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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腾远山,裴小染(上、下)
    腾·远·山

    腾远山房中,一直挂着一副画卷。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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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云京陆记的素白绢纸,镶金的象牙画轴。

    因为总是被精心擦拭的缘故,即使是在北疆最是风沙肆虐的季节,也是一尘不染。

    画上,气势壮阔的瀑布下,是一只懒洋洋地卧在巨大白石上的狐狸。

    那狐狸身形修长优美,通体的淡青色纤长狐毛,秀雅中又带着妖娆。

    一双细细长长的狐狸眼微微眯起,似是在假寐,又似是在狡黠地打量着什么。

    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却无比的传神。

    画卷最左下方,有着几个潦草中却带着狂放的字。

    ——狡黠似狐,貌美却胜狐。

    神武捌佰叁拾玖年。战北赠吾毕生知己,远山。

    神武历839年,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那人对他说话,偶尔还是调笑美人的口气。

    两年后,他在定南王军营迎战横江国刺客,被一刀正正劈在了脸上。

    养伤养了两个月,再次出去见人之后。

    府天国福瑞王之下第一美男子的名声,悄然地消散在了风中。

    而不久之后,那副卧狐画卷的背后,多出了同样的人的另一行字——远山在侧,天下吾有。

    昔年,他虽然比福瑞王的名声略差一筹,却不是因为他长得就比福瑞王差。

    福瑞王出身皇家,出身就比他尊贵了不知多少倍。府天国第一美人的头衔,的确还轮不到他腾远山。

    福瑞王自小一直被比喻成牡丹。牡丹富贵,更是花中之王,但是这美中,却带上了一丝娇弱。

    而他不一样。

    三岁习武,八岁就敢跟猛虎赤手肉搏,十四岁成为燕云京最年轻的禁军大队长,十八岁参军征战沙场,一柄长剑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敌国将士。

    在这个府天,甚至是整片神武大陆上,他是最巅峰的强者。

    是以,他美则美矣,却不会有人把他比做花。

    因为他腾远山,是真正笑傲天下,顶天立地的男儿。

    毁容这事,其实他不是不在意的。

    无极战北最喜欢美人。

    小的时候,便总是喜欢对他动手动脚,只是两人实在是太熟了,那份色心也似乎就莫名地很淡。

    后来喜欢上了无极战西,他在无极战北的心里,更加便偏向了兄弟知己的一边。

    这一毁容,那一点仅余的,偶尔的暧昧旖旎也无声地消失了。

    他喜欢无极战北。

    这点,他从来没有否认过,更没有后悔过。

    他为无极战北做了很多很多的事,那个人不方便做的,不能做的,全部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他。

    他其实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聪慧敏锐,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在做一件事。

    那就是追赶。

    跟在无极战北身后,不停地追赶。

    不会的,他拼命地学。

    不够好的,他拼命地练。

    一刻不停。

    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不会等他,如果他停下来,就只会被越拉越远。

    所以即使透支了精神,透支了心血,他也只能咬紧牙再努力,再努力一点。

    夸父追日,也不过如此。

    一个人,独自追逐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

    所以他沉稳,因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有耐心。

    所以他坚定,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可是在毁容之后的那段日子,他终于也失去了常性。

    那是他第一次为自己从未绽放过的爱情做了点什么,也是他第一次盲目的勇敢。

    即使先把自己灌得大醉,即使暗地里已经壮胆了无数次。

    说出那几个字,仍然比上阵厮杀,比定出缜密的计划,要难出无数倍。

    第二天,他被派到黑石寨当个二当家,在王府内虽然还是总管,可是一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却都要呆在黑石寨里。

    他自然明白了自己莽撞的下场。

    于是也没有多耽搁,一人一骑,带着长剑和那副卧狐画卷赶赴黑石寨。

    其实一切都没有变。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无极战北权利的中央,正如他从来没有走进过无极战北的内心。

    最近的距离,也就止步于那知己二字了。

    如今,他也终于可以死了一条心。

    不久后,他带着那副卧狐画卷来到了寒山城一处偏僻的小店。

    找了个老道的师傅,按照画里的青狐在身上刺了青。

    刺在腹部以下,因为那青狐并不小,那长长的尾巴甚至已经延伸到了背后的两臀之间。

    用的颜料,能刺出最醇厚浓郁的色泽,却让人刺痛不已。

    隐藏在那最是私密的地方的刺青,一穿上衣服,就什么也看不到。

    就如同他那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发芽的隐秘情愫,最终有一天,要被深深地掩埋。

    人生不过寥寥数十年,爱一个人,就已经精疲力尽。

    或许那个人不会在乎,但是那份已经深深在心里生根发芽的感情,他却不得不珍惜。

    因为那感情静静地伴随着他生长,是骨里的刺,肉里的疼。

    如果硬是要连根拔起,无疑就是把他整个人都毁灭。

    神武历849年,他在另一个郡处理事情的时候,忽然被告知镇北王遇刺的消息。

    疯狂地策马回雾封城,一路上,一道又一道的消息传来。

    那个人的身体由坏转好,终于醒了过来,最后传过来的消息,却让他大吃一惊——镇北王失忆。

    很长一段时间,在马上的他都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想些什么。

    马蹄声声清脆,他策马迎向落日的方向。

    雾封城巍峨的城墙近在眼前的时候,他忽然无法克制地想——这是上苍,在给他另外一次机会么?

    裴·小·染

    神武大陆唯有中央三国鼎立的区域最是富饶。其他的地方,诸如西边大漠,极东草原,南边苗疆都是贫困窘迫之地。

    但是神武大陆上人口又太多,自然不可能全部都集中到三大国,所以即使是这些让人生计困难到极点的地区,也依旧有不少人居住。

    极东大草原,就是这样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而草苓族大部分的族人都居住在这片大草原中。

    极东大草原——猛兽肆虐,气候恶劣,民风彪悍,常年战乱。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温饱都已经不再是人们关注最多的东西,生存才是。

    居住在这里的草苓族,是神武大陆最为卑贱的种族,也是最弱势的种族之一。

    即使小部族之间的战争,草苓族也是屡战屡败。渐渐的,诺大一个种族四分五裂,草苓族人颠沛流离,更是命运坎坷。

    裴小染才三岁的时候,就跟着族里十几个大人一齐被另一个部族俘虏,族里的人被杀了七七八八,最后还是靠着他父亲巧舌如簧的马屁功夫,一家人得以保住性命。

    这件事情给幼小的裴小染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原来拍马屁是这么重要的一项本领。

    小小的裴小染很努力,但是却因为智慧上实在有限,也只是费劲地背下了几个对他来说晦涩难懂的词。

    五年后,部族再一次被俘虏,但是这次却没有那么好运。

    他的父亲,最终被处死。

    那年,刚满八岁的裴小染跪在地上抱着对方部族的首领的脚,磕磕巴巴地把那些背得乱七八糟的马屁反反复复地讲了一遍又一遍,却只是被一次次地狠狠踢开。

    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一刀劈断身子的时候,裴小染忽然觉得很迷茫。

    他一直是很笨很笨的人,从小到大,一群小孩子里他都是被合起来鄙视欺负的那一个。

    即使是这样,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太伤心的。

    经常被同龄的小孩子拎着耳朵欺负到哭着跑回家,第二天他还是能屁颠屁颠地跟着昨天刚刚让他大哭的小同伴傻呵呵地四处乱窜。

    三岁那年的那场浩劫,在他那没什么用处的脑子里,其实早已经渐渐褪去了颜色。

    他一直想,自己这么笨,即使被欺负被瞧不起也没什么不对的。所以他也不会生气,更不会记恨,他只想好好地活下去。即使艰难了点,即使卑贱了点,也没有关系。

    所以他真的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一向唯唯诺诺,活得小心翼翼的父亲也要被杀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是这样的。

    其实八岁的他,还不太明白什么叫做死亡。

    只是在母亲告诉他,父亲已经死掉了的时候,他还是感到很害怕。

    躺在草地上,一个人,冰冰冷冷的。

    流了很多的血,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吃好吃的东西,被当作牲畜一样粗暴地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原来死亡是那么可怕。

    他真的是怕得厉害。

    裴小染的母亲也算是个美人,也就被新部族的一个头领看中,因此他和母亲都免去了一死。

    大概是草苓族的怕死天性真的是不可磨灭的。他是如此,他母亲也是如此。

    所以母亲根本就没有想过复仇,节烈当然也不可能。

    母亲说过,对于他们草苓人来说,保命是第一,敛财是第二,找个强大的主子跟着是第三,有了这三点,那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裴小染始终谨记着这句话,他也不敢想其他的,能保住命,他就满足了。

    裴小染的地位也没什么变化,都是被人瞧不起的卑贱的草苓族人。

    只是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变得蔫蔫的,不敢再出去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玩。

    从那年开始,生活对于裴小染来说,充满了让他不敢面对的恐惧。

    极东大草原依旧是危机四伏。

    六年后,裴小染十四岁那年,糟糕的事情再次发生。

    他出去另一个部落帮忙送点东西的时候,自己的部落被血腥地屠戮了,他是唯一幸免的人。

    裴小染呆呆地看着尸横遍野的部落,甚至无法找到母亲完整的尸体。

    天大地大,便只剩他一人。

    茫茫的草原中,风簌簌的吹着,寒气四起。他傻傻的站在原地,就像是瑟瑟的,发抖的,找不到栖身之处的小动物。

    他一直不断逃亡,不断求饶,不断屈服,可是却怎么也无法把自己妥善地藏起来。

    生命,就像是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

    网外面的,那安详的,温暖的,没有危机的生活,他从来都没有尝试过……

    后来,裴小染脑中便只有一个想法——他要逃,虽然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可他还是要逃,他要永永远远地逃出这里。

    一路上,近乎奇迹般的,没有被野兽当作食物果腹,没有被野蛮的部落屠杀,他就这么,跌跌撞撞,狼狈不堪地逃出了极东大草原。

    因为他是草苓人的缘故,即使逃亡到了城里,也依旧没有人愿意收留他。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了店小二什么的差事,也因为脑子太不好使,过不几天就被赶走。

    就这样,也不知道历尽了多少艰险,在城与城之间流浪漂泊着,最终,他来到了雾封城,而且很幸运地,被一个开面摊子的老伯收留,只需要在铺子后面洗洗碗就可以。

    那年,他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年来,他第一次过上了平稳安逸的生活。极东大草原那些,噩梦般的回忆,终于仿佛要渐渐远去。

    没想到,平静的日子刚刚过了半个月不到,他就被府天国镇北王强行带回了王府成了镇北王的宠侍。

    其实裴小染以前从来没有觉得过自己好看。当年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闹,他似乎就是最被瞧不起的那一个,一双小狐狸似的尖耳朵甚至也被视为丑陋的东西,所以他心里一直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很难看。

    后来连续两年的流浪,更是一直灰头土脸得狼狈,所以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渐渐的蜕变成甚至连府天国镇北王也要侧目的漂亮男孩。

    旁人都觉得他是被镇北王霸道地强掳回王府的,没有人知道,其实他心里……一直是暗暗欢喜着的。

    裴小染这短暂的一生,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耀眼的男人。

    耀眼得,仿佛是在九天流光里傲然翱翔的神龙。

    锐利的剑眉没入鬓角,浅灰色的霸道丹凤眼,高鼻薄唇。

    身穿深紫色绣金龙的织锦宽袍,祥云玄黑皮靴,修长的手指握着象牙骨的折扇,唇角的笑意风流得让人眩晕。

    甚至那人座下近乎有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都让裴小染屏息。

    满街的人都在跪着,那人却对他说:你起来,抬头。

    他仰视着那张俊得让他说不出话来的脸,偷偷地想:他是王爷呢……

    裴小染一直心里自知自己是低一等的草苓人,可是即使这样低微地活了十六年,面对着这个男人,依旧觉得自己已经卑贱得好像脚下的一粒尘土。

    他那么好看,比一千匹宋记的游凤丝绸,比一万笼何式的四色小点心还要让他怦然心动。

    他这辈子,都没有过那种不安却又期待着的复杂心绪。

    裴小染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真的能被带回王府。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后来的后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前十六年,他觉得生存是最艰难的事情,自己笨得只剩下糨糊的脑子,根本就无法应付。

    后来却发现,原来这世上,有件东西,它比生存还要重,重得让他的生命都近乎无法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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