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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十四 她也很番
    十四她也很番

    钱诗诗孕后很少再出门,反倒是原本内向的欣乐常出去。()

    由于三嫂的缘故,欣乐与阳城不少闺秀有了交集,进而熟识,以前在七番镇时,母亲不同意她出门,因为没多少值得教的闺中之友,如今不同了,认识的人不一样,吴氏也降低了对她的限制,家里赋闲的小马车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用。

    年关将近,姑嫂三人到六和街的大通绸庄里买衣料——这是莫语嫁进来四年第一次置办这么昂贵的衣装,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李政然后,她在李家的地位也提升不少啊。

    自从与阳城的闺秀有所交集后,李欣乐无论在眼光还是气度上都有了改变——当然是往好的那边,选衣料的眼光绝对独到。

    她虽内向、胆小,但却有个聪明之处——站在母亲背后从不出来,从不与嫂嫂们有所冲突,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在现在和将来都受到娘家的保护,所以即使母亲与嫂嫂们有不开心的地方,她待她们依旧如常。就像上次与大嫂莫语的那点小事,在气闷后,她还是主动往大嫂房里送了两身亲手缝制的婴孩衣服,算作道歉、或者握手言和的诚意。

    莫语自然也不会小家子气到不原谅她,何况她还是婆婆最疼爱的小女儿,与她不对路就意味着与婆婆不对路,未免自己的日子在水深火热里挣扎,她自然也不会轻易与这个小姑子交恶,前提只要她别做得太过分。

    “大嫂,我老早就看好这紫缎子配你的肤色。”欣乐翻出一匹淡紫的锦缎,难得能对莫语这么热络——父亲去世,大哥回归,她心中明白不能太不顾大哥这房。

    莫语在惊讶之余,点头笑笑,并翻来欣乐手里的紫缎来,确实很好看,正好可以用来做一件中袄,余下的还可以给腹中的娃娃做个小被面,“是相当好看。”

    在比过颜色后,莫语决定听从小姑的建议,买下这缎子,抬手招来伙计,让他先在账上记下。

    “大嫂,我选好了。”赵絮嫣凑到莫语身旁,“前日里在成衣铺看上一身衣裳,我先过去——”大过年的,当然要买到自己高兴为止,平时即使像县丞家里的女眷都不能随意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莫说他们这种中等家庭了,过年是唯一可以肆意买的时候,所以要抓紧时间去买,被人抢走可就后悔莫及了。

    今日就她们妯娌俩和欣乐出来,钱诗诗身子不大舒服,外面风大,怕染上风寒,没敢出来。

    赵絮嫣一走,就只剩下莫语与小姑子两人。

    有丈夫的女人自然可以敲丈夫的钱来肆意花用,未嫁的自然只能从父母那儿捞一点过来,虽然吴氏疼女儿,给女儿的月钱在暗地里增长了两番,但县城的物价实在太高,而且好东西也多,出来那么三四趟,月钱早已基本花光,所以今日李欣乐纯粹只是为了来饱眼福,大通绸缎呢,谁买得起奥。

    莫语给自己和丈夫,以及婆婆各选了一匹锦缎后,坐在茶桌旁暂歇,因为欣乐看得很流连,她也不好硬拉她走,瞅着她拿起、放下那匹白底印粉蝶的缎子三四番,遂起身过去。

    “若是真喜欢,就买下吧。”莫语建议。

    欣乐赶紧放下,咬唇看向大嫂,“我只是看看而已。”

    莫语看着她眼睛里那奇异的神色,有对缎子的渴望,也有对被人逮到的羞赧,更有一种莫名的渴望。

    “你大哥今年不回来过年,恐怕又不能给你挑礼物了,这缎子就当是大哥大嫂送你的。”给她买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政然这么多年不在家,她手上又没什么钱,往年都只是送些小东西,今年丈夫回来了,自然不好太寒碜,而且——婆婆自上次酒宴的事后一直心里不痛快,却又苦于无处可发,趁机让她高兴高兴吧,只有母女俩都高兴了,家里才安生。

    “不用的,我衣服很多了,你跟大哥就快有孩子了,还是留着钱多添置东西,我这不是必要用的东西,买不买没什么影响。”

    莫语没跟她多推让,只招来伙计一并记到账上,既然话已经说出口,就不能收回去,尤其送礼这种事。

    从大通绸庄一出来,就见看车的门房小郑躺在马车旁哀叫,眼眶青紫,而他身旁的四个人正在上演全武行。

    “嫂子,妹子,你们退后一点,别让这几个浑人碍了你们的眼。”一个青袍年轻人出拳之间对莫语和李欣乐吆喝了这么一声。

    嫂子?妹子?这人是谁?怎么这么叫她们?

    莫语仔细看一眼年轻人,似乎不认识啊,也不像李家的本家宗亲,却又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不过姑嫂俩还是很明智地一起退进门槛里,小郑忙爬起身过来解释——原来是三个无赖想赖他银子,说这地盘停马车得向他们缴份子钱,小郑不肯,便被他们揍了两拳,恰好遇上这位青袍小伙子帮了他。

    小郑这边刚解释完,那边也打完了,一对三,双方都有挂彩,不过那“一”显然略胜一筹,因为那“三”逃了。

    只见青袍年轻人三两步跨到门口,对莫语和李欣乐拱手一个大礼,“给嫂子、妹子拜个早年。”

    这人是谁?

    莫语似乎记得他,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青袍年轻人见她们神情疑惑,一拍后脑勺,“瞧我,到忘记介绍了,我叫王虎,上次在六番镇被李老大揍得那个——”他记得她们,因为长得好看嘛,她们显然不记得他,也很正常,自己实在不是什么出奇的相貌。

    呃……记起来了,是他!

    “谢壮士帮忙——”莫语感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王虎打断。

    “嫂子叫我‘老虎’就行了,我现今在李老大手下吃军粮,早不做那原来档子营生了。”王虎笑中带了些惭愧,他要是早知道与李政然有这番后缘,八辈子也不敢去找他的事,他刚到军中见到李政然时,还颇担心他会故意为难他,后来发现他为难的不只他一个人,但凡他手下的兵他都为难,实在是个凶神恶煞的教官,在最初的痛恨过后,却也慢慢开始尊敬他,有本事的人嘛,论武力你打不过人家、论脑子你又玩不过人家,自然要甘拜下风。

    莫语不知该说什么,这么一个地痞突然变成官兵,还真让人不知所措。

    “嫂子,这样吧,我先到饭铺里填填肚子,你们逛完后,我送你们回府。”瞅一眼三个地痞逃脱的方向,“这些个二流子,吃了亏肯定要反咬回来,还是我送你们回去,省得再出点什么事,否则也不好跟李老大交代啊。”他刚才路过绸庄时,见她们进去,因为急着去驿站送信,没来得及打招呼,想不到一回来就见几个地痞在找驾车的小奴麻烦,所以他二话没说就先踢了过去——对付“这种地痞”他相当有经验,不用跟他们讲道理,有能耐的就先打丫的,没能耐打不过的就要跑,站在那儿跟他们论王法的都他娘是傻蛋。

    莫语看一眼驾车的小郑,想想还是吃他这个人情吧,别逞能,万一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再叫上一个人就回去。”招来小郑对他交代几句——至少要替这王虎付个饭钱,也不往人家帮她们一场。

    欣乐向来胆小,刚才看到打架的场面时就已经脸色发白,她自小受母亲的熏陶,对市井无赖深恶痛绝,所以潜意识就讨厌这个王虎,在路过他身边时,下意识挪开半步——这让王虎很是气闷。

    嗟!小丫头片子,有什么了不起,还嗔他!要不是李老大的面子,早让她破相了!臭跩个什么劲!

    本不打算让小郑付饭钱的,全因为那李大小姐的不屑表情让他满心不悦,足足吃了十笼小包子,外加半斤牛肉——算作心灵补偿。

    这世上谁都有自尊心,不要轻易伤别人的自尊,镜子碎了都有裂纹,更别说人心了。

    ***

    祭灶之后便进了年节,莫语与婆婆交代过后,随着军驿站的给养车一起去了小苍山。

    冬日的小苍山更显得几分萧索,本就光秃秃的山岩,在冰雪的覆盖下更加显现出穷山恶水的面貌。

    与远处大营的毡帐不同,军属驿站是高大的屋瓦房,房间里都烧着热腾腾的火炉,暖和的紧。

    莫语一进大屋,拉下斗篷帽,尚未来得及掸雪,就见满屋子的女人,多是穿着朴素的乡土女子,有老的,也有年轻的,她突然庆幸自己没有听从婆婆的建议穿上锦衣新服,那么一来站在她们当中,委实显得太扎眼——有时候将自己弄得太过扎眼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那意味着将可能被孤立。

    “李政然李校尉的夫人吧?”一名小兵从门外一路小跑到莫语跟前。

    “是的。”

    “刚才下面人给您引错了房间,您不住这儿,请随我这边来。”一名兵丁在接过她那沉重的包袱后,示意她跟他走。

    莫语冲众人点下头方才随小兵离开——众女都瞅着她,实在不好意思漠视。

    她的房间在驿站的东面,是个一厅四房的布局,莫语住其中一间,小兵引她进门时,已经有三个女人在厅里,其中锦衣华服的两个正在一起小声说着话,另一个衣着朴素的则略显拘谨地在倒茶,见她进来,都禁不住抬头看过来。

    莫语冲三人笑笑点个头。

    “李夫人,您是这间,那我先出去了。”小兵将包袱放在房间的门口,鞠一身,退出去——开玩笑,这屋里住得都是校尉夫人,当然要客气。

    见莫语弯身要提包袱,那倒茶的女子急忙过来,“我帮你,你别动手了。”这是个温柔女子,只是微带了些胆怯,长得很秀气,只是肤色微微有点黑。

    “麻烦你了。”莫语谢她之余自然也瞥到了那两个华服女人对她的打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与那两个华服的不是一国的。

    进到自己房间后,那帮忙的秀气妇人轻问她,“你是哪儿的?”好希望这俏丽的孕妇与自己一样,都是乡下来的。

    在接收到这女子的渴求眼光之后,莫语道:“我是历城来的,老家在七番镇,家夫姓李。”

    那女子松下一口气后,冲莫语笑笑,“我是安吕统方镇的,家夫姓周。”说罢微侧脸看一眼房门,“你来了,我也有个说话的了。”

    莫语也随着她的视线看一眼门口,心明她的意思,外面那两位贵妇人绝不会看上她们这种人。

    “几个月了?”看着莫语的隆起的小腹,妇人笑问。

    “快五个月了。”

    “不太显身。”光看不碰——这是对待孕妇的正常规矩。

    莫语摸摸衣袍下的隆起,“是啊。”请她坐到榻边的椅子上,“安吕离这儿远吗?”安吕在历城的东南,她过来应该要很长路程才对。

    “我足足赶了四天的路才到这儿,对了,我带了些冬枣来,拿给你尝尝?”来不及让莫语反对,她的人已经到了门外。

    聊了半天后,莫语知道了这女子姓袁,岁数只比她长几个月,刚成亲不到半年,做姑娘时闺名喜岁,娘家是农人,夫家也是农人,这是她第一次离开统方镇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所以四处都不自在,尤其还与那两个贵妇一起住,刚进来时她不懂礼貌,拿了枣子给人吃,结果只得了那两人的一瞥,继而人家便小声说笑了起来,虽然不知道她们说什么,但明白人家是嫌她小地方出来的,遂不敢在靠过去找不自在。

    莫语也是次日才发现这屋子里的人际布局,一大清早,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其中一名贵妇带来的贴身丫鬟,站在袁喜岁的房门口唤道:“周夫人,开水没有了。”

    莫语刚好出门来找水洗漱,正见袁喜岁接过丫鬟手里的大铜壶。

    “快点吧,我们夫人一会儿就起身了。”小丫鬟还这么交代一句。

    莫语忍不住蹙眉失笑,这没名没分的,吩咐起人来还真是相当客气,遂道:“周夫人,我正不知哪里有热水洗漱,正好与你一同去。”莫语缓缓走过去。

    袁喜岁见莫语过来,下意识扶了她的手臂——孕妇嘛,总让人忍不住要去帮一把。

    在踏出大厅门槛后,莫语轻轻接过袁喜岁手里的铜壶放到门边,“拿着太碍事。”

    袁喜岁看一眼那两名贵妇的房门,轻道:“她们可厉害了。”帮不好忙会说很难听的话。

    “一非父母,二非公婆,更不是自己的姐妹,再说帮忙是因为有人忙着才要帮,她们反正也不忙,咱们先去找热水洗漱一下,我还想请你告诉我饭厅在哪儿呢。”

    孕妇可饿不得,袁喜岁一听这话,赶紧与她一道往茶水房里去。

    洗漱完毕后便是到饭厅里用早饭,军官家属的用餐处在靠西面的一间偏房里,宽敞的那间是给郎将以上的家属用的,她们这间稍显小一点。

    早饭还算丰盛,白粥、包子、馒头加小菜。

    莫语与袁喜岁刚坐下,还没吃两口,忽听身后啪啦一声响,回头看,正是同屋那两位贵妇。

    昨天没仔细看,现在看看,委实是贵妇,华服锦裳,长相嘛,若是除掉那一脸的高高在上和恼羞成怒不说,还是不错的。

    两位贵妇人以黄衫的那位为尊,听说丈夫姓胡,她本姓吕,她旁边那个穿白缎的丈夫姓马,本姓尤。

    那吕氏、尤氏在满脸气恼地看过袁喜岁后,将视线定在了莫语脸上——她们是认为那姓袁的乡下丫头没胆子反抗,所以罪魁祸首应该是这个刚来的。

    莫语转回头继续吃饭,不打算看她们的恼羞成怒——这两人的水准太低,像她家的婆婆,即使清高自傲、看不上乡下人,但也不会太张扬,顶多是不愿跟人多说话,绝不会像她们这样摔盘子,那才是读过书的小姐,这两人顶多就是被惯坏的乡绅家的闺女,还是不识字的那种——因为实在太没礼貌。

    在发现莫语的自己不以为然后,那黄衫的胡吕氏重重放下筷子走过来。

    见她过来,袁喜岁忍不住想站起身,却被莫语拉到了身旁,“这包子挺好吃。”莫语在家时可以忍气吞声、甘愿吃亏,因为那些是她的家人,在外面就不同了,尤其丈夫和婆家人都不在跟前时,她不是个会吃闷亏的人,这一点她两个嫂嫂可以作证,别忘了她是什么出身——猎户家的女儿会让人随便欺负吗?

    “李夫人是吧?看不出来还挺有点傲气。”应该是穷酸气比较多,别以为丈夫做到校尉就能钻进官夫人的行列,贵妇人也是要看出身的,乡下来的丫头还好意思跟她们叫板!

    “胡夫人的也不差。”莫语放下手中的包子冲胡吕氏勾一下唇角。

    眼见情势不对,门外的兵丁赶紧唤来了驿站的属官——

    “两位夫人是不是对饭食不满意?”属官冲两位夫人陪笑脸,不然他还能说什么呢?

    那胡吕氏总算还有点官夫人的自觉,未免在这些兵丁面前丢脸,她暗暗将气恼压下去,只对那属官一吼,“这菜难吃死了!不吃了!”甩袖子走人——

    看着胡吕氏愤愤而去的背影,莫语暗叹自己今日实在是做得太出挑,不知那属官会不会告诉丈夫他们,若让他知道了不知会不会怪她太不懂事,唉——她怎么就没忍住呢?

    说丈夫番,其实她自己也很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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