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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我要跟他走
    “不记得。”

    季笙把瘫软的丁狗丢下,脚踩着他胸口,很好,气还挺足的呢。

    异血人果然一直在进化,这么摔脑袋也摔不死。

    她扬眉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慕以南,他正捂着受过枪伤的肩膀。血从他指缝浸出,下颚也有血迹。看来伤着了。

    到底是普通人啊,速度力量可以抗衡一时,耐力体力跟异血人还是有差距的,战斗时间线拉长。对异血人反而有利。

    作为普通人,他已经很厉害了。

    她拿脚踢正在痛苦哼哼的丁狗:“你怎么想的,他那么漂亮一张脸,你给人家划花了,你也下得去手,你难道没有爱美之心吗?”

    慕以南摇摇头,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盯着林臣手中那把银枪,他从未见过,但直觉是专门用来对付异血人的,他微微凝着眉,脚下蓄力。

    “季笙!”

    林臣又喊一声。带着愤懑不平之气,季笙那么不假思索地说出“不记得”,他就知道她还记得他,但她在故意忽略他。

    小时候她就是这样,她习惯忽略别人,不让任何人靠近。

    “别逼我开枪。跟我回长春斋见二爷。”他说。

    刚在车里和季笙缠斗,他没落点好,脸上几处伤口,嘴角还衔着血迹,眼镜早被打掉,头发衣服被扯乱了。看着狼狈至极。

    季笙又移脚踩上丁狗胸口,一手叉腰,一手撩撩被风吹乱的头发,手指缠卷发丝。转着眼珠子作思索样:“哦,我想起来了。季臣,你怎么把自己弄成异血人了?又怎么成齐二爷的狗了呢?”

    林臣嘴角狠狠抽了下,眼神淌出些恨意:“不要叫我季臣,我早已不姓季,我跟季家的仇不共戴天。你不也一样吗?”

    季笙轻笑一声,嘴角勾着笑。眼神却转狠:“我怎么会跟你一样,我还姓季呢。还没好好感谢季家养我的那几年,别他妈跟我扯一样。你跟他们比,也好不到哪去。”

    “阿笙……”林臣面露痛苦,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我跟你很熟吗?叫这么亲热。”季笙轻哼。

    林臣屈辱的面孔扭曲,眼红如兽:“跟我走。”

    “你有那个能力让我跟你走吗?”季笙笑,扭头扬着下巴看向慕以南,“我要跟他走。”

    笑得像个小恶魔。

    他?慕以南?

    林臣胸口缠裹恶气:“他就是个普通人,你跟他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哈。”季笙笑出声。“季臣,别天真了,我们所有人都在同一个世界。”

    扳机扣下,银枪中的液体被推灌入一颗银色子弹。林臣只看到一道迅速的身影,那身影极快,他以为是季笙,可季笙就站在那儿不动。

    眨眼间慕以南已到身前,想以身撞开林臣握枪的手。

    真快,一个普通人,能这么快吗?

    银色子弹还是在慕以南撞到林臣之前射出,慕以南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季笙站在那儿没有闪,子弹嗖一声擦过慕以南的右臂,射进她肩头,她也只是轻轻地晃了下身子,又回正身子,冷冷盯着林臣。

    林臣迷惑了,怎么会?银枪是齐二爷亲手给他的,说可以对付季笙,以防万一。

    他没想过能这么快遇到她,也没想着会这么快要用银枪对付她。

    但为什么她被银枪射中,仍能无恙?

    慕以南趁林臣失神间隙,把他拽出车子丢在地上,拔出塞在后腰的枪抵住他的额头,气息如魔:“回去告诉齐二爷,这仇算是结下了,季笙是我的人,他再有动她的念头,我会亲手毁了长春斋。”

    林臣瞪大震颤的双眼,慕以南腰后藏着枪,但他直到现在才拔枪。

    这个男人,比齐二爷口中说的,要更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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