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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锅(7)
    那个臭小子外号是叫阿黑吧?我有两次从那群流浪猫们跟前经过时,似乎听见它的伙伴们是这样称呼它的。

    虽然我从来没有跟这帮臭小子说过话,但我从它们的神色中,隐隐感到这群流浪猫好象对我很感兴趣。

    有几次我明明看见它们聚在一起在谈论什么,发现我朝它们走过来后,这群流浪猫们就立即闭上了嘴,并用戒惧的神色盯着我。

    我知道这群流浪猫很畏惧我。

    其实它们不知道,我也有点怕它们。

    如果单打独斗,这帮小子都不是我的对手,但要是他们不讲武德,围攻我的话,那我可能也有些招架不住。

    我已渐渐老了,身体变得越来越肥胖。力气虽然比它们大,行动却没以前敏捷了。

    这群流浪猫们虽然一个个骨瘦如材,却身法灵活。

    因此,每次与它们相遇时,我虽然故意做出一副从容不迫、漫不经心的样子,内心里却也在暗暗戒备着它们。

    以前我没有现在这样肥胖时,我常常欺负它们,多次从它们嘴里抢夺食物吃。现在我已经很少再干这种讨厌的事情了。一是觉得以大欺小,不太光彩,二是我渐渐有些担心,害怕将来会遭到它们的报复。

    唉,看来不论是人还是猫,处世之道都是相通的。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后生可畏。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我不但对猫的态度改变了,对人的态度也变化了。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重新融入人的世界里。

    如果有人不嫌弃我又老又丑又肥胖,愿意收养我的话,那么我不但老有所养,而且也有了靠山,再不用担心自己将来会遭到阿黑那帮流浪猫报复了。

    因为存有这种想法,所以我和高家结了缘,给他们家义务当起了厨师。

    阿黑那帮臭小子,不知是真的想要报复我,还是只是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好奇,反正我发现这小子这段时间对我似乎很有兴趣。每次从高家店门前经过时,总会贼眉贼眼地朝店里面窥看。

    有一次,它甚至偷偷溜到厨房背后的污水沟边,假装在地上寻觅吃的,我察觉到后,有点生气,于是跳上窗台,冷冷地注视着它。

    阿黑抬起头来,发现我正盯着它,吓得屁滚尿流,飞快地逃走了。

    看着它远去的背影,我心里越来越感到,自己需要近快寻个靠山,因为时间越往后,对我越不利。

    阿黑它们在长大,变强,而我在变老变弱。

    如果没有人愿意收留我,我又不想将来被这帮臭小子报复和欺负的话,就只能先下手为强,趁现在自己还有力气,寻找机会,看见哪只流浪猫落单了,就立即将其杀死,以绝后患。

    但这个办法对我来说,实属下策。

    一来我没有太多精力,去将它们逐一杀死,二来我发现猫的世界其实跟人的世界一样,也喜欢拉帮结派。

    孤独的猫,就跟孤独的人一样,总容易受到同类的欺负。

    虽然那帮臭小子跟我关系不睦,但大家目前并无深仇大怨,如果我真的杀死了它们中的哪一个,双方就会成为死仇,再不能善罢某休,结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因此,冤家宜解不宜结,如非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轻启战端为妙。

    与其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东拼西杀这种事情上,倒不如与人亲近更有益一些。

    可是,我渐渐发现自己可能选错了对象。高家似乎并非我理想的靠山和朋友。

    我之所以挑选高家,并非图他们家有什么。

    显而易见,高家很穷,对于猫而已,根本不是理想的靠山和主人。

    以我现在的年纪以及这副尊容,虽然不讨富裕人家的喜欢,但选择家境一般的人家,也并非没有机会,我之所以选择高家,其实与我的过去有关。

    那句古话说的真的很有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年轻时,我本来有一个普通但幸福的家庭。如果我不贪财,好色,妄想过上非份的生活的话,那么我的一生,虽然可能会过得有些庸庸碌碌,但也至少能享天伦之乐。

    可是我鬼迷心窍,喜欢上了一个女同事,我为了这个女人,不但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而且还贪污了不少公款。我和这个女人一起,逃离了我们曾今一起工作和生活过的那座城市。

    结果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来到这个县城后,没过多久,那个水性扬花的女人又跟一个小白脸好上了,并趁我喝醉酒的机会,她和她的情夫将我杀死在我们租住的房子里。然后这对奸夫**带着我贪污来的公款不知潜逃到哪儿去了。

    我死后,变成了一只猫。

    可能是因为我残留了一些前世的记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原因,总之,我虽然变成了一只流浪猫,却没有真正融入猫的世界。

    我对别的猫根本不感兴趣,只对人有兴趣。

    虽然自己死了,变成了猫,但我还是喜欢呆在生前曾今租住过的这个老楼里。

    这个老楼里的居民全都是租户,所以经常会有人搬出去或者搬进来。

    因为租户变动得太过频繁,所以不但租户间相互不熟悉,就连我这只猫也对他们大半不认识。

    在这些租户里,只有高家人相对比较固定。

    我记得高家刚搬进来时,他们的女儿,也就是高欣冉,还是一个六岁大的女孩,刚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满十八岁了,并考上了省城里的一所大学。

    也许是因为我是看着她长大的,也许是因为自己抛弃了的女儿,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原因,总之,我经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高欣冉是我的女儿似的!

    高欣冉也对我很友善,我们每次在楼道里遇上,她都会替我让路。有很多次,她手里提着装有早餐的塑料兜去上学,在楼道里遇见我后,立即从塑料兜里拿出一只小肉包或者喝过一半的牛奶,小心地放到地上,并示意我吃掉这些食物。

    因此,我经常会想一个问题,我一直舍不得离开这个老楼,是不是心里有点舍不得离开她?

    究竟是不是这个原因,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但现在我选中高家,默默为高家做这么多事情,却一定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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