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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命运里 最美好的相遇
    猎人少年李易在陷至膝盖的雪地中,又行了一个将近一个时辰,终于来到一处山峰的脚下。(手机阅读)

    此处山峰,在北荒大地之上,不是最高的一处险峰,也不是最低矮的一处山峰。

    它是在四周环绕的群峰里,高度中等。恰好着这种高度中等,让它不管从何处看来,此处山峰都和四周环绕的群峰,仿佛依附在一起。

    如果不是仔细看去,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坐独立的山峰。

    这种高度的山峰,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旦被搜捕,能在山腰处,就可看见搜捕的部队,即便陷入拉网搜捕围剿,都能在半山腰处,看到搜捕网各处兵力的强弱,寻找到最佳的突破口。

    如果只是这一点,这可不值得将家按在这里。

    七年经营的一处家,怎会少了一些恶邻看门呢?

    北荒里,有一种独特的物种,那就是咒蛇。

    咒蛇,模样和普通蛇类相同,模样里唯一不同的,就是咒蛇的头上,有两个肉瘤,越是成年的咒蛇,头上的肉瘤就越是胀大,初生咒蛇身长不过臂长。

    而咒蛇和所有的蛇类,又有一个迥然不同的习性,所有的蛇,都要在冬天进入冬眠,通过冬眠,度过食物匮乏的严寒。而咒蛇,它所食的,从来都不以肉食作为主食,而是在严寒冬天里,愈加浓烈的毒障,才是它们成长的关键。

    通过吸食毒障,咒蛇头顶的肉瘤就会越发的鼓胀,而蛇身又会变得越发的短小,直到肉瘤破裂,长出细如发丝的犄角,才算完成了一次生命的进化。

    咒蛇只有在春季繁殖期,才会捕食活物,冬天的咒蛇,只要不侵犯它的领地,影响它吸食毒障,咒蛇从来都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咒蛇的攻击形式,也和其他蛇类存在极大的不同,大部分蛇类,在面对敌人,都是将半截身体竖起,找准机会,将牙齿胰腺中的毒液注入敌人的大动脉中。

    而咒蛇会伪装成掉落在地面的枯枝,它的攻击方式,是通过抽取肉瘤中储存下来符咒力量,将符咒的力量,汇聚在鲜红分叉的蛇信上,当蛇信突然从嘴里吐出,落在敌人的肌肤之上。符咒的力量,便通过肌肤向着四肢百骸,向着腐蚀,最后符咒吸收敌人体内的生机,让符咒壮大,再次被咒蛇吸入体内。壮大咒蛇自身的符咒力量。

    万物相生相克,弱小的活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生存技巧,强大的活物,也同样有着自己的天敌。

    咒蛇极度害怕榴香花的味道,而榴香花本身并没有任何奇特的地方,只是能散发出一股普通人鼻子都无法闻到的气味,却成了咒蛇畏惧的事物。

    或许榴香花本身散发的味道,只是和某种克制咒蛇符咒力量的事物散发出来的气味相同罢了。

    而李易的身上,恰好常年有榴香花的味道环绕,因为半山腰的家里,小白就种着一盆又一盆的榴香花。

    如果咒蛇是守护李易家里的第一层力量,那么荆棘鸟,就是最忠实的守门人。

    荆棘鸟有着极长极坚硬的嘴甲。即便北荒里最坚硬如天荒木,荆棘鸟的嘴甲,都是轻易将藏

    在天荒木木中的线虫捕食,荆棘鸟用嘴甲雕琢天荒木的速度,绝对不比破空弩弩矢的速度慢。洞穿的力度更是丝毫不亚于破空弩。

    有时候李易也不得不感慨自然中万物的天赋,不过巴掌大小的荆棘鸟,薄如竹片的嘴甲,为什么却能达到那么快的速度?还能达到这么强的破坏力。

    冬天的荆棘鸟,不会向着南方迁途,而是将窝健在用嘴甲琢出的树洞中,冬天的食物,来自夏秋两季采集的坚果,水源则是覆盖在树中的积雪。

    荆棘鸟是族群动物,往往是成群结队的在一处林中各自造窝。荆棘鸟本身又是一种极为胆小的生物,一旦外界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声响,当有领头的荆棘鸟开始用嘴甲琢树干,其他的荆棘鸟都会跟着响应,制造出声势浩大响动,似乎在宣誓着主权。

    所以荆棘鸟在北荒中,又称为惊极鸟,胆小到受不了一点异常声响。

    如果咒蛇只是稍微阻挡敌人的脚步,那么荆棘鸟就起到了警报的作用。

    将前两者比作贼人入室之前的狗吠,那么接下来贼人真正要面对的是恶犬的厉牙了。

    强大的个体,拥有的锋利的爪牙,而强大的团体,拥有的是一个精明的头脑,同时拥有多个锋利的爪牙。

    狼群,就是捕食界,最成功的典范。

    三五十头有组织的狼群,在没有绝对力量压制下,绝对比三五十头没组织的荒原雪虎更加具有威胁性。

    在狼王狼吼的指挥下,狼群发动一次又一次有组织的协同作战,所造成的伤害,绝对是不容小觑的。

    如何豢养一群有野性的狼群在这座山峰,懂得保护主人,这个难题,李易可没有这个本事。

    李易能解决从来都是狼群冬天食物匮乏的问题,而豢养狼群的人,一直都是小白。

    当一丝榴香花的香味飘入李易的鼻中,一道狂野有力的狼吼,也在山谷中响起。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朵幽绿色鬼火,接下来的看到一双洁白无瑕毛绒绒的大耳朵的。

    这两只耳朵,足有蒲扇大小,而那幽绿的鬼火,正是晚间,狼王眼珠中散发出来的光芒。

    狼王的身躯,足有两头蛮牛大,即便身材高达七尺的李易,也只是到狼王的肚子处。

    狼王筋肉匀称,雪白皮毛之下,这具的力量,即便是李易都要咋舌。

    随着狼王的兽吼响起,半山腰处,冒出将近数百盏幽绿的灯火,这是一支极度强壮的狼群,即便其余的群狼身形比不上狼王,李易自问,纯粹力量的比拼,自己对于群狼,能占优势,也不会有压倒性的优势。

    一声又一声的狼吼朝着被啃食的差不多的弯月响起。这些叫声,让李易感到十分的无奈。

    荒原的冬天,群山被白皑皑的大雪冻得都沉默起来,这样一声接一声的狼吼,实在是太容易引起雪崩。。。。。。

    “白狼,安静下来。”

    一声女声从山洞中传来,躁动的群狼,在狼王带头下,恢复了夜晚的静谧。

    “哥哥,是你回来了吗?”

    女声再次从山洞中传来,却见不到走出山洞的人影。

    “小白,是我回来了”

    李易将身上背着的两把弓卸下,腰间的箭壶解下,身上的四把朴刀丢在了山洞门口。

    在山洞中转折几步之后,来到了一个坐在轮椅上女子的身边。

    “哥哥,你回来了就好。”

    “你的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遇到麻烦了吗?哥哥”

    “路上遇到了一头饿荒了不开眼的金箭猪,身上的血腥味是杀死金箭猪的时候,溅上的”

    “哥哥,为了不让我担心,却总是骗我。你背上的血,是你自己的,而你怀中散发的血腥味,带着一股冰冷的恶臭”

    “真是什么都瞒不住你”

    李易将怀中的刺金飞刀,掏出丢在地下。

    “以前爷爷一直说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过最聪明,最厉害的天才。直到遇见哥哥你,爷爷就再也不说这句话了。我知道,我在这个世界只能排在第二,哥哥,才是第一”

    李易将头靠在坐在轮椅上的小白脚上,呼吸慢慢的变得深沉。

    偶尔干柴燃烧,崩出一丝丝火星,一只雪白修长的手掌,轻柔的抚摸着结成冰棱的长发。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似乎这样的一天,总算是画上了圆满的休止。悬着的心,也总算是找到安放之所。

    通过干柴燃烧的火焰照耀,女子的容颜清晰的呈现。

    她有着一席乌黑亮丽柔顺的长发,柔顺的长发在干柴火焰照耀下,反出明亮的光晕,直如瀑布下垂的长发,用一个蓝色的发夹束着。

    这个发夹是李易在三年前送给小白的,这也是小白最喜欢的礼物。

    女子的眼睛,很大,很亮。这双如宝石般璀璨的眼眸,眼神里没有一丝的烟火气,带着一种与生俱来恬静,温柔。

    秀美的鼻子,精致雪白的脸庞,两腮处,有着少女独有的红晕。

    雪白狐皮缝制的裘衣,非但不会让她的身形显得臃肿,反而越发的衬出她身形的纤细修长。

    这刻轮椅上的小白,真的美无法言语去形容,她就像从画中走出的狐仙。

    如果没有遇见李易,她的腿不会受伤,她也必将会成为名动天下的美人。

    ·

    不是所有的相遇,初见,都会如诗歌书画中描绘的那般美好。

    如果再选一次,相遇初见,还会受到腿伤,永远站不起来,小白还是会选择在茫茫人海中遇见李易,遇见那个愿意一辈子都在她身边的李易。

    有的人,你看到他她的第一眼,你就能在他她的身上,感受到一份安全,一份善良,一份纯粹。而这些都是你在其他人身上感受不到的。不论过程是否好美好,最后的结局是否圆满,都不要亏欠了上天给予你在茫茫人海彼此的那份相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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