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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25.萧莺之死
    红头绳当然是买的,只不过买红头绳的那一文钱却是抢的。(手机阅读请访问m.k6uk.com)

    南宫瑾在通往安阳的路上狂奔。这根头绳从来没再回到他手上,或者应该说莺莺自从回了家后,从来没找过他帮忙。这是第一次,十万火急!

    等南宫瑾赶到安阳城外时,已是第三天的凌晨。天没亮,城门也没开,马却因为一天二夜的狂奔长嘶一声,倒地。

    南宫瑾并没闯安阳城,而是先到了城外,当年的那座土地庙。因为他知道,如果要有留给他的信息,莺莺一定会留在那里。

    城外,土地庙早已荒废,杂草间,南宫瑾点亮火折子仔细寻找,果然在庙门石台上写着很小的三个字——疾风谷。

    疾风谷在安阳城西群山之中,人迹罕至。南宫瑾从凌晨到下午,都在这条狭长的峡谷中细细搜寻。渐渐,被人踩的横七竖八的丛林里,发现了刀剑的痕迹,这让南宫瑾更加紧张起来。

    “莺莺!”声音在峡谷里回荡,每次呼喊似乎只惊起了丛林中的鸟兽。“莺莺!”南宫瑾循着越来越激烈的打斗痕迹寻找着萧莺的踪迹,不祥的预感挥之不去。

    四周慢慢出现了血痕和断肢,那一丝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却始终找不到萧莺。当看到第一具尸首的时候,南宫瑾的心一下抽紧了。于是,在这十丈方圆的范围内细细搜寻,尸首一具又一具。这些尸体都穿着锦诚镖局的服饰,很明显,每具尸体上都被补过刀。不留活口!

    “莺莺……!”南宫瑾一遍遍大声呼喊,不知是庆幸还是焦急。或许她没在,或许,或许她受了伤,躲起来了。“莺莺!”南宫瑾继续喊着。

    天色渐晚,有风吹过,树林间,似回响着沙沙的答应声。“莺莺!”南宫瑾始终不见萧莺,索性飞身上树,在树上极目而望。

    远处巨石下,有一个孤零零的身影趴在地上。

    “莺莺!”南宫瑾疯狂冲上去,距离越近那孤零零的身影越是熟悉,同样穿着锦诚镖局的衣衫,鲜血渗透了身边的泥土,已成褐色。南宫瑾颤抖着,轻唤,“莺莺?”没回应。轻轻翻过趴在地上的身影,萧莺满脸的血,双目紧闭、无声无息。

    南宫瑾一把抱起她,焦急的喊道:“莺莺,莺莺,醒醒!是我,王勤啊!醒醒,莺莺!”想到了什么,急忙测她脉搏,没有……。

    南宫瑾慌了,急忙将她放平,疯了一般按着她的胸口、拍着她的脸,“莺莺、莺莺,别睡!醒啊醒啊!莺莺!”可惜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她的身体早已冰冷。

    夜终于来临,月光照着萧莺,脸色更是惨白。www.kmwx.net整整一个时辰,南宫瑾始终做着徒劳无功的事。

    萧莺死了!那个与他在云梦山一起挣扎求生的小姑娘,就这么悄无声息的不在了。南宫瑾紧紧抱着她,眼里含着泪,在她耳边小声说:“莺莺、莺莺,我来了,我来了……。”

    当初说过要保护她一辈子,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莺莺在等、她在苦等,可是自己却没来!直到最后一刻,没来!没来!

    “莺莺,对不起,对不起……!”可是,对不起三个字是这么的苍白无用,内疚、悔恨如同潮水一般,随着这三个字扑面而来。“对不起……。”南宫瑾抱着萧莺,怀里只有一团冰冷。“对不起、我晚了,对不起……。”

    南宫瑾始终紧紧抱着她,像是怕松了半分就会再也不见,可是,已经再也不见了……。

    风在林间吹着,月光照亮峡谷,异常阴冷。半晌,南宫瑾终于缓缓站起身向谷外走去。

    “莺莺,对不起,我晚了,对不起。”南宫瑾看着怀里的萧莺,是愧疚是自责,竭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嘴里喃喃的说着话,“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不,你不想回家的。对了,我能养活你了。那我接你走吧,去哪里呢?你想去哪里?要不,我们去大家都没去过的地方?莺莺,你说话呀。”

    南宫瑾眼神温柔起来,好像怀中的萧莺只是睡着了,一路月色冰凉。

    天渐渐亮了,城外那间早就荒废的土地庙。南宫瑾跌坐在庙门口,怀里一直抱着萧莺,不曾松了半分。当年能让两个人挤着避雨的小庙,早就小的容不下现在的两个人。

    “莺莺,我真没用,走不动了。”走了一夜,南宫瑾的声音满是无力,“还记得吗?当年也是这里,你饿着肚子,脏兮兮的……。”突然笑起来,“你看你,现在也脏兮兮的。对了,你等我一会,我去给你买衣服。你喜欢什么颜色?红色?红色好不好?”

    南宫瑾脱下衣服垫在地上,把萧莺放在衣服上,开心的说:“最多一刻钟,我动作很快……。”脸上的笑意散去,望着萧莺内疚的说:“又要让你等我了……。”

    好在城门已经开了,南宫瑾的速度也确实很快,里里外外一身红衣,不仅如此,连头面都买了一套,店家以为他买嫁衣,还特地送了块盖头。

    南宫瑾带着这些和一水囊清水,又回到土地庙。故作轻松的说:“莺莺,我要给你脱衣服了。要说,你小时候光着身子,我也看过。呵,当时都看不出是个女孩子。不过,现在……,要不我娶你?不然,我都看过了,你会嫁不出去的?”

    南宫瑾先用清水给她擦了擦脸,小心的一层层脱开衣服,却被干涸的鲜血粘在身上。她身上的伤口触目惊心,南宫瑾不忍看,强忍着泪、颤抖着手,用清水仔细清洗,套上新买的红衣。做好这一切,从怀里拿出那根红头绳扎起她头发。

    “你穿红衣果然好看。”南宫瑾像是累了,揉了揉胸口靠近她坐下,随手把萧莺换下来的衣服扔在一边。衣服落地的声音奇怪,南宫瑾呆了呆,伸手拿回衣服。

    有夹层,夹层里是用手帕包着什么,染满了血迹。打开手帕,里面放了几封信,收信人是王勤。

    “给我的?”南宫瑾看着躺在一旁的萧莺问,“那我看了?”随手拿起一封看起来。

    信只有一张纸,字却写的很小,满满的。这封信应该是去年年底的时候写的,开篇就说‘你肯定是忘记了。次次都是这样,我赌我不会收到礼物,不过,我还是会去那里看看,说不定呢?’

    南宫瑾愣了一下。忘记了?忘记了,礼物!自己说过,不论生辰、过年,只要是节日,他就会送礼物给莺莺,放在土地庙土地公公脚下那块砖头下。南宫瑾转头看着那座废弃了的土地庙,半晌,起身,走到土地公公像前,它脚下那块砖是空的。不费力就拿开了那块砖,砖下是只包铜的木箱,并不是当年放在里面的。

    他掀开周围的红砖拿出箱子,打开,满满一箱子信!

    箱子里收着十多年来萧莺写给他的每一封信,只是从来没寄出过。南宫瑾突然涌出泪。寄?寄去哪里?从没告诉过莺莺自己的行踪。甚至有好几年,对她来说自己根本就是失踪了。

    终于明白为什么莺莺包裹里的那封信只有一张纸,写的满满当当。因为,这只箱子差不多满了。这里有萧莺的十多年,几百封信!可是,再也不会有了!不会再有了!

    南宫瑾抱起那只不大不小的箱子,又坐回萧莺身旁,不停擦着怎么也收不住的泪,看着萧莺不知说什么,过了很久,轻声道:“对不起……。”

    记得,在云梦山的矿洞中,暗无天日、没有明天,只有死才是解脱。可是必须活下去!因为,如果自己放弃,莺莺就会死!曾经,萧莺是自己活下去唯一的理由。

    送她回家的那一刻开始,一切都变了。自己好像忘了她,不,应该说觉得她始终会在安阳、会在锦诚镖局,只要一回头就能见到她。是的,每次都是。只要自己找她,她都会在,都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带着一幅无所谓的表情、风尘仆仆。从没想过,为了约定,她做了什么?放弃了什么?莺莺啊……。

    “对不起。”南宫瑾任由眼泪流着,已经再也擦不干了。每一声‘对不起’换来的却是更深的自责、愧疚,偏偏除了这三个字,再也说不出任何话来。

    十多年前的信纸已经泛黄,南宫瑾试了几次,始终没勇气打开那些信。萧莺就在身边,无声无息。

    一天后,南宫瑾再次进城,买了全套寿材。拒绝了商家要帮忙的好意,一个人赶着车,又回到土地庙。盖棺的那一刻,剪下萧莺一束头发放在怀里,半天后,一座新坟立在了土地庙边。

    南宫瑾靠在萧莺的坟头,身边是那一箱信。这时,似乎才意识到上次看的那封信并没看完。犹豫良久,再次拿起那封信看起来。

    信写的很琐碎。除了写想他以外,还提到了萧鸥。

    萧鸥是萧莺同母异父的妹妹,两人只差一岁。莺莺说过,她们这个门派百年前自南疆来,主事之人全是女子。而她的母亲萧茗良就是锦诚镖局的总镖头、当家人。虽说开的是镖局,却很少走镖,因为她们实际做的是杀手生意。

    萧莺是长女,按理应该继任家主。不过,萧家并不立长,而是在所有族女当中选一继任。萧家有族女二十七人,而这些族女中资质最好的却是萧莺和萧鸥,如果当年萧莺没被拐,可能萧鸥不会有机会。

    信中说,萧茗良病重,族内事务已由族老共担。

    南宫瑾一惊。难道说……?不过,这封信里没再有其它信息。他急急打开包裹里其它几封信,按顺序仔细看起来。

    所有的事渐渐清晰,南宫瑾的脸色却是越来越冷。最后一封信并没写完,而且最后一句话,写的很匆忙,字迹、墨汁、甚至内容都与前文完全不同,明显是后来补上去的——‘她居然同意了!鸥为了家主……’

    事情很简单。萧茗良已命不久矣,但家主之位却没定。萧莺与萧鸥都有各自的支持者,萧茗良要求二人用自己的方式,自行决定去留。明显萧鸥的方法是斩草除根,如果按此,疾风谷中死去之人,可能全是萧莺的支持者。

    南宫瑾突然心中一凉,冷冷盯着土地庙前石台上‘疾风谷’三个字。如果莺莺有时间来这里写下这个信息,她为什么不逃?如果莺莺知道疾风谷会有大战,为什么还带人去疾风谷?送信人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在疾风谷?因为,那个人并不知道疾风谷!因为,莺莺也不知道!

    南宫瑾越来越冷静。十多年前,莺莺只是小姑娘,可能那时候,萧鸥就知道了这里。萧鸥知道王勤,这么多信,说不定其中一封萧鸥偷偷看过,她可能不知道信全部收在这个箱子里,但一定知道有个叫王勤的人,是萧莺的后手。疾风谷,只有萧鸥知道要在那里击杀萧莺,她留字是因为想一网打尽、不留后患!

    是萧鸥,这三个字是萧鸥留的。她并不知道王勤就是南宫瑾,不然冲着南宫氏的名声,不留字让自己无处可寻才最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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