭,雪儿其实最喜欢爹了,第二才喜欢姐姐。”一边说又一边回头看方初晴,生怕这姐姐不开心。

    一边的沈澜听到方初晴自称为“姐姐”,而齐山是当爹的,心里豁亮了几分。爹和姐姐差着辈儿呢,混不到一处去。从这个角度说,这小奶娘对姓齐的没意思。正因为有了这个认知,当齐山大力邀请方初晴有空到他在长物镇上的铺子来玩时,他没有当场发作,过后才恨得牙痒痒,若他不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差点立即就带兵剿了齐氏的所有生意。

    为了尽快甩掉某些讨厌的苍蝇,他连长物镇也没回,只叫王强和张扬回客栈,把寄存在店里的东西全取出来,他自己则带着方初晴直奔沈氏马场而去。本来,三天的假期中并没有游览马场这一项,因为他公务繁忙,又要警惕最近蠢蠢欲动的图国小股军队,能挤出三天时间已经很不容易了,到马场玩,肯定短时间内回不来,又得耽误好几天时间。可现在这情况……刚才王强顺嘴一说,他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

    方初晴这个没良心的,就知道玩,岂不知他为了让她高兴要做出多少艰难的安排。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看到方初晴有点闷闷不乐,沈澜不禁感到有点点失望。

    沈氏马场在要塞的背后,从要塞出发的话只需半天路程,但是如果从长物镇走,就需要绕过绵延起伏的山脉,于少要走两天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地理环境优越,马场的马早就被图国人惦记上了,哪轮得到去充盈江国七成的马市。而二人快马加鞭的跑了半天,此刻位于一个小山坳里,正在连人带马的就地休息中。

    “没有啦,谢谢二爷这番苦心。”方初晴不是不感激沈澜抽空陪她。只是……想到临离开时,雪儿眼泪汪汪的模样,她有点舍不得。现在她母爱泛滥,别说平时就心软,就是铁石心肠,这会儿也化了。

    看到方初晴的神情,沈澜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禁觉得失算了。假如把无思无我带到北境来,有那两个小子在,方初晴肯定不会稀罕别人的宝宝稀罕成这样。

    那个齐山论相貌,权势地位,财力,哪一样是他的对手?不过就是比他多了个女儿。切,拿孩子当犯钓女人的饵,这招数实在太上不得台盘了。

    他轻蔑地想,可耻地忘记了刚才他自己也想利用无思无我来,百且也完全没注意到最近自身行为上的反常。为了让方初晴开心,他精心安排了这三天的出游,完全打乱了他本来的计划。在碰到齐山后,还经常有意无意的要跟人家竞争,争夺方初晴的所有权。

    他根本没想过这些都是为了什么,因为他的气场向来强大,因而总是会忽略偶尔短路的情况,可有时候,短路往往是致命的。

    “我看这边越来越荒凉,是不是咱们方向走错了?”方初晴望着冬季里光秃秃的地貌,有些纳闷,“我之前听说马场并不远哪。”

    “直线距离不远。”沈澜无所谓地扔出这句话,把方初晴气的。

    敢情他也学某些地产商的说法吗?声称小区距离市中心在几公里以内,但实际上远得不得了。细一打听,人家说的就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

    “那您的曲线距离有多远?”她耐着性子问。

    “不远,还有一天半的时间。”

    不远?一天半?天哪!她倒不怕骑马长途奔袭,毕竟她似乎天生就习惯于马背上的生活,而且从和政城互北境,她是骑马行军了一月的。但关键是,晚上怎么过夜?一在他们孤男刮女的身在荒郊野外,那那……不会出事吧?再偷瞄下沈澜的马背,似乎驮着些露营的东西。

    “二爷,那咱们晚上在哪个村落歇脚?”她不死心地再问。

    “沿路没有宿头,不过我跑这趟路跑惯了,知道几个不错的山洞。这也就是看在你是皇上秘密信使的份儿上,不然还不让你知道。怎么?又不满意?”沈澜“威严”地瞪了方初晴一眼。

    方初晴欲哭无泪,怎么总感觉沈澜是故意带她来这儿呢?而且还支无了另两个亲兵?

    第六十章节你一口我一口

    也不知道是老天的意思,还是张扬的乌鸦嘴给刺激的,早上还晴朗的天空在黄昏时分果然彻底地阴沉了下来,气温骤降,北风也似乎从平地卷起似的,呼啸着斥过低低的山冈。

    方初晴期期艾艾地跟着沈澜身后,在天才擦黑儿的时候进了一个山洞。沿路不宜行马之时,沈澜已经顺便捡了不秒枯柴松脂负在马背上,北时将马拴在洞口背风处,直接进了洞。

    山洞不大,但入口处九曲十八弯的,仅容一人通过,倒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思。洞中宽敞平整,即干且冷,大概是因为朝向的关系,北风并吹不进来。

    沈澜熟练地点燃枯枝松脂,把几根儿臂粗的干柴架了起来,再把水囊中的水倒在一个钢盔大小的铁盆子里,水沸后倒入小布袋中的干粮,用只木勺轻轻搅动着。那军粮像腊八粥一样混杂着各种谷类还有一些干脯和脱水的蔬菜,当吞吐的火苗使食物半熟时,香气就已经弥漫在整个山洞中。尤其是饥肠辘辘的人闻起来,简直觉得人间极致美味也不过如此。

    这时,方初晴的肚子咕叫了一声。

    为了掩饰尴尬,她连忙没话找话,“怎么不把马儿也带进洞来呢?反正这里面也够大嘛。”有那两匹在场的话,沈澜应该不会兽性大发吧?

    所谓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地。此情此景,天寒地冻,四野茫茫,可山洞中却字根表温暖,火堆散发着无尽的热力,光影幢幢,伴随着那诱人的香气,仿佛这山洞是怒海中的孤岛,让人没来由的感觉安全,真的是孕育那啥、滋生那啥的温床。可是偷眼看沈澜,却见他神色如常,反衬得她想得太多了。

    “拴马的地方有突岩,能遮风挡雨。”沈澜看了方初晴一眼,心道你爱马,难道我不爱吗?当兵的不爱马,一定不能打胜仗的。

    “再说,马儿很能担当警戒的任务。万一有野兽,它们会示警。”他又瞄了方初晴一眼发现火光映得她特别好看,苗条又丰满的身段被蒙上了一层光晕,脸蛋儿红扑扑的。

    “不愧是长胜将军。”方初晴拍马屁,把赵云赵子龙的外号安在了沈澜身上,“看你生火煮饭的手法就知道了。那样架柴的方式非长年的军旅生涯是培养不出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到方初晴这话,沈澜第三度瞄了她一眼,赞赏她有眼光。不过他马上又看到她咽了咽口水,不是不知该气还是该笑,无奈地打了一块一尺来高的平整大石,搬到火堆边,再把熟了的热粥话石头上,招了招手。

    最后,他还没忘把行军和斗篷等物堆在身边,方便方初晴坐上去,以免着凉。这些行为。他都很自然地做了,丝毫没想到自己也能这样体贴入微,因为之前没对任何人这样做过。

    方初晴很是知情识趣,没等沈澜开口,看到他的手势就快速移动过来。乖巧地伸出手,谄媚地道,”碗哩,我先给二爷盛一碗。“唉,吃人家嘴短哪!

    沈澜摇了摇头,表示就这么一个铁盆子。

    “那吃饭的家伙哩?”方初晴一愣。

    “有嘴不就行吗?”沈澜不耐烦地说,好像两人凑在一堆儿吃饭天经地意的事。

    行军嘛,哪里来这么多讲究。

    方初晴目噔口呆。这情况……这情况已经很危险了,难道还要用一只勺子在一只盆里吃饭?

    “难道你还嫌我脏?“见方初晴犹豫着没有动手,沈澜很快就想到了什么眉头皱成了一个大疙瘩,”本王还没嫌你脏呢!爱吃不吃,不吃的话,一边去!”

    “唉唉唉,又提代的爵位。什么本王呀,这儿也没别人,别端架子啦,我也没说不吃,是觉得同碗食不够尊敬你罢了。你既然不介意,我怕什么呢?”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眼见沈澜要发飙,方初晴连忙带过话来,她可不想在寒冷的冬夜饿肚子。还暖冬哩,这天说变就变,但愿不要下雪才好,不然还会更冷的。而虽然这亲吃法会交换唾液,有间接接吻的嫌疑,但这么热的粥,应该有杀菌作用。再者,别说间接了,真枪实弹的亲,他们俩也做过不止一次了。

    怕啥!

    想到这儿,她抢过勺子,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结果烫得她跳起来,囫囵吞了下去,但就算如此,还是觉得美味异常。

    “好吃。”她含含糊糊地说。

    热乎乎的食物进入饥肠,令人舒服得想叹气,不过也更饿了,可是她才想再吃第二口,沈澜却一把夺过勺子说,“该我了。”说着,他吃了一口,那姿态,实在文雅极了,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像刚才方初晴,吃得像恶狗抢食似的,实在没有美感。

    不过都这时候了,谁还顾得美与丑?何况,方初晴在所有人面前都会伪装一点半点,唯独对沈澜根本懒得装,于是她扑过去,紧挨着沈澜坐下,等她放下勺子就立即拿起来,舀得满满的,吹了几吹,这才放入口中,然后,叹息着闭上眼。

    啥也别说了,食物是最能慰藉人的心灵的。

    沈澜望着方初晴,觉得她特别可笑,但是也……特别特别可爱。有一种说不清的风情……直率、自然、引诱着别人却茫然不知。此刻她紧挨着他,差不多是倚在他身上了,令他半边身子都热乎乎的,随即连心也融化开来,好像他这一生都是等这一刻,等这样一俱,能跟他在最简陋的环境中享受最平凡的幸福。这时,他从小到大都盘亘在心头的被排斥感,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也没有了。仿佛这个山洞就是全的家,他真正的家,他一直渴望的归宿。

    就这样,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相亲相爱的把这盆健康美味都吃下了肚,再加上勾火的烘烤,身子慢慢热乎了起来,再也感觉不到寒冷了。

    “可惜我买的东西都在张扬和王强那儿,不然我可以请二爷喝酒,听说哦,那个百安烧刀子酒很够劲儿的。”吃饮了肚子,方初晴心情愉快,自然就口头上大方起来。

    不过她随即想到两句谚语:一、饱暖思淫欲。二、酒是色媒人。现在洞内温暖如春,两个成年男女吃饱了没事做,而且互相早有暖昧情绪,再来点酒的话……那不是自动送羊入虎口吗?不行,要转移某些冲动动物的注意力。

    第六十一章节公平精神

    她转着心思,连看也不敢看沈澜,支吾道,“怪无聊的,不然你给我讲讲你带兵打仗的故事吧?”

    “那有什么好讲的?”沈澜对这个提议嗤之以鼻。

    “讲嘛讲嘛,我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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