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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奶妈疼你分节阅读9
    就崇拜英雄,一直无缘得见,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了。”她再度大拍马屁。

    沈澜没办法,又喜欢她挨着他的感觉,怕如果不同意,她立即坐到别处去,只得磕磕巴巴地讲了些他觉得还算有趣的故事。不过他实在不怎么会讲,通常就是起因,过程,结果,讲过程时还特别简练,所以他哪是讲故事呀,纯粹是做军事学术报告。

    方初晴听得哈欠连天,不过她又不敢睡,怕万一被非礼怎么办?倒没想想从和政城到北境的路上,她和沈澜两人一直住在一个帐篷里,她什么不像话的睡姿都被人看过了。

    “算了我还是给你讲吧。”她想到一个主意,就讲“一千零一夜”好了,反正那故事是神魔鬼怪,还一段段的,特别适合孤身男女之间。只是千万不要讲“十日谈”,否则她立即就会被吃掉。

    她很怕沈澜今晚对她有兴趣,因为她不想拒绝她,可是又不愿意接受。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下,真出点什么事难免伤人伤已。

    “倒不如给我讲讲,这么久了,你真的一点也记不起以前的事吗?”沈澜突然插口道。

    方初晴一愣。

    这身体不是没有残留意识,而且她个人感觉,桑青的身体留下太多记忆痕迹,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什么,除非遇到刺激的事,才会在脑海中闪回些破碎的片段。但,那太抽象了。她抓不住。

    为此她觉得,桑青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然灵魂都仙去了,肉身中哪会暗藏着那么多秘密呢?甚至,她怀疑桑青临死时对这肉身做过些什么。她没有证据但就是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而这感觉让她时常不安,但由于她鸵鸟且大大咧咧的性格,令她把这一切自动忽略掉了,总认为车到山前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每天活在寻找过去的烦恼里,重生还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哪儿黑哪儿住店

    吧。

    “玩真心话和大冒险呀。”她假装无所谓地摇摇头,借机道,“但是我确实没回想起什么。不过……二爷应该多带我出来走走,尤其是靠近图国那边。你们不都说我是图国人吗?也许熟悉的环境会令我想起些什么。说不定,会有人认识我呢。哦,对,肯定有人认识我这张脸,不然怎么会追杀我,虽然我绝对不是他们要杀的人。关于这一点,我很清楚地知道。”

    “去年憋了一年,今年图国很不安生。现在边境到处在打仗,不是闹着玩的。”沈澜目光一闪,拒绝了。

    “那我想不起什么,也不打算想破脑袋。”方初晴耸耸肩,“很多事都是有定数的,多想无宜。”

    你就不想知道你前面的男人是谁?孩子又在哪里吗?沈澜想问,但终究没说出口。

    而他的沉默,令气氛一时尴尬,方初晴连忙转话题到沈澜身上道“别总说我,二爷呢?跟我讲讲你的奶娘和苏味,这两人貌似是你唯一动过真感情的。”

    话一出口,她就感觉沈澜的身子一僵,似乎被戳到了痛处了似的。她有点害怕这样,于是想向旁边靠近一点,不要离火山口那么近。哪成想才一动,沈澜就伸出手,把她按在原位置上,两人仍是肩碰着肩,甚至感觉肋骨都蹭到了一处。

    她心里怦怦乱跳,不敢稍动,却听沈澜幽幽地道,“你说这话,真该打你一顿,说得我好像是个没心的人。难道我不爱我的大哥吗?难道我不是把太太当亲娘看?难道我和皇上之间是没有感情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方初晴否认道,“不然你都给我讲讲,我们彼此了解一下,说不定以后不会吵了。”

    不吵吗?那倒好。沈澜想着,而且他想对她说心里话,好像她全能明白似的。这各亲切又亲近的感觉很奇怪,莫名其妙就出现了,令他非常纳闷。他一向喜欢什么事都埋在心里,对大哥和皇上也不讲,但他愿意对方初晴倾述,仿佛对她说说,就能把心头的重担卸下来似的。

    就像今年的除夕夜,他无缘无故就把小时候听太太讲画的事说了,还有自己那无时无刻不在的格格不入感。说完,他感觉轻松极了,又感觉似乎和她共同拥有了秘密,实在话,两人的关系因为这些而接近了不少。

    现在,他对她是亲密朋友的感觉吗?还是……

    “一人说自己的一件事。”沈澜很理解“公平”精神。

    方初晴暗翻了一下白眼,没想到异时空古人是那么不好糊弄的。

    “我小时候在沈府里受尽欺凌,是我的奶娘拼上自己的性命保护了我,宁愿自己挨打受骂,也努力让我感到快乐,最后更因救我而死。所以我说,她才是我的亲娘,可惜她走得太早,看不到我的今天,也不能享受我能给她的幸福。”他说到这里时哽咽了一下,然后继续平静地道,“至于生我的那个女人,我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长得很美,不然老爷怎么会看上她?”

    他不称沈之道为爹,可见心里的隔阂有多深,但他提起奶娘时,眼神中却闪过痛楚和温柔的神色,显然奶母之间的感情是很深的。想来也是,对一人处处被敌视的小孩子来说,那个伟大的女人给了他最初的保护。而如今子欲养而亲不在,他心里一定很痛吧。

    “{你的奶娘来生会有福报的。”方初晴情不自禁地握住沈澜的手安慰,“来世你见到她,一定要努力还她的恩情。相信我,有机会的。”

    “是吗?”沈澜反手握住方初晴的手,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童年记忆的酸楚立即涌上心头,还有不能报答奶娘的遗憾,那心中永远的伤痛,每当想起这样,他总是不能自持,还好现在他身边有她,从

    她柔软温暖的手掌中,他感到了安宁。

    “至于苏味……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但却是我第一个真心喜欢的。当年我在鬼门关前徘徊,是她救了我。每天我睁开眼睛都能看到她,要我如何能不倾心?可惜,最后她却离开我,因为我不能给她想要的东西,她注定是要高高在上的。”沈澜直言不讳,而且声音直白,显然对这段情已经释怀了。

    “原来,你喜欢护士型的人物。”

    “什么护士型?别胡扯,现在轮到你回答问题了。你喜欢皇上吗?”他突然问,话题转变之快,令人无法反应。

    “谁能不喜欢?”方初晴故意气沈澜,“他又英俊又文雅,地位高,可没什么架子,心眼儿也还算好。”

    “你喜欢景鸾吗?”他又问,跟得很快,方初晴甚至没想到现在应该轮到她来问了。

    “他也是万人迷。那么温柔,那么聪明……”

    “那……你喜欢我吗?”

    天,重磅炸弹藏在这儿呢。

    第六十二章节旧疾发作

    方初晴脱掉了衣服。

    虽然只是外面的罩衫,但却令沈澜又惊又喜。惊的是方初晴这种大胆的行为,喜的是她居然用这种方式对他表达感情。他惦记她不是一天半天了,可是却不敢太随便。不知何时,他开始尊重她的人格,把她同其他女人区别对待,平等地顾忌到她的感受,虽然她只是个奶娘出身的人。

    不过现在她这样主动,那当然无须再忍……

    可他等了会儿,方初晴却没有另外的举动,只是表情略有尴尬。

    “我忽然记起了一点事。”方初晴抓了抓头发,“在我家乡,大家玩一个游戏叫真心话和大冒险,就是这种一问一答的形式,如果有人不想回答对方的问题,基本上就要脱掉一件衣服。”这游戏她在现代时经常玩,习惯了这种方式,所以下意识的就这么做了。

    沈澜一听,顿时又是失望又是开心。失望的他刚才想得太美,结果满不是那么回事。开心的是,方初晴不肯回答这个问题,就说明她肯定是喜欢他的,不然为什么不干脆直说?他不禁有点得意,倒没想过也许人家是讨厌他,怕说出来比较伤心呢?

    “现在轮到我了。”方初晴摩拳擦掌,“你喜欢梁竹月吗?”

    沈澜皱了下眉头,不明白为什么方初晴问起这个,不过他这人一向公平,因而老实回答道,“她与我们兄弟,还有皇上是青梅竹马,不能说没有感情,皇上甚至还喜欢过她。而我大哥与她成亲,固然有政治与利益的成分,并非两情相悦,但婚后对她很不薄。可惜她后来就得刻薄寡情,还做了很多错事,但我们仍然不愿意惩罚她。说到底,她是个看不开的可怜人,而今死者为大,既然她已经去了,过去种种,不提也罢。”

    方初晴只是随口问问,而且设置的问题有报复的成分,没想到沈澜回答得这样详细,令她觉得自己实在很不君子。不过事已至此,她的好奇心已经被吊了起来,于是问,“你喜欢苏味吗?”

    “不喜欢了。”对这个问题,沈澜想了几秒钟,忽然觉得之前横亘在心头的被背感,不知何时已经消散了。当年,苏味伤他不可谓不深,以至他决定终于不娶。这倒不是因为对苏味不能忘怀,而是再也不能相信男女之情。可曾经以为胸口的那道伤永远也不能消逝,结果它却如春梦,一去了无痕。

    这似乎是在方初晴出现后才转变的,难道在两人不断的互别苗头中,他所有的孤凉都得到了慰藉?方初晴那并不温柔的手,扶平了他所有的创痛吗?

    “你喜欢花罗吗?”方初晴再问,,有点点不自在。这回沈澜毫不犹豫地摇摇头,甚至多一句解释也不愿意说。本来么,花罗只是他的床伴而已,其实花罗也未必喜欢他。在那女人的观念之中,男人是要换来换去才是真正的人生。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呀。”方初晴叹了口气。

    沈澜问他喜不喜欢某人时,她的答应全是肯定的。而反过来。他的回答却都是否定的。所以说她的内心阳光灿烂,沈澜则大阴人,因为他心中无爱,看问题总是看坏的一面。不过……

    “你喜欢我吗?”这个问题不反问,就实在太笨了。

    沈澜望着方初晴,漆黑的眸子被火光映得发紫,似乎有火苗在眼神的深处跳动,害得方初晴从头到脚流过一阵不明电流,也形容不出是冷是热,总之是汗毛眼儿全缩紧了似的。

    半晌,沈澜才动了一下,但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也脱掉了一悠扬衣服。不过她没有罩衫,脱掉外面的薄棉衣后,就剩下雪白的中衣了。

    于是方初晴也产生了刚才沈澜心中的那种想法,认为这行为是默认他喜欢她。

    她心里甜丝丝的,不知道他们这样互相问话,算不算一种另类的表白。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办?激情迸发,继而……野合?不,她不想这样,她要情色,这是有根本区别的。情,一定要在前面,而且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困扰着她,那就是沈澜把她当成什么女人。

    有好感,喜欢,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她需要真正的爱,而证明有爱存在的行为,就是他肯不肯娶她。

    照理说,沈澜是不会娶她的,因为两人之间的身份地位差异悬殊。而且沈澜除了表示了些对她的好感外,并没有其他更深层次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将身轻许?如果她随便就跟他上床,那么她和花罗、晴翠又有什么区别?

    爱,也是需要自尊的。

    正犹豫着,就听到沈澜呻吟了一声,令她登时面红过耳。他不是自己yy,然后受不了了吧?男人较之女人本来就冲动很多,何况他是个在私生活上不怎么检点的男人。

    不过再细听……那呻吟不像是动情……倒像是受刑。

    转头一看,见沈澜捂着肩膀,脸色有点发白,挺直的鼻梁上还挂了几滴汗珠,在这种天气不太可能出汗的,除非是痛的。

    “我的天,你旧疾发作了吗?”一瞬间,方初晴心中的绮念一扫而空,凑过去,板过沈澜的脸,焦急地问,“景鸾说过,每逢下雪,你骨子里的寒毒就会发作,在和政城还好些。北境寒冷,你的疼痛会加重。”

    该死的图国!虽然她十之八九是图国人,但她现在真的好恨那个国家。如果不是他们趁着今冬气候温暖,没有大雪封山,结果四处侵扰他国,她和沈澜早就回京了,他也不用受这份累。本来,前些日子一直逼着他泡药浴,按理说病况应该改善了,可最近他常常要带兵打游击战,恐怕伤势又加重了。

    “很疼吗?”她再问。景鸾说过,如果冬阴之日,沈澜旧疾发作的可能性加大。今天就是阴天,不过她之前并没有联想到这一层。他这么强大,令人很难想象也会有虚弱的时候。

    “可能下雪了。”沈澜答非所问,又摇摇表示不碍事,可方初晴的心就那么揪着。

    她跑到洞口去看,见沈澜的旧疾比气象预报还准,阴沉发作的天空中果然飘起了雪花。

    怎么办?怎么办?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旧伤发作,要怎么处理呢?景鸾之前并没有告诉她,也许这就意味着,沈澜必须自己挨痛才行。

    第六十三章节沈氏马场

    她返回洞中,看沈澜笔直地坐在那儿,才片刻功夫,冷汗已经浸湿了衣衫。

    一定是他脱掉衣服造成的!方初晴立即判断。山洞中不冷,但只是相对野外而言,她只脱掉罩衫就觉得有些起鸡皮疾瘩了,何况沈澜只着中衣?刚才两人挨坐着,守着火堆喝了热乎乎的粥,他可能出了些汗,之后猛然脱了棉衣……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诱发了旧伤反复。

    想想他曾经差点被图鲁砍掉半个膀子,她就恨死那个图鲁了。而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这个人名,她忽然很有感觉,厌恶的感觉,像是一下子跌到在毛毛虫堆里。桑青不是和这个图鲁有什么瓜葛吧?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方初晴迅速跑过去,拉沈澜坐得离火堆近一些,督促他把棉衣穿上,然后再把什么行军毯、斗篷、她的罩衫,全披在他身上。

    “寒毒是内里的,这样不管用。”沈澜平静地道,似乎此时痛基的不是他。

    “自己知道,刚才就不要脱衣服嘛。”方初晴急了。眼泪汪汪。

    看着她真切地关心自己,沈澜心头软软,感觉再痛也是值得的,其实这次的发作已经不很严惩了,大概是药浴的功效,可就这种程度她就受不了了,他很庆幸好没让她看到他以前发病的模样。每次,都像死过一回那样。

    “不关衣服的事。”他轻描淡写的说,其实在喝粥时就有痛感了,但他忍着没说。

    “可你的手很冰呀。”方初晴摸了摸沈澜的手,然后又抚在他的脸上,感觉他像是冰雕的男人,又冷又僵硬。

    环顾左右,再没有取暖的东西了。一咬牙,忽然坐在沈澜的膝边,紧紧抱住了他,武侠小说里都有这样的桥段,男主发病,女主脱光衣服为男主取暖,第二天早上男主就会奇迹般的病愈,她一直不能理解女主为为什么一定要脱光,难道穿着衣服就不能取暖了。她不信,她今天就要试试!

    而沈澜,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即就觉得那渗透入四肢百骸痛感减轻了很多。原来,心窝暖和,身上就会难受了。

    他没说话,只轻轻环住方初晴,有人跟他一起抵挡那一波波的痛苦,是他从没想到过的事情,就连当年的苏味也不曾这样做过。现在,极致的痛楚和怀中极柔温暖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令他脑子里一片混乱难明,唯一清晰的想法却又吓了他一跳。

    他在想,既然舍不得放方初晴离开,既然知道不能随便把她收进屋里,既然她是个自尊的女人,想收也收不到,既然不想让她和晴翠、花罗,还有他之前的其他女人划等号,那么……也许……他必须想别的办法把她留在身边,让她彻底属于他,比如……娶她。

    给她个名分,肯定要解决很多困难,毕竟他们看似是两路人。不过,他会有办法解决的,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开口?还有名分究竟是什么?正妻?似乎不太可能。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娶别人,只她一个的话,这些小节应该没关系吧?

    他胡思乱想着,心情很不稳定,但方初晴却是一心一意把自己当成热水袋、为他疗伤。在这雪夜,寒冬,穿荡的山洞,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拥抱着,有一咱难以言表的温馨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初晴渐渐睡了过去,醒来时发现两人就躺在一起的。她整个身子都蜷缩在沈澜的胸前,沈澜侧身怀抱着她,脚压在她的脚上,两人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锁链相连,也不知是谁温暖的谁。

    一瞬间,她有些贪图这种奇妙的感觉,但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趁着沈澜还没醒,蹑手蹑脚地逃出了他的怀抱。回过头来再细看他的脸,发现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就算现在睡着,那超人的气质看不出来,单只五官就已经很帅了。何况,昨夜的折磨令他有点点憔悴,还有那蹙着的眉头,无不让人的心涌上阵阵温柔。

    这个男人,无论是谁得到,都值得好好去爱。只是,她有那个福气吗?看来是没有的吧,以他的地位而言是不能要娶一个失夫丧子、来历不明的女人的。而她,绝不会委身于一个娶不了自己的男人。

    不禁,她看着他,想得痴了。

    良久,沈澜才动了一下,于是方初晴好像做贼快被抓到一样地跑了出去。而当沈澜也走出洞外时,只见到大亮的天光,心中异常惊讶。他多年少眠,怎么昨夜睡得那样踏实?难道是疼痛消耗了太多体力?又或者是因为软玉温香抱满怀?

    可是他身边睡着的女人少过吗?却从严没有这样过。但那样睡的感觉实在很好,看得他昨晚想的那事要好好计划一下。

    两个各怀心思,可谁也不说,吃了早饭后就继续回马场前进。昨夜的雪不大,地面上只铺一薄薄的一层,也正因为如此,路才特别滑。好在沈澜的马神骏,方初晴又骑术超群,虽然这是桑青的身体遗留给她的超群,但足够她使唤了。不过尽管如此,他们赶了一天路,本计划黄昏时分到在马场的,可实际上却在天都黑透了后才到。

    沈氏马场占地非常大,但是在外围居然用石头少木栅混杂成了绵延围墙,只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经营马场的功夫来。而方初晴才一进马场的范围,就似乎感觉到了马群的躁动,立即兴奋莫名,很有回家的感觉。

    看来桑青很爱马呀,这感觉完全遗留给了她,左右了她的行为,其实她在重生前连宠物也不养,这让她有点怕怕,怕桑青的残留总识在冥冥中决定她的新人生,那样还不如不重活这一次。比如,桑青左右她的感情,让她爱上江无忧可怎么办?

    “王爷您不定期巡查,怎么不提前派人说一声,让卑下好准备准备。现在这……还好您的房间是时常打扫的,倒不怕耽误了您休息。”马场的管家姓氏不明,但名叫银子,是个三十来岁精明强干的男子,看行动做派倒像是从军队中退下的。

    “不必忙碌,本王是偶角经过,过几天就走。”沈澜下马,顺手把方初晴也抱了下来。其实方初晴马术很棒,用不着别人帮忙,可他这举动却给了旁人一种暗示:这是他的女人,他是带新情人来逛逛的。

    银子一脸了然地道,“那正好,反正您很久没来了,只当是休息休息。明天我给您用新借的肉炖山菌子吃,就用山上的松木为柴,上回您还夸那味道香呢。还有,最近我又得了几匹好马,王爷给相相?您要看帐也成,不过现在天晚了,不如吃点热乎的,喝点带劲儿,完了就先睡下吧?”他一边说一边走,看来很高兴沈澜能来,说到最后一句时,还有意无意中瞄了方初晴一眼,神态有些暖昧。

    第六十四章节道具的作用

    “这是皇上的秘密信使,就安排她住我那间房,你在隔壁再给我收拾一间来就是了。”沈澜说得一本正经,“还有,信使大人爱吃菜和水果,你多备下点。我知道这日子新鲜的水果蔬菜不多,不过总会有些吧?”

    “王爷放心,卑下绝不会怠慢了信使大人。”银子回答得恭敬,但看样子并不相信方初晴的身份。她认定她是王爷的女人,不过也许出身高贵,要耍点花样,摆摆架子罢了。只是王爷从没带过女人来马场,因为这份特殊的原因在,他决定他决定要好好侍候着。

    走了很久,一行人才来到一座巨大的木屋前,这木屋仆实无华,看起来又坚固无比,不管外表还是屋内,都颇具有北境的粗犷之美。方初晴被带到的房间里布置得简单大方,有欧式的壁炉,四周还盘着漆成白色的铁管,类似于暖气。拿手一摸,却是冷的。床垫、椅垫,脚凳,全是华丽的兽皮,与家具摆设的原始沉重感一对称,不得不说,品味超群。

    幸好她不是野动物保护者,不然非得掐死沈澜不可。

    银子在一边热情地道,“王爷和信使大人来得突然,现在那边才起火,很快就暖和了。”

    所谓客随主便,方初晴虽然是染黄“皇上亲封”的信使大人,却没有表现出颐指气使的态度,吃了顿热乎乎的农家饭后,立即就钻进暖和的被窝里。不过她惦记着沈澜的伤,一时没有睡着,想去看看,又没有借口。人家贾宝玉想林黛玉了,还要拿两条旧帕子送过去呢,她需要一些道具呀。

    辗转反侧中,突然有东西硌了她们脖子,顺手一摸,不禁心喜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道具吗?”说着就起身穿衣服。

    她手中握着的,是沈澜曾借用给她的那块能试百毒的宝贝,自上回给了她,一直也没有要回去,现在她成天待在要塞中,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这东西就用不着了。反倒是沈澜,经常在外作战,风餐露宿,这宝贝对他来说更有用些。

    这么想着,她悄悄开门进屋。不过她还没走到沈澜的房间,就从走廊一侧玻璃窗看到有一个人站在雪地中。那身景她太熟悉了,不是沈澜又是谁?

    她立即冲出屋子,责怪道,“你昨天才发作了旧疾,今天怎么就跑到雪地里站着,还是大半夜的。”

    沈澜低下头来,微微一笑。

    他很少笑的,要笑也是潮笑和冷笑,可今天这一瞬,他的眼神中却暴发出无比的温柔,是方初晴从没见过的。雪地、满月、视线良好,有一名绝世帅哥对她展颜,害得她小心肝不住的扑通扑通跳,身子忽冷急热,心底也升起一股犯罪的欲望。希望明天北境早报的头版头长的大字标题上写着:女流氓逆袭,雪地推倒北境之王!

    “笑什么笑!快跟我回屋。”她呆了几秒,之后连忙打碎那不正常且不正经的幻想,顺便握起沈澜的大手,小小缓解一下渴望,“景鸾说过,你这病是由伤重而来,却被寒气逼仄,必须保暖。不然让你在和政城过冬怎么就没事?”

    “我只是在天气恶劣时才会旧疾发作,今天已经晴天了。”沈澜有一搭无一搭的辩解着,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温软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有这种感觉,似乎她在身边,他就从里到外都不会感觉寒冷。刚才他站在雪地里,是想冷静想想要怎么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还没想好,她就又闯过来拢乱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还长远,他何必急于一时呢?

    两人手挽手地进了房间,方初晴立即把沈澜按坐在床上,然后拉开衣领,露出那颗解毒丹。

    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装,说点古语就变成了古代人,真正泄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细节,所谓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么。对于方初晴来说,她和某人熟悉后,经常会忘记纠正自己的一些动作为,比方:随意拉领口。

    这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低胸装都能穿着四处跑,何况只是拉拉领子呢?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毕竟民情等同于另国明清时期的大江国,这举动很的挑逗意义。特别是,她面对的是一个对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对她志在必得,现在只是考虑怎么“得”的男人。

    “我刚想起来,这个要还你了。”她什么也没意识到,认真地说。

    “你拿着吧。”沈澜瞄着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莹白,“它不仅能试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还能麻痹敌人。”

    “可是我现在很安全哪,倒是你,应该防备有人刺杀。”方初晴继续很认真地说,还顺手把解毒丹拉了出来。

    沈澜站起身,握住那个宝物,感觉上面还残留着方初晴的体温和体香,不禁一阵心神摇荡,轻声道,“早晚我会收回的,但不是现在,等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件事彻底解决……”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领中,无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立即,一股热辣又激烈的电流从他的的指尖,顺着血管急速转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头,似乎是看拴着解毒丹的绳子有没有扣好,嘴唇却有意无意的触碰着方初晴的耳朵,然后向下,灼热的唇印在她雪白颈侧的血管上。

    他的举动太突然,方初晴没有防备之下,自然溢出一声低吟。而沈澜的嘴唇贪恋着她皮肤的温暖与滑腻,一经挨上就没有离开,轻轻啃噬着,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边缘磨蹭着,然后转过那醉人的深沟,从另一侧返回到颈边、耳朵。

    方初晴身子后仰,双腿酥软,若不是沈澜紧紧扼着她的纤腰,她肯定会摔在地上。而因为两人紧抱着,她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体上强烈的变化,脑海中一阵迷糊。

    这一刻,什么必须要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要得到她的允许才会碰她,全被两人扔到九农云外去了,彼此忠实的身体都自然而然回应着对方的试探,强烈的渴望得到爱抚与慰藉。理智在这时候没有用武之地,心灵的真实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们,其实早就已经相爱,只是两人还都不明白。

    沈澜轻轻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当他才把她的衣领全部拉开,门外,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传来了敲门声。

    第六十五章节向左走,向右走

    “王爷,您要的酒,给您送来了。”银子的声音适时响起。

    沈澜皱紧眉头,别过头去,恨不得给自己一刀。大晚上的,为什么叫人传酒?而这个可恶的银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紧要的时候出现。现在情绪全破坏了,重要的是方初晴的理智全回来了。她一骨碌坐起,脸儿红红的,随便掩了一下衣服就跑掉了。

    “酒……给您放在哪里?”方初晴闯出去时,银子也吓了一跳,随后悔恨不已。信使大人衣衫鬃发凌乱,王爷气息不稳,看来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啊。真是该死,虽然她是奉命而行,但恐怕难免被迁怒。大家都是男人,很明白从温柔乡被人泼一盆冷水的滋味,那可是要人命的。

    但是,毕竟他没猜错,什么皇上的秘密信使,根本就是王爷还没上手的新欢。只是王爷从没有带女人来过马场,这说明这位信使大人对王爷来说是特别的。那么,只要他以后小心侍候,努力拍马屁,哄得方姑娘说句好话,顶得上他在王爷面前卖力表现一年。这就叫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放下吧。”沈澜阴沉沉地道,身子还是朝向床,并没有转过来。

    银子瑟缩了一下,似乎感到了无形的刀气架到自己的脖子后面。他连忙把酒放到离门最近的桌上,然后极快的退出来,撒丫子就跑。好家伙,王爷这是动了真怒,如果他还不麻利的,脑袋掉了就没机会巴结方姑娘,让她为他美言几句了。

    银子飞奔如兔,而木屋内某欲求不满男人也很想到雪地上撒点野。好凉快凉快,不然体内的一团火非把他烧死不可。不过这种急切的感觉也促使他下定了婚娶一事的决心,打算明天就跟方初晴明说。他曾决定终身不娶,现在他为了她做出了重大的妥协,那么是不是正妻,她应该不介意吧?

    只要她点了头,那么拣日不如撞日,明天晚上就把婚事办了,直接洞房花烛!

    他盘算得挺好,但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意外,而且有一种东西叫错过。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见到方初晴的面,他的三个亲兵就都到了,和约好了似的。张扬和王强是从长物镇上来,把方初晴买的东西都押送来了,那些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东西足足有一马车之多。而林海涛则是因紧急军务从要塞过来的,报告说在边境巡逻的北军游骑兵受到了多队图国部队的袭击,全军都等着他回去主持大局、率兵围剿。

    在这么吃紧的情况下,自然国事为生,私事靠边站。沈澜决定立即启程回要塞,因为怕方初晴回去无聊,干脆准许她在马场多玩些日子,临行前郑重嘱咐了银子要让她过得舒心,但也一定要保证她的安全。

    “小林怎么知道到马场来找你?”方初晴有些依依不舍的,但心中又有三分窃喜,因为她又可以继续当鸵鸟了,等昨晚的事淡化一点再面对沈澜。

    “他们之间可以用焰火通讯,好方便得知我的行踪。”沈澜看着方初晴,心里满满的,似乎有很多功能话要说,可结果却半个字也没说出来。

    方初晴也支吾着,但她的情况好一些,毕竟吐出了三个字,“你小心。”然后,两人拿着爱的号码版向左走,向右走了。

    因为心中有牵挂,沈澜走后,方初晴在木屋里闷了两天,银子也不敢打扰,只找了马场中两个懂事机灵的丫头来小心侍候着。第三天上,见到方初晴终于出了门,立即亲自带她四处逛逛。

    呼吸着冬天干冷的空气,望着群山包围中的广阔平原,看到几万马匹奔腾的场面,方初晴心中的郁闷才一舒而飞。桑青本身是图国人,对马匹的热爱遗留在了骨子里,所以方初晴到了马场也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开始时,银子对她评点马儿、参与马匹的喂养训练,还存了轻视之心,但随着她调教了几匹性格顽劣的名驹,又以专业的眼光相出几匹好马来,银子就开始对她从刮目相看到五体投地了。

    “方姑娘才应该来管这个马场呢。”他由衷地道。

    方初晴笑眯眯的,但没说话。她倒是想,可是她若点头,不是砸人饭碗了吗?再说,马场是沈澜的经济命脉,银子能坐到这个位置,必须是极得他信任的,她何必得罪他身边的人?

    马场的岁月简单、忙碌又充实,方初晴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五、六天。从银子那里得知,沈澜已经带兵出发,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是回不来的。于是她把思念压抑在心头,专心应付起马儿来。

    在马场众多的马匹中,她看上了一匹白色带黑斑的马,跑起来一跳跳的,远远看去像一只放大版的斑点狗。银子知道这是匹好马,一直精心喂养,可方初晴却一眼看出这斑点狗欠溜,所以每天都骑着它绕着马场跑。

    开始时,它跑几步就喘,但不到三天就健步如飞了,神骏之气立显。

    银子很高兴,因为又为王爷弄到了一匹好马,方初晴也很高兴,因为她发现她非常喜欢纵马驰骋的感觉。而又因为溜马时并没出马场的范围,且很少有马跑得过斑点狗,所以在方初晴的强烈要求下,银子也没派人跟着她。

    这天,天气相当好,晴朗温暖得像开春似的,方初晴让斑点狗跑了会儿,就信马由缰地欣赏那总也看不够的苍茫景色来。可不久,她看到远方有一小支马队行来,跑近一段距离看,居然发现领头人是齐山。

    “齐大官人,你怎么来了?”方初晴策马迎上,笑问。能在这里遇到认识的人,她多少有几分高兴。

    “原来是方姑娘!”齐山很惊讶,“我是作笔生意,路过此地,怎么方姑娘在沈氏马场住吗?”

    “暂住几日而已。”方初晴说得含糊,见马队后面跟着一辆马车,不禁偷瞄了几眼。

    齐山见状笑道,“姑娘和小女真是有缘。我平时出门是不带雪儿的,这次她哭闹着一定要来,哪成想就遇到了姑娘呢?”

    一听雪儿在马队中,方初晴大为高兴,笑道,“叫我初晴就行了,既然已是第三次见面了,好歹算是朋友了吧?除非齐大官人嫌我身份低微,不愿意让我高攀。”

    “那哪能呢,初晴。不过你也别叫我大官人了,我倒宁愿听你叫一声大哥。”齐山就坡下驴,同时身子下马,亲自牵着斑点狗的缰绳到队伍后面的马车边,欣帘一看,雪儿正伏在一个妈妈怀里,睡得香甜。

    一看到这小姑娘,方初晴的心立即就软化了,而雪儿似乎有感觉,忽然醒了过来,见了方初晴就小嘴一扁,哭着抱住她的脖子,奶声奶气地道,“姐姐骗人,一直也没来看我。”

    “没有啊,咱们这才分别不到一周嘛,本想过两天就去找你玩的。”方初晴额头冷汗直冒。

    不能骗小孩子的,可是这几天因为沈澜她差点忘了这个约定。方初晴啊方初晴,你个重色轻诺的坏女人!

    她一把抱过雪儿,不住的甜蜜语,哄骗小孩子,典型怪阿姨的嘴脸。而齐山在一边微笑不语,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吱吱喳喳地说着话,和睦得不行,更加重了要娶到方初晴的决心。

    他当然不是做生意偶然路过这里,而是打听到方初晴在沈氏马场逗留,才假装成商队过来的。也只有方初晴这样不熟悉北境的人,才会相信他的话。他齐山是什么人,做趟生意还用自己跟着马队吗?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他早就建议了自己的情报和关系网,可这次他却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得到这一消息,因为沈氏马场是半军事化的管理,不容易渗透。

    而男女之间有时是很奇怪的,当合适的人站在面前,自然就知道她是命定的人。对他而言,那天当他看到方初晴温柔的哼着歌,喂雪儿吃饭、哄雪儿睡觉,他就有了这种感觉。他立即决定娶她为妻,只是当他听说她失夫丧子的身体,不禁又产生了动摇。

    几天来他也曾问自己,为一个这样的女人得罪了北境之王值得吗?很明显,姓沈的对方初晴也抱有与他同样的心思,倘若在这场女人争夺中,他赢了,那么他在北境的生意就到头了,必须挪到其他国家进行。这,也值得吗?

    于是他想再见方初晴一面,所以稍伪装了一下就来了。结果现在他明白了,为了方初晴,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完壁之身有什么关系?他也是个鳏夫嘛。相反,以右师王之地位,自然不能娶这类女人,因此他很自信会得到方初晴的垂青,虽然在外貌和权势上他比不过沈澜,但好在,他很有几个钱。

    “雪儿,快放开方姐姐,咱们还要赶路哪。”他看时机差不多了,催促道。

    雪儿一听哪里愿意,一把抱住方初晴的脖子,死也不放开,嘴里一直求着爹爹,要带姐姐一起走。

    “雪儿,你是个大姑娘了,不能这么不懂事。爹早跟你说这一趟路难走,你跟着爹要受苦的,可你非得跟着,现在还想拉方姐姐一起受罪吗?”他板起脸。

    他虽然对女儿如珠如宝,但家教却严格,也不会纵着女儿胡来任性,因此雪儿小小年纪便懂得这个道理。此时见他严肃起来,也不敢再说话了,只抽抽答答哭了起来。

    方初晴看着不忍,从齐山的话音中又听出他这趟生意比较辛苦,不禁对雪儿起了怜爱之心,插嘴道,“听齐大哥的意思,路途上会很辛苦,雪儿还那么小……不然我帮大哥带几天,你回来时,再把雪儿带家去?”

    说完,又有点后悔。毕竟泛泛之交,人家这么宝贝的女儿,怎么放心交给她?

    可没想到齐竟一口答应了下来,于是彼此间嘱咐客气了几句,她就带着雪儿和那个妈妈回了马场。

    望着她远的背影,齐山很高兴自己达到了目的。女儿在她的身份,他就有机会常来常往了。这样无论对生意还是感情,都是大好事一桩。而他很有把握,雪儿在马场只会过得更好,不会受气的。

    第六十六章节求婚

    银子对雪儿的出现比较纳闷和意外,不过经方初晴解释过后,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但两天后就不同了,因为齐山“做生意”归来,特意来探望女儿和方姑娘,还带了大批的礼物。

    银子也是生意场上的人,自然认识大名鼎鼎的齐大官人,立即就觉得他亲自跟马队,并把女儿托付给才认识不久的人的这件事,实在是不太合情理,因而加了小心。不过一连十几天下来,齐山并没有做出什么特殊的举动,只是因为雪儿赖在方初晴身边不走,齐山就又把女儿放在马场了,还天天来看望。

    然后,慢慢的,他发现齐山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了。这姓齐的这番做作,不是为了生意,也不是为了女儿,明显是为了某个女人。

    这下子,他可紧张了,偏偏沈澜带兵在外,他有消息也通知不到,对方初晴又不能说得太甚,只有在一边干着急。而且他发现,齐山追求女人的手段比可比王爷高明多了,态度温和、不疾不徐、绝不会让人紧张。送的礼物也是那种有趣、但不太贵重的,这样就不会引起人的戒心,也不容易被拒绝,一来二去,方姑娘貌和齐大官人越走越近,而他则越来越急。

    如果王爷回来,发现还没到手的新欢在他这儿被别的男人撬走了,他就是把自己剁吧剁吧当成饲料喂了马,也难辞其

    咎。想来想去,也只有先把主姑娘送回要塞这一招了。毕竟那边是军事管理,齐山本事再大,也不可能轻易混进去的。

    可是,有道是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怎以才能送走那位女煞神呢?

    正不知如何是好,这天齐山又来找方初晴,说是附近的小山上有一片松林,寒冬季节,山幽松香,人迹罕至,最是好时光,因而要带着方家妹子和自家女儿去欣赏冬日美景。

    方初晴当然立即就同意了,一边的银子忍无可忍,不仅加派了八名身手利落的长随跟着,声称怕山中有猛兽,要保护方姑娘的安全。然后,还逮个机会对落了单的她说,“其实咱们马场边上有好多地方风景不错,可惜这次方姑娘没时间了,否则卑下倒是很愿意亲自带您去看看。”因为方初晴好歹挂了个无职无权的皇家信使虚衔,所以银子也以下级自居。

    方初晴事后,立即抓住了这句话的重点。她没时间了。可是为什么时间了?她有什么急事要离开马场吗?她怎么不知道?

    看到方初晴疑惑的眼神,银子硬着头皮道,“卑下听说,王爷在边境打了胜仗,不久就要回来了。卑下想,王爷必是先回要塞,这人困马乏的,又国事繁重,自然暂不能来接姑娘。这样一来……万一王爷有急事要与姑娘商谈呢?岂不是找不到人?而我身为属下,王爷有事,自然要代服其劳,所以想明天就把姑娘先送回要塞,免得王爷回来见不到人,也免得王爷挂心不是?唉,说句僭越的,多日来与姑娘相处,姑娘的驭马之道,实在令卑下佩服,现在姑娘要走,还真真是舍不得哪。好在以后日子还长远,下回王爷再带姑娘来,卑下一定让姑娘玩得尽兴。”

    “胜了吗?”方初晴面露欣喜。其实想想,他赢了不是正常的吗?这引起日子她所放不下心的,不过是怕战场上刀剑无眼,他会不会受伤的事。多少次,她梦到他浑身鲜血淋漓的,醒来后一身冷汗。

    “王爷是长胜将军,战无不胜。”银子这话说得含糊,因为他虽听说战事顺利,但并不知道王爷何时回来。这么说,不过为了哄着方姑娘走。

    方初晴敏感地感觉到了银子的不对劲儿。她看了后者一眼,见他目光闪烁,似乎另有别情似的,还有有意无意地还瞄着她身后不远处的齐氏父女,立即就有些明白了,不禁脸上一红。

    银子是看到那天她和沈澜在一起的狼狈样儿,明白了些事情,因此不想齐山跟她走得太近,这才打发她离开吧?那一晚的事她一直努力淡化印象,可现在想起来,沈澜轻蹭在她的耳朵,啃噬着她的脖子,亲吻着她的胸口,这一切的一切都还无比清晰,好像他刚刚还抱着她。

    可她能怎么办呢?现在心里完全是一团乱麻,不知道下一步要怎么做。都说爱情让人的智商为零,她以前不信,现在……她只难说事实胜于雄辩。而齐山……她之前从未把他往某些方面想过,因为他虽然殷勤,却总不过分,如果想多了,倒显得自作之情似的。现在经银子一说,虽然刀子不能确实齐山的目的,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干脆还是回要塞得了,免得害人害已。某些情感,她暂时已经给不了别人了。

    “好吧,一切就听从银大管事的安排。”她点了点头,想着今天要找机会和齐山告个别。雪儿,她虽然很喜欢,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就连无思无我她也不能拥有,那么不如斩断牵挂。再说雪儿也确实需要跟她亲爹拉近关系,而不是她。

    银子看她痛快的应下了,暗中长舒了一口气,近乎欢天喜地去准备明天送表面上皇上信使,实际上的王爷新欢回要塞的事宜,而这边的方初晴一行人则直奔那片松林而去。

    齐山没有说谎,那的确是一片难得的美景之地。北境之冬,万物萧瑟,到处都光秃秃的,唯这片山坡满目清翠,背风向阳,配合着冬日特有的干爽凛冽的空气、阵阵松涛清香,还有远处几名家丁丫头和雪儿的追逐笑闹声,闹中有静,散中有闹,实在和人间仙境似的。

    唯一煞风景的,是那八名大汉就站在不远处,看似心不在焉,其实是监视着方初晴和齐山。尽管以彼此之间的距离看,他们是听不到这边的说话声的,但那十六道目光却牢牢笼罩在这一对男女的身上。

    “银大总管很不放心呢。”齐山笑道。

    “他是个尽忠职守的好下属。”方初晴由衷赞美,但略有些尴尬,努力想着要怎么开口和齐山道别。

    “初晴,你愿意嫁与我为妻吗?”哪想到,她还没开口,齐山就先道。

    方初晴一开始没听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出于礼貌,保持着微笑,但当她意识到了什么,不禁惊得目瞪口呆,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

    齐山一笑,目光温柔地道,“初晴,我知道我这样说很冒昧,可是我再不想瞒你。长物镇上,我对你一见倾心,后来种种,不管是偶遇,还是我把雪儿放在你这儿,都是为了接近你。”齐山直言不讳,虽然他不想这么早就说了心里话,但看今天银子的安排,他很明白以后他很难再接近方初晴,那不如干脆什么都说出来,包括自己的“诡计”,这也反而会赢得好感,让对方体会他一片真心。

    变被动为主动,偶尔突然袭击,在生意场上很管用,在情场上当然也一样。

    方初晴眨巴了两下眼睛,嘴唇动了动,但什么音节也没发出。老天,这可是第一次有人向她求婚,不管是在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她实在太震惊、太不知所措了。

    而她不说话,齐山就耐心地等,两人之间的沉默张力巨大,令她感觉头上压着一座山似的,知道自己必须说些什么。可说什么呢?她心里有人,自然要拒绝齐山,但是要用什么措词才不伤人呢?

    “那个我……我的条件……我是说我是成过亲……”好半天,她才结结巴巴说出几个字。

    “我知道你是失夫丧子的女子,可那有什么关系呢?”齐山接过话来,“你是天下少有的好女子,我齐山何德何能遇到了你,说起来,倒是我配不起你。而且我娶你,不是为妾,是为正妻填房,你将来就是齐家的当家主母,我还答应你这一生不会有娶其他女人进门。虽然当后娘是委屈了你,好在雪儿还乖巧,你们处得也不错是不是?”

    方初晴继续目瞪口呆。

    自从她重生到这个世界,就不断有人提醒她,她非完壁之身,就是低等人类,不有过孩子,那是低等中的低等。如果想成亲,顶多嫁个条件不怎么样的男人,还得是人家心胸宽广,不计较她不清白的。爱情啊、浪漫呀这些事都与她绝缘,她什么也不能奢望。

    这也就是她明明喜欢上了沈澜,却一直别别扭扭,不肯不顾一切的原因。她生于现代,本来对贞洁看得没有古代女人这么重,但她有自尊,不想被当成玩物,更不想作为廉价品被别人勉强接受,好像爱上她也是恩赐。当然,激情上来的时候,她时常丧失理智,但一冷静下来,她就会产生自尊受伤的悲哀和想要自强自立的决心。

    现在有一个男人,条件相当好的男人明言不介意她的身份,而且那么看重她,叫她如何不感动呢?可惜,说这番话的人,不是她心里的那个人。

    “齐大哥,你能看中我,我很荣幸,可是……可是……”

    齐山握住了方初晴的手,无比诚恳地道,“初晴,我知道你是个心胸坦荡的女子,虽然连日来我们彼此亲近,但你并没有往那方面想。如今我提出婚约,你一时难以决断是正常的。我不逼你,但你要答应我好好想想。别人能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别人不能给你的,我也可以给你。这不是炫耀我的能力,而且表达我的真心。初晴,我是真的喜欢你,定然会让你得到幸福。你……认真考虑一下吧。”

    第六十七章节公主是哪位?

    “那个,我……”

    “就算你心有所属,或者觉得还需要更长时间考虑,也没有关系。”齐山再度打断她,“我期望你能答应我,但倘若不能,今后我仍然是你的齐大哥,你也还是我的方家妹子,但凡有事,只要吱一声,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没半个不字。”

    他说得诚恳,方初晴又乱感动了一把。不过她感觉十六道激光一起射在了她的手上,害她无缘无敌地觉得手背上着火,连忙把手从齐山那里收了回来,局促地道,“明天我就要回要塞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和齐大哥见面,所以这件事吧……”

    “五天后我要到图国去走一趟,谈一笔大生意,恐怕要一、两个月,初晴你有的是时间慢慢想。”齐山碰了碰她的头发,“你若有事,尽可到长物镇上齐氏的商号去,我把话吩咐下来,你提出任何要求,我的伙计们都尽力为你办到的。若你希望……我也可以带你到图国转转。要知道可不是人人都能到图国的,那里的风土民情和外面人传的不一样呢。”

    方初晴闻言眼睛一亮,但随即又黯淡了下去。她不能随处乱跑,除非是跟着沈澜,没跟他商量过,她什么决定也做不了。表面上,她一直顶撞着他,跟他争吵,其实现在看来,她实在是很顺从的。

    唉,她是图国女,去图国的话,应该有助于了解身世。之前她不想知道这身体的本主是谁?究竟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社会关系?她想隐藏起来,以新面目对待这重生的机会,可现在,她却很想知道了,因

    为她的生活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她前身本主的左右,而且她也想明白了,糊里糊涂的过不好日子,就好像一颗定时炸弹安放在身边,随时会引爆,把她炸得尸骨无存。

    那样的话,还不如死个明白。

    还有,齐山为什么总打断她,不让她把话说完?

    “谢谢齐大哥这番心意,我一定会慎重考虑的。就算婚姻事不成功,我们也还是好朋友。虽然我人微力浅,但若需要我帮忙的,我也不遗余力。”略镇定了下,方初晴爽朗一笑,也抛出几句场面话。

    齐山闻言不由得有几分紧张,听方初晴的话音,似乎这桩婚事不能成就的可能性不小。还是他太急切了吧?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再不表明心迹,右师王及手下就会斩断他与方初晴的一切联系,那他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当然,他看得出初晴和右师王之间的暖昧情形,和右师王相比,他在外貌和气质上难以匹敌。但是他手中也有右师王没有的底牌……他可以娶初晴为正妻,他不介意身体地位,而右师王坐在那个位置上,有很多事是不能做的。这是他的优势,也是唯一可以打动初晴的地方,难道她没有一丝动心吗?

    不,他有家有业有真心,初晴对右师王不过是一时迷恋罢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一定会明白什么才对她是最好的选择。况且,他看得出初晴是真喜欢雪儿,这小丫头也是他的重要筹码呀。

    想到这一层,他心境放松不少,负度极好的与方初晴说说笑笑,带领着一大群人度过了愉快的半天是光,对求婚的事再绝口不提半个字。要知道能令女人轻松、没有压力、感觉舒服,也是得到女人心的技巧的方法呀。

    过了晌午,天气转为阴寒,一行人回到了马场。这边厢,银子已经把明天送方初晴回要塞的准备工作做好了,积极得有些过分。雪儿得知要跟父亲离开,哭哭啼啼得舍不得。她小小的心里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姐姐和爹爹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他们又不吵架,能一起回家不是很好吗?最后方初晴千哄万哄,再加上雪儿也不愿意抛下齐山,这才一步一回头的走了,害得方初晴也难过了一阵。

    第二天一早,银子亲自护送方初晴回了要塞。从马场到要塞距离较近,他带的东西虽然多,迤迤逦逦有两大车,但多半天时间也就到了。

    眼看着烫手山芋回到原住处安置妥当,忙忙碌碌地收拾出门时没有,回家时超多的行李,又打听到王爷虽然近日不会回来,但十天内必到的消息,银子这颗心才算落了地,郑重去告了辞,轻松地回了马场。

    这边的方初晴足收拾了一天才把东西归整好,又想起桃桃和萌萌来,转天中午还没吃饭就去了专门安置军马的马厩。因为正是午餐时间,兵丁们都在饭堂吃饭,马厩中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的。这是方初晴特意找的时间,不然她身边总会有几个小兵侍候着,碍手碍脚,这都是沈澜保护过度的后遗症。

    不过她才走到马厩深处,忽然看到前方坐着一个人,因为没提防,着实吓了一跳。那人被绑在马栓上,身上的衣服肮脏破烂不已,须发蓬乱,眉毛胡子都分不清,大冬天的,走近些都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怪味道。

    “你是谁?”她往后退了几步,防止这囚犯暴起伤人。但随即她就放松了,因为看到绑住那人的是一条臂儿粗的铁链,在他脚上还加了镣铐。

    在要塞中,倒是有把敌国俘虏当奴隶使唤的传统,不过都会选些身形矮小,有不太严重的残疾,或者是性格温顺的人。可眼见这位身材高大,看样子比沈澜还要高些,胖了至少四五围,黑熊也似的,当奴隶不是太危险了吗?正因为危险,才把他拴得这么紧吧?但这样的话,他也没法干活了。

    咦,这是什么路数?

    “你爷爷贝卓。”那人头也不抬地哼道,口气轻蔑,态度傲慢粗鲁,说出的话气得方初晴差点背过气去。

    “王八蛋,你是狗屁的爷爷!”她踢了一下地上的草,怒道。他令堂的,还没人这么跟她说过话呢,这人回到现代中国给狗熊当爷爷,狗熊都不乐意。

    “哦,你就是那个被我们右师王生擒的图国副帅。败军之将,得意什么呀你!”方初晴想起来了此人的身体,“你不在牢里,跑这儿里来干吗?”

    “我们图国的贵族最会侍弄马匹,大江国的南狗可没这本事。现在要寒里有好几匹好马出了问题,叫我来帮忙医治的。只要爷爷我做得好,他们就给酒肉。”

    “臭要饭的,给点酒肉就叛国了。”方初晴鄙夷地说。如果没弄错,她是图国人,有权利这么骂贝卓。

    “切,你懂什么,爷爷是为了马。图国人要是不爱马,就根本和畜牧等同。”贝卓也同样鄙夷方初晴。

    方初晴气不过,心想论斗嘴连常胜将军沈澜都不会对手,老子能输给个失败者?于是恶意道,“就您那行为,就算爱马,也不能归在人类里。是人的话,哪有你那么臭不要脸的。听说我们伟大的右师王在马上不过三回合就捉到了你,你还不服,说什么是右师王赢在出奇不意,偷袭的不是好汉。结果我们右师王放了你,等您老人家磨磨蹭蹭地准备好再开打。结果哩,你疯子似的连扎了我们右师王一百多枪,却连人家的战甲都没碰到,自己累得气喘吁吁,后来右师王随便一刀,你就屁股向后,自动掉下马了。像您这样专门落马的英雄,现在在这儿逞得什么威风?怎么不去死算了。”

    她这话不可谓不刻薄,偏偏她说的没有半个字是假的,贝卓本来一直闭目与方初晴对答的,此时气得跳了起来,挣得铁链和脚镣哗啦啦响,还真怪吓人的。

    “贱人,你懂什么?爷爷我虽败犹荣,也不想想对手是谁?就算我们的主帅,当年也是在车传输线战下才伤沈澜,爷爷我以一已之力保得半数图军安然撤退,已经很了不起了!”因为这时空的军队中也有女兵女将出没,所以听到方初晴的女人声音,贝卓并没有感到意外。

    而方初晴,就恨他爷爷长、爷爷短的,所以尽管打不过,还是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子丢过去。喵的,他要是她的爷爷,她得丑成什么样啊,只怕比重前的样子还丑。那还得了,不活了不活了!

    贝卓被铁链涣着,活动范围不超过方圆两米左右,此时面对方初晴毫无章法的暗器,只得跳来跳去的躲避,活像只大猩猩,其滑稽的样子,逗得方初晴哈哈大笑。

    她这一笑,引得贝卓第一次专注于她的脸上。然后他愣住了,呆了足有十几秒,挨了好几颗石弹,才讶然地冲口而出道,“公主!”

    啊……他说什么?没听清!

    方初晴也愣住了,左右看看,能喘气儿的除了她和贝卓,就剩下大批的马儿了。公主是哪位?公主在哪里?话说,他说的是“公主”二字吧?不是“公公”?

    “图玛公主!”贝卓又嚎叫了一声。

    他不是个疯子吧?要么是被她气得丧失了理智,进入了思想混乱状态,要么就是设计让她过去,好勒死她的。她才不上那个当呢!

    “鸡猫子喊叫什么?哪来的公主?就你这德行,被俘了还指望有人来救,而且还是个公主来救,失心疯了吧你?”方初晴骂道,但不知为什么,心里砰砰乱跳。当然这不是被贝卓威武的熊像给迷的,也不是真的相信有什么公主出现,大概是丢石头累的。对,一定确定以及肯定是这样。

    第六十八章节到图国去!

    而她这一喝,贝卓散乱的眼神重新回复清明,黑漆漆的,一把抓的眉头胡子中,一双犯白眸子盯着方初晴看,嘴里却喃喃地道,“大江国的南狗给我吃了什么,怎么眼睛不好使了!”

    方初晴暗呼一口气,心想对嘛,看来是这位堂堂的图国副帅被她气得神智不清了阵。这里根本没有公主,她当然不是,桑青也绝对不是。公主都是金枝玉叶,哪有亲自跑出皇宫出去暗杀敌国皇太子的。再说图国的国主根本没有一儿半女,这事地球人都知道,那么公主又是从哪里来的?

    切!

    不过给贝卓这么一闹,她也没有心情看桃桃和萌萌了,匆匆回到自己的住处,没注意到贝卓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语气里带了三分敬畏,十分恭敬。她只奇怪自己,本来应该很快放下这段与疯子遭遇的意外,但不知为什么,她心里好像藏了一个梁料包,而贝卓的话就像是一根针,当这个染料包被刺破,她整颗心就被染上了一层层抹不掉的疑惑。

    为此她闷闷不乐,做什么也不畅意,晚上老早就上床睡觉了,期望明天忘记这一切,又是美好的,等待着沈澜最来中的一天。可是,第二天她早上很晚才起床,因为整个晚上都被稀奇古怪的梦境所缠绕。

    梦里,宫殿和雪山峰顶交错成影,亦虚亦幻,一个威武老者的面容混杂其中。她曾经努力想仔细看清楚,然而却身陷迷雾之中,直到最后江无忧的身影出现,她的心里忽然酸涩不堪,生生痛醒。

    之后再回忆,那些景象片段就更抓不住了,唯有那个老者。一想到他,她就莫名其妙的很伤心,还有些愧疚感似的,想立即回到他身边,让他不再痛苦。还有一个声音在她心里不停地叫:到图国去!到图国去!到图国去!这呼唤是如此清晰,以至令她有一瞬间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以为真的有人在催促她,而且她似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似的,夫的强烈地渴望到图国去。

    这是怎么回事?她试图理发分析。如果说这是贝卓昨天胡说八道的缘故,那么她也太容易接受心理暗示了,这摆明了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如果这是桑青的残留意识呢?桑青是要跟她说些什么?是要让她办些什么事?完成什么未完成的心愿?她绝对想念桑青不是个普通人,不然有谁在灵魂远去多时,还令前身的意识迎春花右着后来人呢?不过一具皮囊罢了,却成了桑青还留在人间的介质。那她,又算什么呢?神的使者?这身体的奴隶?大江国的匆匆过客?还是,被请求施予帮助的人?

    那么……公主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桑青另有隐瞒的身份?

    方初晴迟疑了一下,然后从床上蹦了起来,一溜儿小跑到马厩去。

    与其在这儿胡思乱想,还不如去审问贝卓。

    昨天是她疏忽了,或者是害怕了,没有问个清楚。照理说贝卓是图国的副帅,也算是个人物,可能随便认错人。何况回想起来,昨天他那震惊的表情如假包换,而且不像是神智不清的样子。

    难道,图国皇室真的有隐秘事件?还和她……不,桑青有关?这和有人要暗杀她的事有关联吗?她必须弄个清楚,毕竟现在笼罩在她头顶上的杀气迟迟不散。倘若,她只是个替代品该怎么办?桑青的灵魂归来又怎么办?那她又算什么?舍得下这一世的人和事吗?

    想到这儿,她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沈澜的影子,然后是江无忧的影子,两人的面容交叠,挥之不去。与此同时,她的心又热又痛,说不清的难受,也不知道那痛彻心扉的感觉是为了谁。

    “昨天你为什么叫我公主,图玛公主?”她打听到贝卓还在马厩中,于是直接跑来,挥退了小兵问。

    “我看错了。”贝卓平静地说,可在乱发的缝隙中,他不断地瞄着方初晴,一遍又一遍,怪不得!怪不得!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但她是吗?言谈举水差得太多,可他却有一种感觉……

    “你撒谎!”到这时,方初晴无论如何也汉有相信这话了,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这样断定,仿佛是奇准的第六感。

    这让她感到害怕,于是凑近了贝卓,近到了足可以威胁自己生命的地步。她就是要这样,让她的细嫩的脖子完全暴露在贝卓的铁爪之下。倘若她不是什么图玛公主,贝卓必会伤害她。甚至以她为人质,就算逃不了,也得闹腾一番,以抵销在战场上败于沈澜的耻辱。毕竟,他应该看得出来,她在军中不是普通的一员。倘若她是图国的公主,贝卓就不会伤害她,就算要这样作,也不会理直气壮,她一眼看得出来。

    她一只手不着痕迹地挨在腿侧,那里挂着一把匕首,其实是江无忧送的超大金沾子,万一贝卓真的动手,她南非要有机会逃脱,可不能真的把小命交托在这个野人的身上。她知道这样有多危险,但是她心里强烈的渴望知道桑青的事。因为,那现在是她的事了。她不想做一具木偶,她要痛痛快快再活一场,这是老天给她的、好不容易的重生机会!

    “如果我说你是公主,你人放跑我吗?”贝卓突然说,“如果你是,你应该这么做,因为我图国的公主怎么能容忍本国的军队副帅被俘?”

    方初晴一愣,之后冷静地退后几步道,“我不是那个什么劳什子公主,而你认为我是,因为我们有着一模一样的外貌。”这次,她没有忽视贝卓眼中一交而逝的杀机和随即而来的敬畏。

    天哪,桑青是公主,而且是那种见不得光的公主!

    她感觉得到,财才贝卓明显是想杀她,可是却动不了手。这样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另一个想杀她的人那么有能力,可以攻入戒备森严的沈府、可以在围成铁桶样的和政城逃脱、可以调动死士袭击十万北军。她的被追杀,完全是因为桑青的身体太重要。

    可究竟是什么能令一国公主隐姓埋名,还在活得像过街老鼠似的?好不容易重生,为什么让她摊上这么个复杂的前身体?而如果她不弄明白所有的细节,恐怕是永远不会得安宁的。

    她对贝卓形容了一下她在和政城烤鸭店门口遇到的男人的形貌,她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不认识。”贝卓想也不想地答。

    于是她有了答案,“你认识那个人,而且他的地位很高。但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明白,我不是公主,我只是大江国一个普通女人?”她徒劳地问。

    贝卓半晌不语,看起来相当挣扎,“我什么也不知道。”最后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说,“如果你不相信我,或者还有什么疑问,自己去图国找答案吧。”

    去图国!去图国!去图国!适时的,那个心底的声音再度响起,以致她沉浸在这个荒唐的念头里,无法自拨。真的要去图国吗?太危险了,沈澜知道他会大发雷霆的。

    可是她真的想知道自己的,不,是桑青的身世,有些事情逃避是没有用的,必须发解事实真相,然后彻底解决。而沈澜,应该是知道桑青的身份吧?但他连一点信息也不透露,所以她只能靠自己。一是为了解决她的生命威胁,二……如果桑青有什么事没有完成,她要替桑青完成。

    这样桑青的意识才会远离,她也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况且这也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她用了人家的身体,由丑女变成美女,重新获得了生命,她就有义务尽一切力量报答。

    只是在没有沈澜的同意前,刀子不想轻举妄动。一直处于被追杀的边缘,实际上她虽然还很害怕,但感觉已经麻木很多。她之所以不愿意仓促下决定,只是为了沈澜。因为她这样偷跑,他会担心,如果他来追,还会危及到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是属于整个大江国的,属于万千百姓的,不是属于她的。

    “在我的靴子里有一块不值钱的玩意儿,你可以拿走。说不定……在图国能用得上呢?”贝卓看着发呆的方初晴,又说。

    他不管这女人说的是真是假,他是军人,照说应该奉命杀掉她,以除后患。但他终究有一丝愧疚,这令他恍惚间脑子混乱了,不知道自己要效忠的到底是谁?所以他觉得应该让这女人去碰碰运气,一切,还是交给老天来决定吧。反正,他已经不能再回图国了。

    方初晴依言把东西拿出来,却是一块铸铁的牌子,方形,火柴盒大小,看着毫不起眼,而且因为被贝卓的臭脚踩着,简直熏死人。

    她知道再问不出什么了,干脆先回去,把那块牌子又洗又泡,然后放到窗外去晒,脑子里也想了一天一夜,却还是不能做出决断。而当她转天中午再去找贝卓时,才听说他已经被押解进京了。自两国交战以来,他是第一个被俘的帅级人物,自然要送去御审,并令江国百姓欢欣鼓舞。

    可她怎么办?要不要去图国?怎么办?要征得沈澜的同意吗?她去到那儿,又要怎么做呢?

    她犹豫着,挣扎着,却不知道远在几百里外,沈澜坐在军中脑中苦思冥想地上满是因写错了而被丢弃的纸团。更不知道,一场大大的误会再等着他们。

    第六十九章节史上最糟糕婚书

    回到要塞的第四天,沈澜终于有消息为了,奇怪的是,这一次他的传信兵是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将,名为王三娘,除了对镇守要搴主将说王爷会在一周内返回外,还给方初晴带来一封沈澜的私人信件。

    方初晴感到很甜蜜,因为这证明沈澜对她是与众不同的,不枉她思念他一场。可是当她打开信,甜蜜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然后不知是怒是喜,再琢磨了一下,最后彻底被气到了……方初晴,我允许你嫁给我。十一月十一是好日子,我回要塞后,可办喜事,顺便贺我大军大胜……

    信上就是这么一行字,没头没脑的,好像还写糊了,墨迹晕染,上面还有一个脏兮兮的指印,显然是某人紧张下,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墨汁。

    他什么意思?允许她嫁给他?好大的恩典哪。他果然是自恋加大阴人,以为嫁给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事吗?往好里说,这封信算是一纸婚书,可却是只上最糟糕的婚书,连求婚的证据都这么傲慢。十一月十一日?这在地球中国上是光棍节,看他选的什么好日子!而且这婚书中的信息中为什么透着恩赐感?还那么笃定?她一定会答应吗?太小看人了!

    她他妈的堂堂一个公主,怎么也算是翻版的金枝玉叶,怎么能这么随便就打发了?她有说过想嫁给他吗?再说信上也没说娶她是为妻还是为妾,也没有表达爱情,她凭什么就这样答应下来?

    可是……可是……想到能嫁给他,永远守在他身边,她心头就有一丝说不清、暖烘烘的情绪,感情上想答应他,理智上却绝对的拒绝。

    她很茫然,以至于没发现那封信的封口有些问题,似乎被人偷拆过,而后又再度封上的。

    “他还有什么话要传达吗?”方初晴见王三娘没走,就一直站在一边,强压着又羞又怒,又高兴又恼火的情绪,平静地问。

    王三娘垂下眼睛,掩饰着内心的幸灾乐祸和能够搞破坏的恶意快乐。刚才,这姓方的死女人脸上那番又红又白的脸色变化,没有一丝逃过她的注视。

    是的,那封信她偷拆过了,然后就知道王爷这样写婚书,这女人一定会发火,于是她就放了心。王爷什么都好,只是不懂女人。可是他根本不需要懂,他那么优秀,在战场上光芒万丈,有如战神转世,女人早该谦卑,无所求地奉献自己,还用得着求吗?假如能与王爷有一夜,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可是王爷回京一趟,回来时就带来了这个女人,说是皇上的信使,可王爷看她的眼神,很明显是看他心爱的女人。

    她妒忌的发狂,为什么王爷从来没看过她一眼呢?她在战场上奋力拼杀,悍不畏死,就是为了博得他哪怕一个眼神的青睐,但却从没有得到过。不过没关系,好在王爷眼里也没有别的女人。就算是温柔乡的花罗,也不过是个暖床的而已,但王爷对这个方初晴就不一样了,全军的男人都有粗坯,没人注意到,只有女兵们注意到到了,还背后议论方初晴会不会令王爷违背永不娶妻的决定。

    大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方初晴可以在王爷面前任意放肆,这在之前根本是不可想象的。

    一个强势惯了的男人,突然可以容忍一个女人冒犯他的权威,那已经是最大的爱意表达,可惜那个女人并不明白。而他们两人之间的眼神交流以为别人不会发现,甚至他们自己也没发现,但她这个有心人却见到了。

    后来当她打听到方初晴不是清白之身,不过是个奶娘时,她的愤怒无法形容。为什么那么完美的右师王会喜欢上这种卑贱的女子,况且这个女子一点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福气。

    她痛恨得无以复加,一直想找机会教训教训方初晴那贱人,可一直没有机会,王爷看护她,就像看护最珍贵的宝贝。这,那愚蠢的女人也没感觉到吧?

    再后来她作为近卫队员之一随王爷出征,看到王爷除了开会和打仗外,就在帐中写着什么,写一张纸就废一张纸,显得很烦躁,又似乎很慎重、很为难,却又不像是送到朝中的密报。于是她就留了心,捡了撕碎的纸张看,结果发现王爷居然在写婚书!大概是怎么也不满意,所以写了很多天也未成。

    也正因为暗中了解了这件事,所以王爷要派个女兵回要塞送信时,她自告奋勇地做了传信兵,然后偷看了信件,凉那不熟悉军中信件来往规则的女人也看不出来。

    可这个女人真不识抬举呀,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已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什么样的男人的恋?居然真的有猜测中那样不高兴了。既然如此,就按计划刺激她一下,最好她扬长而去,这样就有机会宰了她,以绝后患。

    王爷不需要她这种女人,所以她这种忠心的手下要来替他解决烦恼!王爷也应该回到不娶妻的情况中来,还可以由她在心里默默爱着,想象自己可以伴在她身边!

    “王爷说……”王三娘沉吟了一下,似乎很同情方初晴似的,“说,反正妾室不

    用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抬进门,让姑娘自行准备一下就行了。到时候全军庆祝,洞房花烛。”

    “什么?”方初晴感觉心上给人割了一刀。

    原来是为妾!她早该想到的不是吗?她是什么身份?一个残花败柳,一个奶娘,怎么配得上大江国的右师王?多少名门贵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赐的语气来写这封赐书!原来没把她当成通房丫头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原来他只是想要个女人暖床,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着心灵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爷确实是那么说的。”王三娘露出很为难的神态,“论理作为下级我不该议论王爷的事。可是这也实在有点……怎么说,您还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气‘跑’了怎么办?”她意有所指地说。

    其实,临行前王爷对她说:本次你将代媒人之职,三书六礼的事你一并办好,不可疏忽怠慢。亲事成了,本王有重赏。你对方姑娘说,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么,本王都会给的。回京会禀明圣上,让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爷没说要娶方初晴为正妻,事实上依朝廷礼法和沈家那种人家的家法来说,方初晴这样的身份当正室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圣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宁愿冒杀头的风险也要阻止这件事的发生。

    而眼时,方初晴的心混乱之极。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沈澜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里,没办法冷静淡定。王三娘所说的话,她只注意到了那个“跑”字。

    是啊,他这样轻视她,她为什么还要事事听他的话?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决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经的男人,曾经的孩子,然后隐姓埋名的好好活一场。这本来就是她进沈府前的愿望不是吗?那么为什么要被沈澜这样不真诚的男人误了她的前程?其实这样也好,万一她真跟沈澜有了什么,桑青的前夫和孩子来找她,她该怎么办?

    离开他吧,他们在一起就是错误,干脆到图国去吧!

    “谢谢你,这是王爷的恩宠,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生气?王将军不要管了,我自然会按王爷所说的,自行安排。”

    方初晴说得平静而认真,但在这时候,她越是这样,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个女人敢在平时和王爷那样强势的人对着干,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侮辱性婚约?

    “哦,那末将出去了。如果需要帮助,请吩咐就是了。”王三娘喜悦地道,倒不用刻意压抑这种情绪,当成为王爷高兴好了。

    方初晴点了点头,送王三娘出门,然后拿出那纸婚书,越看越看,想撕掉,终究没有,只走到桌边给沈澜写了一封回信,然后跑到隔壁他的房间,把婚书和回信夹在她平时最爱看的一本游记里。

    那书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阅。她把纸条放好后,故意把书摆得歪斜一点。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

    这就是太优秀的男人所面临的因境,总有很多女人惦记他,其中不乏被仰幕和暗恋催化的变态者。而做为爱上这样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个个陷阱。

    如果是平时,她完全可以揭破谎言,因为这种话,沈澜怎么可能让一个属下传过来?沈澜那样别扭的个性,那张婚书上说话的语气根本是掩饰羞涩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恋爱情商低下的时候,重要的是,她和沈澜交流不够,互相猜测对方的心思,所以轻易就上当了。

    其实沈澜有出征的每一天里都想着她,就像她想着他一样。他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不惜改变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从没意识到对像方初晴这样的女人只有爱是不够的,还需要足够的尊重。他只是很怕当面跟她提起成亲的事,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心中所想,于是他就写信。但是他写了无数次都感觉不好,最后干脆写了封婚书,然后特意叫一名女将做媒人,转达其他的话。

    他甚至翻了黄历,虽然他并不信那些,但考虑到方初晴也许会介意的。他的意思是全军大贺,还有增添喜气,也能表达他对这桩亲事的重视。他心里对方初晴有感觉,可是他不会说,但他觉得可以做到。只是没想到那些话会另方初晴产生误会,更没想到他郑重委托的女将却是发誓破坏他和一个女人关系的人。

    于是,等于他亲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

    第七十章节论斤的金项链

    黄昏时分,就在要塞就要关闭的当口,方初晴混了出去。

    在这里几个月里,她对军中的一些细节了如指掌,所以加然困难,却还是让她成功逃脱了。她并不知道,要塞固若金汤,如果没有王三娘暗中帮忙,她就算再了解军营的行动规律,也是不可能这么走掉的。

    她随身只带了细软,在长物镇败的各种玩意全留下了。对此,她并没有心疼,并不是因为她不爱那些奢侈品,而是她为某人心痛得顾不得身外之物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赶,没有三思而行,是因为齐山上回说他要到图国去,算日子就在这一半天。她虽然冲动,却还没傻到自己单独跑路,知道要到人生地熟,还随时有人想杀她的图国去,必须乘一条大船。

    齐山,应该是大船吧?

    她连夜往长物镇赶,偷的马匹虽不起眼,但却是耐力奇佳的良驹,所以她第三天中午就到了,可结果却还是晚了一步,齐山天才亮时就已经带着商队离开了。好在齐山临走前曾郑重吩咐过齐氏的管事和伙计,要他们满足方初晴提出的一切要求,于是她很快得知了商队所行的路线,快马加鞭地追了上去。她清楚地知道,没了齐山这个大靠山,她的图国之行将非常危险,甚至是寸步难行,连边界也过不去的。

    早先她听说过的,能到图国去做生意的人很少,因为明里暗里,各国都不与图国有贸易往来,尤其是江国,试问,谁会和敌人做买卖呢?但那只是官方说法,民间却不管那套,有利益就有人涉足,何况是暴利生意?官方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顺便让苦哈哈守在边界的兵士也有点散碎银子花用,只要不是太大规模就行了。

    所以江图两国的边界虽然关闭,但真正的能人却自有办法通关。而能成为商队领袖的,往往是通吃五国的八面玲珑的人,要知道买通商道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不过在她策马路过长物镇上那间西域风情的道饰铺子时,正巧店老板出门,和方初晴打了个照面。因为她曾是大金主,那老板对她印象深刻,居然当街拦马。

    她吓了一跳,幸好镇上的人多,她骑得不是很快,不然非得落马不可。

    “本姑娘没空光顾你的生意。”她一带马头,想从另一侧绕开。

    可那店老板却又拦了一步,点头哈腰地道,“不是要姑娘光临小店,而是请您把自己的东西取走。”他边说边打量方初晴,只觉得这姑娘穿着女骑装,可比那天装西域女子漂亮多了。

    “我有什么东西没取走?”方初晴很纳闷,难道是那天买东西时忘记拿什么了吗?

    店老板巴结地笑道,“姑娘先下马呀。倒不是您落了什么在小店,而是后来跟您一起来那位爷当天晚上又来了一趟。要小的给姑娘打一条很大的金项链,说是要压惊用的。前几天东西就做好了,但那位爷一直没来,今天遇到姑娘,不如就捎回去吧。”当天他以为沈澜和方初晴是一对小夫妻,可今天他看到方初晴的发型不是已婚妇人的,所以不敢乱讲,只姑娘爷的一通乱叫。

    方初晴一愣,在急急火火赶着离开沈澜的时候听人说起他,好像伤口被不知情的人无中意撞了下,疼得突然又无措。而且,他们来长物镇游玩的那天,她因为贪心说了草人代死不吉利,需要金子压惊的话。她本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沈澜却记下了。那天晚上她在客合适的大堂哄雪儿时,沈澜是从外面进来的,难道就是去订金项链了?

    他记得她无意中的胡说八道,还真的照她说的做的,这是心里没有她的表现吗?可如果心里有她,又为什么说那么多无理的话来羞辱她?其实她理解在这个年代,她想嫁与他做正妻有多么不可能,其实并没有想真的为难他,但从他口中说出那些轻视的话,她怎么受得了?

    “我手里没有抵票,没有关系吗?”她很想看看那条金项链,于是说。抵票,是大江国中类似于提货单的东西。买方只要支付了费用,卖方出具票据,之后只要持票的人就可以拿走货物。

    “姑娘留下个字据就行了,下回再拿抵票来换呗。”老板仍然笑得讨好。虽然这行为不合规矩,但经常也有人这么做,并不会出乱子。况且,这姑娘可是女财神哪,巴结好了就是绝对的回头客,一次再来说不定又会买走很多东西。

    方初晴一听,立即下马,跟店老板来到内铺,眼看他取出一只木盒来。

    “拿错了吧,这么大?”一看那一尺见方的精致木盒,方初晴颇感意外。会不会只是样子货,就包装好,其实没什么真材实料的?

    “没错没错,这么大的顶链,本店是第一次接手。”店老板说,“那位爷选好了样子,然后说钱不是问题,关键是要够大。这不,有一斤多重呢。”

    啊?一斤重!那是项链吗?哪有人买金首饰是论斤的?真戴上还不把脖子压断?拴狗的吧!

    方初晴一听就气坏了,猛地夺过盒子,打开一看……这哪儿是项链,明明是腰链,纯金打造,式样像一条金树枝,挂着很多漂亮的金叶子。不得不说,这家店手工不错,那些叶子形状可爱,连叶脉都刻画得清清楚楚。而且,她没有看过比这项链真真材实料的东西了!

    “小的也说这项链实在太……太与众不同。”店老板斟酌着字眼,看着方初晴涨红的脸蛋儿解释说,“但那位爷说是为姑娘压惊的,倒不为佩戴,所以只求足金份量,说姑娘会喜欢,只要姑娘高兴就得了,其他一律不问。”

    他什么也没说过,可他是在用心思让她高兴吗?这……甚至算得上是纵容她的恶趣味,宠着她做任何事。可为什么?为什么在她想离开他的时候,却得知他默默做过的一切。

    一瞬间,前一刻她还觉得沈澜恶劣,这一刻的心却被温柔占满,想立即回要塞去。她被沈澜的行为搞糊涂了。他到底……喜不喜欢她?爱不爱她?到底有没有一星半点儿的爱意?

    只是这死家伙为什么和皇上一样?她不过玩笑着说句话,他却当了真。皇上送个金钗像匕首,他就送个项链像腰链。不过这东西虽然不能戴在脖子上,便她还真是喜欢金子呀。

    她犹豫了。

    真的要不告而别吗?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把两人的感情理清楚再做决定?可是她才想到江无忧,脑海里到图国去的心声又强烈地响起。

    算了,事情已经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是先去图国一趟吧。她南非要冷静一下,好好考虑要爱谁。要接受谁,要怎么活。她还需要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不再依依赖别人。

    “谢谢老板了。”她随手写了安据,把装着金项链,不,是做腰链的盒子包好,负在背上,追着商队的路线而去。

    她满脑子想沈澜的事,却并不知道这两天她算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因为她出了要塞后,王三娘虽然没有追她,但第二天一早就以巡逻的名义,带着自己的绝对亲信去劫杀了。

    不过王三娘刚愎地断定她定是往南回江国去,还以为她跑不远,哪想到她居然速度到了长物镇,还一直往北,去了别人绝想不到的地方:图国。

    王三娘锲而不舍,不眠不休地追了三天,直到再也不能往南,否则就算是违抗军令当逃兵了,才感到恐惧,当她挑拨离间时,只是提着一口怨气,一口妒忌之气,而且虽然冒险,却认为自己可以摆平这件事,没想到她的捕杀计划落了空。王爷再找不到方初晴还好,倘若二人见面对质,稍一对证,她就将死无葬身之地!

    曾经以为为了王爷,为了爱情不会惧怕死亡,可那是因为没有真正感受死亡慢慢临近的滋味。在战场上她都没有怕过,但现在她只要想起沈澜狂怒阴沉的目光,却吓得连觉也睡不着。

    于是,她找昏了亲信,真的当了逃兵,逃得无影无踪。其实她本不必如此,方初晴在给沈澜的信中并没有提起她说起什么,她本可以回到要塞中,看看情况再说。但感情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她也算是立过战功的女中豪灰,却在情之一字上败得体无完肤,而方初晴甚至都没有进攻过。

    与此同时,方初晴却追上上齐山,给了后者一个巨大的惊喜。

    “初晴,你怎么来了?”看到方初晴的第一眼,他立即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基时正近黄昏,庞大的马队正在扎营,打算晚上就在这背风小树林中过夜。

    前方,就是江图两国的边界线了,他们在这广袤的平原上还需要走几天。

    第七十一章节纵使相逢应不识

    “我想来想去,这个出游的机会难得,很想见见世面,所以就跑来了,大哥不会嫌我麻烦吧。”方初晴跳下马,笑道说。

    “那怎么会?”齐山摇摇头,但看得出方初晴如花笑魇下的郁郁之气,也猜得出这十之八九和右师王有关,不过他聪明的不问半个字。

    有时候,人是需要掩藏一点心事秘密的,这时候多嘴反而不美。况且方初晴和右师王之间出现问题更好,那样他的机会就大了。不是他卑鄙,而是他觉得初晴嫁给他是最好的选择。

    “你能来,我求之不得。”他亲自把方初晴的马拴上,“今天你就住我的帐篷,我去那边睡。”他一指旁边简陋得多的帐篷,“明天也别骑马了,坐在车里更舒服些。”

    方初晴不想喧宾夺主,更不想麻烦别人,可是齐山一句句的说下来,虽然不急不徐,可她却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当然也没能拒绝得了。于是她就那么被细心地照顾着,从进帐篷略事梳洗,休息到吃了顿热乎乎的晚饭,从饭后天南地北的谈各国见闻到安稳暖和地睡下,她没有操一点心,都被安排得妥妥帖帖。

    这种被无微不至关怀的感觉,这种凡事都有人为她准备好的感觉,这种被人重视的感觉,无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她都没有享受过。所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掉了眼泪,可惜想的却不是齐山,而是那个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沈澜。

    为什么,他从没有这样对待过她?可她这贱骨头却还要想着他呢。她应该答应嫁给齐山,这样后半辈子就会一直生活在懒洋洋的气氛中,总比心天天被扭着好得多,可她的心底就是有一丝不甘,因为她面临的是爱情中房屋的话题:是找个我爱的,还是爱我的?

    可是沈澜到底有没有一丝爱她呢?如果完全没有,他为什么送这么个怪东西给她?方初晴摸摸抱在怀中的长盒子,好久才睡。

    第二天,气温骤降,狂风呼啸着斥过,鸣响如哨,猛然

    有了北境之冬的感觉。方初晴换上了之前沈澜给她的那套阿拉伯妇女服装,从头到脚都包在厚厚毛料的下面,非常挡风。里面,则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上所有保暖的衣服,暖和是很暖和,但只要蒙上脸,从体型上看就是一俄罗斯老大妈,臃肿肥胖,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的。

    齐山看着她直笑,但看她这样怕冷,就在已经点了火盆、烘烤了半天的车内又加了一只火盆,“初晴一定是生于江国的南方,听说那里四季如春,有的地方,地下冒出来的水都是热的,还可以疗伤。唉,真是好地方呀。”他感叹;。

    方初晴微笑不语,其实她在重生前是北方人,但却更不禁冻,因为有暖气嘛。而齐山说的所谓地下热水,大概是指温泉。她之前从未听说过江国还有旅游圣地,有机会一定去泡泡。可是,她还能回江国吗?

    想到这儿,她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腰。贴肉的地方,她以软布缠绕,包裹着那条像腰链的项链,围在了腰上。衣服外,阿拉伯服装下,她挂着金匕首。这两样东西对她来说非常重要,自然要随身携带。

    “老爷,看这风大的,晚上恐怕要早早宿下,现在还是……早些动身吧?”大管事的凑到齐山身边轻声道,垂着头,也不东张西望,看起来很有规矩。

    齐山点了点头,但没看那人,只转身温言对方初晴道,“你要不要再用些热汤?路上会暖和些。”

    方初晴微笑拒绝,声称自己吃饱喝足了。其实她早上吃吃了一个馒头,一口水也没喝。但在这样冷的天气里不会出汗,那喝下去的水肯定会蓄在某一个脏器中,可这荒郊野外的又没有净房,也就是厕所,她要如何解决呢?难道让大队人马为她一个人耽误行程/?这么多人中就她一个女人,她可不想拖别人后腿。

    “今天晚上会路过一个小村子,里面有客栈,那时初晴会舒服点的。”齐山自然知道方初晴滴水不进的意思,但他体贴地不点破,以防她难堪,只含蓄地说了两句就坐到另一辆马车中,命令全队开拨了。他把商队中最舒服的暖车给了方初晴,自己为了避嫌而另坐他辆,方初晴很不落忍。

    不过,这也令她有时间独处,当她冷静下来后,左思右想之下就感觉到自己和沈澜之间可能是有什么误会,因为王三娘转达的那些话不像是他的语气,这种傲慢的拒绝他也不会假手他人。那么……难道……王三娘说的是假的?仔细回想一下,她当时说这些时一直垂着头,似乎是怕被人看到眼神,后来她表达同情时又有些虚情假意似的。

    沈澜那死家伙很招桃花的,在和政城时就已经领教了,难道在军中会不同吗?是她大意了,可是当时她被打击得太厉害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

    那么沈澜的婚书是怎么一回事呢?沈澜又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究竟有没有一丝爱她?

    她很想跑回要塞问个清楚,可却知道自己目前有更重要的事做。

    这趟图国她是必须要求的。她逃跑并不是为了感情事,而是她必须要了解重生后的自己。现在说白了她就是一个无根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谈情说爱呢?她到底是谁?桑青,或者是图玛公主为什么会爱上江无忧?又为什么会那么不明不白的死掉?当这些她都弄不明白,糊里糊涂的就和男人相爱结婚,她哪能确定自己的未来?万一再有有她的“前夫”带着孩子来找她,她要怎么办?

    她当然知道此行有危险,可是身体里那强烈的意识指使着她,左右着她做出去图国的决定,她无法抗拒,就像是使命一样。而此行她也不能假手他人,不能要求沈澜或者江无忧帮助自己,虽然她很想,这对她来讲也相对容易,可她不能心事依赖男人。再说他们是属于天下的大男人,整个北境,整个国家都需要他们呀,他们怎么可能抛弃一切来为她寻找答案。就像之前他们保护她,可却有很多事不肯告诉她一样。

    所以她现在想明白了,该自己承受的,别人无法替代,纵使这令她有如坐在火山口一样,但她也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

    大概是因为携着大批货物的关系,商队前行的速度缓慢,眼看黄昏临近,却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方初晴才想打开车窗问问,就感觉马车骤然停下,就像紧急刹车似的。她本来是关蹲着,结果一下撞到了车门下,而车外,一片马儿不安的嘶鸣和赶车人的或呵斥或阻止或安抚的声音。

    怎么啦?不是有劫匪吧。

    方初晴心里一紧,还没决定要怎么办,车门却打开了,齐山站在车外道,“不要慌,是遇到了北军,例行检查而已。”

    北军?不会这么巧遭遇了沈澜的队伍吧?下意识的,她慌忙把厚厚的蒙面巾戴上了。

    齐山心下一片了然,还有些高兴。看来他没猜错,初晴是偷跑出来的,不管她和沈澜有什么关系,现在一定彼此不了解对方的状况。

    他迟疑了片刻,问道,“带队的人是右师王,要不要见一面?”

    方初晴猛摇头,很怕在这种场合和沈澜相见,他说不定会当场掐死她。再者让他看到她,她就肯定去不成图国了,他一定会禁止z!而去了解自己前身的身世,是她必须要去做的事。

    齐山笑笑,没说什么就走开了。方初晴支愣着耳朵,听到他和一个陌生的声音对答着,说商队是一群结伴到图国探亲访友的人。因为这种半走私的活动也几乎是半公开的,所以商队都以探亲访友为借口,官方也不怎么追究的。这一次,想必是得胜的北军回要塞,可巧就和商队遇到了。

    齐山是与沈澜照过一面的,但在这种场合,他当然不会胡乱上去攀交情,否则就太没有分寸了。于是他只在看到沈澜时,恭敬地施以一礼,再无多言。

    沈澜立与马上,垂下眼睛以示接受,再抬起眼时,忽然见到一辆外面都包裹着皮毛的暖车,不知为什么突然心慌起来,没着落似的。

    他手中马鞭一指,亲兵张扬立即纵马上前,问已经回到车边的齐山,“车里是什么人?”

    “一名女眷亲戚,要送回图国优加城的。”齐山从容不迫地说,眼神平静,说得像真的一样。

    因为说车里的是女,张扬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道了一声得得,打开车门。然后,带转马头回到沈澜身边,轻声道,“一个西域大妈。”吓呆了的方初晴和那膨胀的身体,令张扬没信出那衣服下的本主,也不认为惊吓到如此地步的女人会有什么威胁。

    沈澜皱了皱眉。

    在北境巡视时,经常会遇到大商队,一般情况下,江国两国的军队都不会为难这种商队。可今天为什么心里总是毛毛的呢,难道是因为认识齐山的缘故?他又盯了马车一眼,却半点看不出问题,不禁自潮地想,也许是因为快到要塞了,因为即将成亲而心慌意乱的。

    想到要塞中还有个小新娘在等他,他心头一热,再顾不得那辆马车给他的奇怪感觉,一声令下,全队继续前进。

    而当北军与商队擦肩而过,方初晴悄悄打开车窗,神情凝望那个身影渐行渐远,从他的马鞭指向她一刻就停止的心跳,终于恢复了,可是那番不舍的滋味,天下间所有的难过加起来都无法比拟。

    虽然见过他穿着盔甲,横刀立马的样子,可只有在北境苍凉高远的天空下,才能衬托出他凛冽的气质,坚强如山的风骨。这个男人,的确值得所有女人为之倾倒。

    我的英雄,一定要保重,一定不要生气,我一定会回来,和你说个清楚,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我也会当面跟你分手。

    第七十二章节我拒绝

    沈澜回到要塞后,并没有看到方初晴出来相迎。不过他以为她是怕羞,也没太在意,心里还觉得怪可笑的。那个女人……那么泼辣,总跟他

    对着干,也有害羞的时候吗?

    而他一回来,就有无数的公务等着他,他一直忙到深夜才告一段落,却还没有见到方初晴的影子。到这个时候,他心中的疑惑加深了,立即回到住处,结果发现隔壁的房间乌漆麻黑的,一点人气儿也没有。

    顿时,他感脖子后面的汗毛全竖起来了,那是在他警惕或者害怕时才有的感觉。方初晴不在吗?她去了哪里?为什么回来后看不到她,他不是愤怒、生气,而是感觉恐惧。或者,他习惯了她住在他的隔壁,习惯了不管多晚,也能看到那温暖的黄色灯光。

    而习惯,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东西!令他一瞬间就慌了神儿。

    他喊了一声方初晴的名字,见没人答,想也不想的就野蛮破门而入,吓了张扬等三个亲兵一跳。那可是女人的房间呀,何况方姐姐好歹顶着个皇上秘密信使的头阶,这都半夜了,王爷也太太……太不拘小节了吧?就算他们之间一直勾勾搭搭、眉来眼去,还以为身边的人都看不出来似的,就算这一次走的时间长,两人可能相思难奈,但这样做也太不守礼了呀。

    三人面面相觑,正考虑要不要劝阻王爷不要无媒苟合,沈澜却又闯了出来,急问,“来人,有谁告诉本王,方初晴跑到哪里去了?”

    “方姐姐不在屋里?”林海涛惊讶地问。

    王强踹了他一脚,斥道,“这不废话嘛,快去找人。”说着,他也跑了,看起来王爷要发雷霆之怒,还是让张扬一个人顶着吧。好兄弟,总是要舍已为人嘛!

    他们不敢怠慢深知方初晴是现在唯一能动了王爷心肝儿的人,所以很快就把要塞的守备负责人提溜儿了来,可是一问之下,守备也不知道方初晴在哪里。

    “方姑娘是尊贵无比的人,平时的行动坐卧,出入作息,我们也不敢过问的。您带兵离开后,这边的房子我们只是派人保卫,从不敢进来过,免得冒犯了。”守备感觉到深澜浑身散发着比北境之冬还可怕的寒气,哆哆嗦嗦地说。

    “保卫?那人呢?”沈澜淡了克制从心氏升出的恐惧感,咬着牙说。他双手的指关节因为用力握紧而发白,只感觉心一直空下去空下去,然后那笼罩在他心底那多年的黑暗又涌了上来,覆盖了他的全部。

    他不会丢了她吧?他不能丢了她!

    守备吓得跪在地,筛糠似的抖,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其实他很冤枉,因为王爷住的院子除了他的三大亲兵,还有奉命来商讨事情的将领,从没人敢随便进入的。

    王爷不在的话,因为院子里住着个虚衔很大的女人,就更没人敢靠近了,这是规矩呀。再说要塞的防守固若金汤,谁能想到会出总是呢?守卫巡逻,确定是定时定点、严守纪律,可要塞防的是外敌进入,里面的人若有什么想法,有的是花招能避开别人的耳目……

    但这些话,他不能讲。王爷的名言是:失职就是失职,没有借口。

    可是,方姑奶奶怎么会不见的?她从来没用人侍候,而王爷有她侍候,她经常几天不见人影的,而且王爷也没命令过要盯死她呀!到底怎么回事呢?怎么回事呢……

    “王三娘!”求生的欲望,令被杀气压迫得连呼吸都近乎断掉的守备突然福至心灵,冲口而出。他膝行几步,重重叩首于地道,“在这几天中,只有王三娘一人见过信使大人。王爷今天才回来,事多且忙,恐怕监军还没报告……王三娘从宫中脱逃,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寺!”

    沈澜心里“咯噔”一下,走上前,揪住守备的衣领,一手就把他举了起来,“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守备大人本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此时在空中连挣扎也不敢,一连声地道,“卑下实在不知,这事要问监军大人哪。”

    沈澜随手丢下他,不用开口,王强已经跑到门外,吩咐站岗的小兵急速似监军大人来。很快,监军跑得气喘吁吁地赶到,一问之下才知道,王三娘在回要塞的第二天,突然带着亲随离开,说是有秘密要务执行,可之后却再没回来。

    据她的亲随讲,她们往江国内陆而去,似乎要追击什么人,但一直没追到,然后王三娘忽然打晕了她们,逃跑了。她们以为王三娘是国灰没完成任务,怕受到王爷的责罚,这才跑掉,于是就自己回来了,并报告了监军大人。

    “没完成任务?只怕完成得过火了吧?”沈澜心下冰冷地想。

    看来是方初晴跑了,可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掉。她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看她伤成那样却为了给无思无我喂奶而宁肯挨疼,不肯吃药就知道了。那也就是说,她就算不想嫁给自己,也绝不会逃跑。甚至,以她的性子,会当面嘲笑他一番吧?那么现在她突然不见了,肯定是无法忍受某些事,气极之下才做出了这么冲动的决定。

    他是让王三娘来当媒人的,可现在却是这个结果,就说明那贱人改了他的话,把方初晴气跑了。至于王三娘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在他目前考虑的范围内,最要紧的是,得把方初晴捉回来,好好惩罚。被背叛的滋味,他从小到大尝过太多次了,可没人能不留一个字就跑掉。也没有一个人,令他的心这样难受。

    “整队,备马,跟本王去追。”他快速简短地发布命令,然后冲到自己的房间,想要找件轻便的骑装换上,以利追击。

    王三娘去追击方初晴,肯定是为了杀她吧?既然王三娘跑掉了,就说明十之八九她还活着,不然死无对证,他拿王三娘也没办法。也许,方初晴是跑回和政城去了?他必须、立即、马上抓她回来,哪怕她跑到天边儿去!

    无意间,他回头望向书架,她时常站在那儿翻他的书。他多么期望能看到她的身影出现,说刚才的一切不过是她的恶作剧,是为了整他的。可是东西都还在,伊人却身影皆无。只是……他突然发现有一本书放得不太对头,好像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他连忙走过去,把那本书抽出来翻了翻,看到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写出的婚书夹在书中,还有一封回信,凭信上那难看又歪扭的字体就知道是某人的笔迹。上面只有一句话、三个字……我拒绝。

    她拒绝他的求娶?

    他愣了,感觉心头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不算很疼,却难受得要命。是他的婚书写得太傲慢了?还是王三娘说得话特别过分?方初晴个死丫头,不管怎么说,为什么不等他回来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婚书摔在他脸上?照她平常的行为,她应该有这个反应才对。可为什么,就那么跑了?

    他把那本书揣在怀里,以极快的速度换了衣服,出门后发现亲卫队已经整装完毕,虽然人困马乏,但当他一声令下,还是快速集结完毕。

    他对赶来的副帅仔细嘱咐了些军和上的事,然后翻身上马,带队飞奔而去。

    他把人分散开,向不同方向追击,换马不换人,除了必要的休息,就连吃饭也在马上解决,路过村镇时更是严令当地守卫配合着紧密搜查。可是过了好几天,他几首要追到和政城了,却依然没有方初晴的

    消息。别说看到人了,就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找不到。

    就到这时候,他才中心一凛,努力令自己火烧一样的心冷静了下来龙去脉。方初晴只是个普通的奶娘,不是会隐藏行迹的军中细作、斥候,如果在他这样有经验的搜捕下依然踪迹全无,那么一定是他追错方向了。

    他追向了江国同陆,也派人分三路追向了临近的宋国,因为方初晴一直说要去马国生活,他也分了人去追,可他偏偏忘记了图国!因为和图国是敌对状态,普通人到图要去几乎算是自己把脖子放在屠刀下。

    可他忘记了,方初晴正是图国人,她对图玛格外好奇,又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而这些日子来他没帮她查过什么事,以她的性格来说,太可能自己去探查了。这女人,难道她不知道那是多么危险的事吗?

    冷不丁的,他记得多日前在平原上遇到了齐山的商队。当时他为商队中的一辆马车心慌意乱的,似乎有什么感觉。难道,方初晴就在那辆车上?

    立即,他叫来张扬,询问当天车里的情景。张扬莫名其妙,但学是仔细描绘了下。虽然张扬提供的信息不多,可他无奈地明白,那个胖胖的西域大妈正是方初晴所装扮。他没有证据,可就是知道。

    她是想他死啊!他叹了口气。

    她跑去图国,还要去优加城,他怎么能不去找她?而他是图国全军的头号敌人,这一趟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可他怎么能不去?因为一想到她出什么事,他就受不了。他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意她伤了一根头发。

    还有,她跟齐山走虽然是明智的、聪明的,可她居然敢背着他和其他男人来往,这是存心气死他呀!

    “传令下去世,全队就地休息,一天后再行动。”他吩咐,声音完全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如果要去图国找方初晴,他必须好好谋划,安排好军中事务,然后挑选最精干的手下跟着,人不能太多。而虽然他现在气得想杀人,可是他明白,齐山很有些能力,在各国也都很吃得开。跟着他,方初晴暂时不会有危险的。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得亲自找到她,带回来。

    第七十三章节商务旅行

    沈澜决定乔装前往图国的那天,正是十一月十一日,方初晴已经身在图国之内,正处于冥想状态。

    如果她没有离开要塞,如果她放弃自尊,现在是不是已经嫁给沈澜呢?是不是感觉更幸福一点呢?怪不得“难得糊涂”这四个字是很难达到的境界,她做事从来瞻前顾后,没有不顾一切的时候。

    因为,她重生前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也就是“天生没有利用价值,男人见了自动放弃”的类型,从不能指望白马王子来拯救,什么都要靠自己,当然会考虑得多些,在那种叫“稳定”的东西到手之前,她不敢扔出自己的筹码。

    说起来,这是有点小小的自卑吧?可是……此刻她真的有点后悔了。假如,她胡作非为、过得畅情肆意、不管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肯定会活得更痛快。重生的这一次,是老天给的幸运大礼,她何必拘泥于外在,而不顺着自己的心意而活呢?

    她爱上沈澜了,这点庸自疑。她很愿意嫁给他,这一点也庸置疑。了不起,当他再有别的女人时,她再抽身而去,潇洒转身,也没有什么不是吗?心痛,才能证明爱过,不然像现在一样空落落的,其实更难受。

    她现在突然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台词:曾经,右倚份真诚滴干情拜灾饿面浅,饿莫气拯西……

    不过,想虽然是这么想,要她这么做却很困难,放下心防和丧失理智只有一线之隔。但她并不后悔来图国,这从她一进图国境内不对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倍感亲切的感觉,还有对所有事物都抱有强烈的热爱感觉有关。

    桑青就是图人,她也是图国人,她再没有怀疑!但她或者说是桑青,难道真是那个什么图玛公主吗?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她就在这种矛盾与挣扎的心情中中跟着齐山到处走。图国国土面积很大,但大部分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山峻岭、冻土寒田,国民聚居在大城市还没有江国的一半多,而且大多数显得高大结实但寒怆落后。图国是最强的,也就是他们的军队。

    所以,商队在到达图国最繁华的地带后,立即化整为零因为各个商人都有自己的经商渠道,他们结伴而来,不过是为了在路途中依附强者,然后就地分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再度回来聚首,再一同回北境。

    在跟随着齐山往来于各大城邦期间,齐山对她的关照可谓是无微不至,所以她根本没吃一点苦,就跟来了一趟生态旅游惟的,到哪儿都吃最好的、住最好的、和当地居民还可以自由交流。以至于后来图国的商界盛传齐大官人是个大孝子,带着家中长辈前来做生意,侍候得那叫一个周到。

    方初晴气愤,尽管她为了保暖而易形而穿得像个胖大妈,可本质上是个美女好当了?年纪小着齐山好几岁,怎么看也不像他母亲一辈的人呀。看来图国人都集体缺乏难生素a,视物不清。

    而图国人最缺乏的,实际上是物资,这是方初晴最直接的感受。

    苦寒之地,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听说在江国南边一年四熟的稻苗和麦苗在图国也就一年一熟,而且收成不好。以这样的土地养活那么多人民是不可能的,于是为了吃饭,他们就抢。可也因为如此,其他四国视图国如洪水猛兽,不肯开放边界与他们进行自由贸易,导致了图国的商业几乎开成空局。

    其实越是气候恶劣的地方,越是容易产出珍贵的东西。比如珍稀的药草、矿石、木材、动物和皮草等等。方初晴亲眼看着外来的走私商务以普通话的粮食和日用口就换回整车整车的矿石,运到江国或者是宋国后稍一打磨切割就成了极其昂贵的宝石。更别提那些人参、灵芝级的药材等,白菜价就能买到。正是这种暴得吸引得齐山等商人,不惜打点上下,冒险通关,哪怕把利润交给边军一半也愿意。

    没办法,图国的粮食和日用品匮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种不等价的交换令她莫名其妙的恼火,觉得“自己人”受了欺侮,不由得痛恨起这批奸商来。其实图国人虽然野蛮好斗,但大多性格爽朗直接,普通民众的话,坏心眼儿很少。倘若图国能与其他四国建立个自由贸易区,五国互相有商业往来、民众可以正常做生意的话,利用好图国宝贵的资源,人民是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的。那时,大家都可以赚钱,不会把财富集中在一小批商人的手中,国与国之间,更没必要打打杀杀个不停。

    在四国百姓眼中的图国侵略者,其实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打他,他也照样会疼会流血。在男人出征的时候,母亲和妻子照样牵肠挂肚。孤儿,照样可怜而脆弱。如果不是为了活着,战争有谁会喜欢呢?

    也不知为什么,随着对图国的了解越来越深,或者说某些隐藏的意识越来越强烈。方初晴极不愿意江图两国再度交战,心里还浮现出一整套争取和平发展的治国的方略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她详细的把各种商品交换的细节和沿途见闻全记在了个小本子,好像她之后会着手治理一样。

    “初晴以后也要学做生意吗?”看方初晴认真地写写画画。齐山微笑着问。

    通过这次旅行,方初晴算是真正见识到了齐山的能量,简直是布衣财政大臣。虽然没有官职在身,但黑白两道通吃,就连他们来时路上遇到的劫匪,听说是齐大官人的商队都很给面子。要知道钱财是最大官职嘛,有利益驱动,花花轿子人人抬,谁会为难他?当然,他也相当会做人,能与各方势力周旋而不伤自身,即不得罪人,也不被人贪去太多,所以各国的商道,他都铺得游刃有余。

    “说不定以后你会后悔带我来这一趟哦。”她抬起头,真半假地说,“如果边界开放,商户们蜂拥而至,打破了垄断,你就赚不了这么多钱了,商品的交易价格也不再是少数人说了算要看市场规律。”

    她说的新鲜词,齐山半懂不懂,不过能明白大致的意思。他耸耸肩,无所谓地道,“我已经赚够了,银子积累到一定程度叫有钱,再往上加就只是个数目而已,再没有意义。而且边界真能开放,做生意会轻松很多,宁愿少赚点,轻轻松松不好吗?”说着,他极快地瞄了方初晴一眼。

    他真是好眼光。以前只爱她外表俏丽温柔,性格活泼大方,人又善良。可越是接触,就越是发现她可能不是平常人,那份高贵典雅的气质总是不经意就流露出来,不是普通贵女可以比拟的。可为什么,她说自己是右师王的婢女呢?

    “初晴有办法让边界开放?”他试探着问。

    方初晴吓了一跳这才知道自己失言了,连掩饰性地笑道,“齐大哥说哪里话?我一个小小女子能有什么作为,不过幻想一下罢了。”本来,她是想到图国追查自己的身世的,做为“公主”,她也进了优加城探访,可是并无所获。

    在这件事上,刀子不能鲁莽,毕竟有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大人物要杀她。她不能像某些影视剧中描写的那样,直接跑到皇宫的大门口喊;我是公主,都经我闪开。本宫要进宫!她虽然不聪明,可也没白痴到那个地步。

    而正当她对调查身世一筹莫展,考虑要不要请齐帮忙,贿赂几个相关官吏,从内部入手时,她的愿意却突然转变了,由为了自己转变为了整个国家,从调查身世变成了调查市场。也许,以后要跟齐山到其他四国转转,了解一下建议自由贸易区有多大的可能。

    这种转变听起来多高尚呀,可方初晴知道那是她受了桑青肉体的左右。不过后来她发现也并不全是残留意识的作用,因为似乎“她”内心深处渴望图国富强,不再做欺凌他国的恶人,但那些贸易上的事完全是受到现代教育的她的思维。

    到这时候,她已经分不清她是方初晴还是桑青了,只觉得为图国做事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她也就不再挣扎,打算顺其自然。如果身份的认知是每一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必须经历的,那么……来吧!

    就在这种“商务旅行”中,她和齐山的感情变得很融洽,但那只是在朋友的定位上,可她的治国想法和她的现代思想却融合得非常完美。

    转眼进了腊月,商队中人在图国腹地的一个名为百安镇的地方集结,打算腊月初五转身,约腊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带着这次满载而归的货物,大家都能过个红火的肥年。而因为今冬还没有一场大雪,北军不能回京轮休,想来沈澜也不能回家的。

    回到江国的边界,会遇到沈澜吗?要去见他吗?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会想几遍,不知道他发现她跑掉会有什么反应?带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会到图国来。她祈祷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踪,而半个多月后他还没有出现,她又有一丝失落。

    第七十四章节匪徒

    他要追的话,以他的本事来说早就到了吧?除非他生了气没追来。其实不来更好,唉,真是矛盾死了。

    但随后她又劝自己,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怎么会扔下北军不管?再说他是全体图国人的眼中钉,亲身来图国实在太危险了,他一身担着江山社稷的重任,怎么可能爱江山更爱美人呀?而且他为她涉险,也不是她所愿。那种盖世英雄前来救她的幻想,还是留在大话西游里吧。

    只是,他有没有想她?还是一气之下打算再不理会她了呢?每当想到这里,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沈澜安排好北军的军务后,已经一路追来,并深入图国内陆。不过他不懂经商的事,所以追的是庞大的商队,不知道进入图国后,商队已经解散了。正是因为他的判断又出现了错误,所以他带的十五个精兵虽然全是追踪的高手,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后来,当他终于修正了追踪目标,却又被齐山发现了踪迹。

    拥有五国户藉的齐山没有向图国当局报告大江国的右师王已经深入图国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澜破坏他和方初晴之间的相处,于是巧妙的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脉带着方初晴在图国境内东奔西走,致使每次沈澜都是差一步没找到人,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

    这一天,齐山甩掉了沈澜,又听人说起了一件大事,兴奋之下决定返回加优城,反正如果马儿跑得快,距百安镇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赶回来的,而且我只带大管事和几名长随去,其他商户和保镖都留在客栈,初晴安心等两天好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方初晴,想着那志在必得的东西就心头火热。

    方初晴以为他是看到了什么巨大商机,当然不能耽误人家,连声地表示会照顾好自己,让齐山放心离开。于是齐山当天就走了,赶得很急的样子,方初晴则窝在客栈中整理笔记。她在现代时只是电脑工程师,对经商其实也没什么经验,好在有个朋友是公司高管,她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希望以她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对江国两国的和平有所帮助。

    转天中午她做好文盲,放在贴身的小包里,刚打算到客栈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炖小鸡,忽然感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连墙壁上的灰尘也扑簌簌掉了下来,掉了她一头一脸。

    她呆了数秒,还以为是地震了,心里痛骂她都躲到异时空了,地震却还躲不开。然后片刻后她明白她是猜错了,因为她听到马蹄声,看样子不下三五百骑。

    三五百骑人是什么概念?听着数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学时一个班四十人,十几个班站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还一人骑一匹马,那声势,是相当的浩大。

    她吓了一跳。

    不是有劫匪吧?应该不会呀,这可是图国内陆,背靠站都城优加,一侧是终年积雪不化的险山,猛兽凶禽是不少,但土匪肯定生存不了。另一侧是其他村镇,有重兵布防。前方是通往江国的大路,哪里来的强盗?再说百安镇就是因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队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齐山才把她放心留在这里的,现在怎么会有歹人出没?

    耳听到马蹄声停在了客栈门前,方初晴仆到窗边,从窗缝中往外看,就见街上尘土飞扬,一只马队把挨近的两个客栈围得水泄不通,果然约有三五百骑之多。马上的人穿得破破烂烂,但脸上却蒙得紧,只有一双双黑森森的眼神放射着贪婪狂热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当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没有躲避,显然对这突然出现的意外也完全没想到,也没有经历过,全部当场傻了。

    “客栈的人听着,老子们只是求财。立即放下财物,空身出来,到场院上集合。老子数十声,到时不出店的,格杀勿论!”当先的一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喊出的话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看起来像二号或者三号当家的,因为当头儿的不会出来喊话。而当他开始数数,那声音更如催命鼓一样,令人惊慌莫名。

    咦,他们说的是图语,本来她一个字听不懂的。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完全明白了。难道,是恐惧激发了她灵魂深处的图国基因吗?

    她“蹭”的一下窜上床,连忙地找钥匙开箱。要知道她重金坑蒙拐骗以及辛苦劳动的所有积蓄都在箱子里,如果被抢收了,她损失可大了!她满脑子惦记着自己的血汗钱,却忘记了倘若她是公主,这点小利怎么能放在眼里?

    可是她连钥匙还没找着,门就嚯啦一下被拦开了,齐山的二管事飞一样冲进来,拉了方初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紧,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舍命不舍财!”

    他跑得奇快,从没这么快过,方初晴被拖得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一路磕磕绊绊地哪他跑到楼下,只勉强把面布蒙上,待他们在宽大的场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刚好喊到十。

    “好险!”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暗道。

    这次做生意的所得全被抢收也没关系,反正要损失也是损失老爷的,但这位方姑娘可千万千万不能有闪失,不然他有八条命也不够陪的。毕竟钱财身外物,老爷家资雄厚,赔得起。可方姑奶奶朋显会成为齐氏的当家主母,如果他连这点眼力见儿也没有,那真是白混了。

    不过,怎么会有强盗出现呢?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就算有人要抢劫,也应该给齐氏面子才是,要知道老爷可是黑白两道通行无阴的人,就连当地的同民都不劫他们商队。那这帮人到底是什么路数,懂不懂规矩?这次的事万一不能善了,于老爷的名声大大有碍,下回谁还能信任齐氏商队呢?

    他这样想,其他各人也都转着同样的心思,就连那引起随行的保镖也全傻了眼,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只负责商队分散后,保护各自的主人和货物,原以为到了客栈不绝对安全了,哪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所以他们连基本的反抗都没做出来,就已经被看押起来了。

    当然,也有不顺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犹豫地杀掉,每个都是一刀砍掉脑袋,行为极之氏残蛮横。若不是方初晴看到过杀人场面了有可能会立即晕倒。而客栈中,也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不是有人舍不得财物,就是还有保镖做零星的反抗。

    “说了只求财,不要命的,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匪众中,一个中等个子的公鸭嗓漫不经心地说,虽然因为蒙面而盾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语气中那种轻浮、视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愤怒。

    这个人,才是当家主事的!

    而且这些人明显踩过点,知道商队已经结束生意,正打算满载而归时才来的。不然,不可能进了镇后就直接到商队包下的两间客栈,一点也不迟疑。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因为齐山有哪柱香没烧到才招来了瘟神,不然虽说是当强盗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马匹,虽然做了掩饰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战马的气质。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动整齐划一,训练有素,铁血利浇,倒像是当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纪律也不可能像军人一样行动,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约半年时间,天天跟职业军人们混在一起,又深谙驯马之道,所这些别人很难发现的疑点被她看出来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说了。二管事大为惊讶,还没说话,就听那个高大的喊话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哗。如果有人敢说一个字,照样是杀!”

    二管事闻听,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围的人也是一样,倒是方初晴“反应慢”,最后才勉强跪倒,要不是怕太显眼了,她根本不会跪,顶多双手抱头,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国被图国打得抬不起头来,男人的雄怀气质全退化了,虽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这么快也太丢人了。如果是沈澜在,他一定不会这样,会以静制动,之后彻底反击。

    光想想沈澜,方初晴就感觉平静不少,而那边的匪徒们也没闲着,除了领先的几个头目,其他人马迅速分为四队,队人数较多,进客栈去搜刮财物。另一队人数稍少些负责把东西搬出来,然后套车装车。第三队人看起来比较精干。在附近巡逻警戒,威胁镇民快回屋去。第四队人数最少负责看安跪在场院里的人,并有四、五个小兵样的前来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么办?不会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队中就她一个女人,虽说以她现在的形貌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安全的,但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丧心病狂,连胖大妈也不放过?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见一个小兵发现了一位老爷子身上藏了东西,立即笑眯眯的一刀砍下,连声招呼都不带打的。狂喷的鲜血溅了周围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吓晕了,那颗花白头发的头颅滚了几滚,所到这处划下触目惊心的血迹,又有几人吓死过去。而更多的人看到这一幕,则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双手奉给刽子手。

    第七十五章节只求财,不要命

    “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子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着,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服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踹了方初晴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手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拉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响了直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成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她求助地看着周围的人,希望有人能帮她,哪怕是一个安慰的眼神,让她知道随后会有人相救。可结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头,甚至是回避着她,生怕惹祸在身。她心下一片冰凉,明明想硬气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脸,保持着女人的骄傲,可却不得不装出害怕的样子,还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个搜她身的小兵威胁她,“”再发出一点声响,直拉婶了你。!”

    她不再吭一声,表面上是吓怕了,实际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办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去死,否则也只能被掳走,回头再随机应变。

    她死盯着二管事的背,期望她回过头来,看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叫齐山赶紧来救她。可二管事似乎恨不得把头扎进土里,哪里肯接受她的暗示。不过往开里想,以齐山之前,肯定不能任由她被卖了的,她只要强撑着点,保持住清白就行。

    很快的,客栈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户们全部损失惨重,而官匪们也快速的扬长而去。当然,他们没忘记不怎么值钱的女奴一名。他们扔给方初晴一匹马,把她的一只脚绑在马鞍上,告诉她会骑就跟着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觉得这帮官匪就是想羞辱她,并不是为了那几个大钱,幸好她骑术精湛,不管这群混蛋们怎么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没掉下马背,当然,她假装骑得东倒西歪,惊险连连,甚至动作滑稽,惹得他们大笑,但就是没掉下马,而官匪们大概为劫来的巨才太兴奋了,根本没瞧出她半点破绽,只在狂奔了半日后,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里,把她卖给了卖门贩奴的商人。

    到这时候,方初晴几乎绝望了,因为她等于被倒手了,齐山找到她,恐怕会很难很难。可她凭一已之力,更难逃走。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能指望上别人,她自己就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但愿你吃得这么胖,至少力气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费嚼用。”方初晴正悉得没法儿,那人贩子走上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他本不想买下这老女奴,但惹不起这群强盗。好在花费不多,倘若运气好,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赚几个杀钱。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厌恶,连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贩子带着一群奴隶也出发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个人一组,脖子后共扛着一根竹子,双手绑在竹上。奴们们好一点,大概是因为女人们没什么力气,又怕摔倒时伤了脸,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绳拴了手臂,两人一排,连成一长串。这样,别说是跑了,就连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别太大,不然就有苦头吃。

    方初晴混在队伍中,发现这人贩子的手下年老家备卖的“货物”很严格,根本没什么机会逃走,就算能逃,没有马也逃不远,被逮回来就是个死。于是,她收回了鲁莽的念头,尽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问和她绑在一起的年轻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要被带到优加城的人市上去卖掉。”那姑娘轻轻抽泣着,“如果运气好,卖到良善的人家为奴为婢,还能吃口饱饭,如果被卖到青楼,或者被人买了当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还难受。”说完,泪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长得老丑也好呀,至少凭劳力吃饭,就算被打骂,也胜于污了这身子。

    可方初晴却没注意到别的,心里只是哀叹不止。这就叫阴差阳错吗?齐山就是去了优加城,她则留在百安镇被掳走。然后当她被卖到这图国的都城去,他却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就算他立即寻找她,优加城也将会是他最后想起来的地方。

    而她,撑得到那个时候吗?

    现在形势对她越来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坎坷呀,居然两度为奴。

    第一次还自主自愿,有点长工的性质。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会像货物一样,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会遇到沈澜那样的人了,只有离开他后,他知道他其实对她极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计,过的日子她算安稳了,连皇上也罩她。不过,她当初只求温饱,而后却想要发财自立,好不容易沈澜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后,她更是想要帮助江图两国实现和平……

    她还真是贪心呀,就是因为不满足,所以才遭了天谴吗/?

    她的心乱极了,悲伤、自责、不甘心、恐惧、混杂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静了下来,却无意中在奴隶中看到一个被镣铐锁着的女人,实实在在吓了一跳,若不是定力足够,差点惊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单独锁着她呀?”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证面容不会被人看到,再度低声问同绑的姑娘。

    第七十六章节顶级货品

    那姑娘警惕地左右看看,见没人注意,把声音压得极低地问道,“听说以前是江国北军呢,叫什么王三娘。”

    方初晴简直骇住了,是真的被吓到,绝不是假装。虽然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但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时确认了,简直是惊上加惊,“为什么会……最近不是没打仗吗?”

    “她不是因为被俘才被卖为奴隶的。”那姑娘又低声道,“看到那个缺一条胳膊的看守没有?以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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